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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鬼心驚》第8章 原諒
  跟著陰兵,我來到城隍廟。

  此時夜色深沉,廟的主殿上燃起了許多蠟燭。案桌兩邊的柱子上掛著一副對聯:“善惡到頭終有報,是非結底自分

  明”。但願能說個分明吧。

  進入殿中,城隍爺端坐在正中,頭戴寶冠,身披蟒袍,黑色的臉上滿是嚴肅的氣氛,不苟言笑。面前的案桌上擺著

  令簽、筆墨,兩旁肅立著判官、陰兵。

  “你是何人,狀告哪個?”

  “我是本地人氏於恆,狀告桃花嶺村黃方氏。所有事由已經寫在狀紙上了。”還好,城隍爺還準許我站著說話。

  判官上前一步,將我的狀紙遞給城隍爺,城隍爺就著燭光看了一遍,開口說道:“既然原告已經到了,被告何在?

  ”

  判官回答道:“黃方氏已經押到殿後了。等城隍大人吩咐。”

  城隍爺微微低頭,說道:“帶上來,與原告對質。”

  陰兵們應諾一聲,下去押人了。

  不一會兒,滿臉不悅的方婆婆被帶上來了,站著我的右邊。我轉頭看了一眼,方婆婆抬高頭,不屑看我。看來告她的

  狀,惹惱了她了。

  雖然說冤家宜解不宜結,但事已至此,我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問心無愧就是了。

  “黃方氏,原告告你人鬼殊途,卻糾纏恐嚇原告一事,你可承認?”城隍爺開口問案,氣勢逼人。

  “我沒有恐嚇他,是他踩了我的腳,我……我氣不過。”方婆婆被城隍的威風一壓,氣勢陡然下降,垂下頭,低聲

  辯解。

  “你當我不明是非嗎?”城隍爺不依不饒,繼續問道:“原告請人作中,進行調解,你為何不答應?原告燒紙錢撚

  清香,賠禮道歉,你為何不同意?有你這麽恣意妄為、作奸犯科的嗎?”

  方婆婆一時語塞,呐呐地說道:“那是因為……因為……”

  “因為什麽?”城隍爺逼問道。

  我暗暗給城隍爺豎起了大拇指,真是個明斷是非的好官。

  “城隍爺,黃方氏苦苦糾纏恐嚇我,請城隍爺判她永遠不得糾纏我。”我大聲的提出我的請求,心想這種局面,城

  隍爺必定會答應的。

  “大膽,讓你講話了嗎?左右,鞭十下,以示懲戒。”城隍爺突然發怒。

  我嚇傻了,法堂之上,不允許平民講話了嗎?剛要開口繼續說,忽然看見判官朝我使眼色。

  好吧,好漢不吃眼前虧,不能繼續講了,要不再加十鞭,豈不是更冤枉。

  兩個陰兵將我按到在地,又有一個陰兵提了鞭子就開始打。

  “好疼。能不能輕點呀。”我屁股疼,心裡苦。

  終於打完了,陰兵將我攙扶起來,繼續站著。

  城隍見行刑完畢,又開始審問方婆婆:“現在你說,可有什麽緣故,非要糾纏於原告?”

  方婆婆緩緩跪下,哭訴道:“城隍爺,我也是不放心也不甘心啊。我活著的時候,是家裡的老么,上面有四個姐姐

  ,一個哥哥。父母親重男輕女,從小我就過得辛苦。長大後,父母將我許配給鄉上張屠戶。張屠戶快六十歲了,可憐我嫁過去,對我不好,不是打就是罵,委屈的時候,我隻能一個人躲在角落裡哭。”

  方婆婆頓了頓,繼續訴說道:“後來,我家老頭子來張屠戶那裡買肉,正碰到張屠戶打我,奮不顧身上去護著我,身上被張屠戶打得青一塊紫一塊。

我家老頭子是桃花嶺村的高中生,文化人,這麽維護我,我很感激。後來,張屠戶喝酒醉死了,我家老頭子不顧我是寡婦,要娶我。我不想連累他,沒有答應,但我家老頭子還是天天過來幫我做事,人家說什麽的都有,但他不在乎。再後來,我就答應嫁給他。我嫁到他家,他還是那麽疼我,重活累活都不讓我乾,從來不對我發脾氣……”  “你說這麽多,和原告何乾?”城隍爺聽完,繼續發問。

  “後來,我生病死了,再也不能看到我家老頭子了。我不願相信,我天天在村裡徘徊,想回家,可家裡貼了門神,我進不去。老頭子生病了,臥床不起,出不來。城隍爺,我心裡苦,想再見見我的老頭子,他生病了,我想再伺候他。可是我做不到,所以我不甘心。”

  “你不甘心,那為什麽遷怒於一個不相乾的原告?”城隍問道。

  “他踩了我的腳,我的老頭子從來不會踩我的腳的,是他不好。”

  我受不了方婆婆了,她丈夫對他好,那是她的福氣,別人不小心得罪他,為什麽要用她丈夫的標準要求別人,更何況別人也講和了、賠禮道歉了。

  城隍爺想了想,說道:“黃方氏,原告所告事實清楚,你所說的與原告無關。所以,本城隍判決如下:黃方氏立即押赴冥界, 轉入六道輪回,不得遷延。原告堂上擅自說話,咆哮公堂,已鞭十下,不再處罰,送回陽間。”

  方婆婆一聽,頓時痛徹心扉,苦苦懇請城隍:“城隍爺,我求您讓我再見一眼我的老頭子吧,我怕喝了孟婆湯,投了胎,再也見不到我的老頭子了,會忘了他對我的好,城隍爺開開恩吧!”

  城隍聽了,也有些不忍,轉頭問我:“原告,你看呢?”

  有些人,縱然讓你覺得可惡,甚至無緣無故怨恨你,可是你設身處地,用他的角度想想,他執念的,不過是一腔真情,你會覺得他比你更可憐。

  我選擇原諒方婆婆,原諒她比記恨她更能令我感到心安理得。

  於是,我對城隍爺幫方婆婆求起情來:“我原諒被告,希望城隍爺滿足方婆婆的願望。”

  城隍爺開口道:“既然如此,判官,我給你一道金符,你差人帶黃方氏回桃花嶺村見她丈夫一面,然後送她輪回吧。”

  方婆婆被押下去的時候,回頭看了我一眼。我看見,這次,她眼裡充滿感激。

  當我的靈魂回到旅店的時候,天快亮了。我也睡不著,就打開燈,一邊回想剛才的事情,一邊看黃道長留給我的書。書的前面倒是很淺顯通俗,如何招魂、開陰陽眼、寫符等等,我都看得懂。後面複雜一點,看不太懂。我也不是很擔心,循序漸進,慢慢來,總學得會的。

  天亮了,我洗漱完畢,去早餐店吃飯。

  “聽說了嗎?昨天夜裡鄉中學旁邊的樹林裡面鬧鬼。”兩個食客竊竊私語,“鬼”字引起了我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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