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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三國時》第83章 8月算民
  凌晨時分,縣府的官員皆已回家休息,只有幾個當值、巡邏的文吏、衙役還留在縣市內哈欠連天。

  陳鄉治水急需錢糧物資,而汝陽縣庫卻是空空如也,這讓劉謨心中甚是焦慮,一直到了深夜還在房間內撐著蠟燭翻閱汝陽賦稅帳簿。

  今日縣市領班當值的人正是倉吏衛肅,此刻他踱步在縣市內,望著燈火通明的別院,思緒起浮,心神不定。

  “這新來的年紀輕輕的縣丞究竟如何?當真的勤政愛民、心志堅定?亦或只是少年的血氣方剛,待到受了挫折,這三分銳氣便會盡皆散去,淪為前任縣令一般?”

  劉謨究竟是前者還是後者,衛肅與他接觸不多,不得而知,可他一想到今早劉謨怒而拍桌的情形,心中竟有幾分慚愧與不忍。

  “若他是前者,自己該當如何?若他是後者,自己又當如何?回想當年自己少年離家遊學,又何嘗不是滿懷壯志,意氣風發。本以為會大有作為,卻不想貪官當道,汙吏充斥。時光飛逝,轉眼二十年過去了,現在自己已過四十,鬢間不時可見幾根白發,匆匆老矣!真能不叫人感懷心傷!”

  縣市之內,不光衛肅思緒萬千,劉謨也是捉耳撓篩,憂愁不已。

  地方財政征收在實際操作中相當複雜,要牽扯到戶籍、土地丈量、谷物折算、運輸以及徭役征發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漢時,地方財政管理基本實現了“籍簿化”,即無物不有帳,無帳不有物。這種嚴密而系統的財政管理既保障了賦稅征收的順利進行,同時也是對地方官員的一種監管。

  正因賦稅帳目筆筆在案,所以劉謨心想也許能從這些帳目中看出些門道,於是他便命人把幾大箱的竹簡從縣市歸檔房搬到了他房中。

  翻著一卷又一卷竹簡,看著一筆又一筆帳目,讀著一封又一封官文,劉謨多麽想從這些文書記載中看出些門道,尋幾分靈感,找到解決物資財政缺乏的方法。

  “喔喔握...喔......”隨著一聲響亮的雞鳴打破深夜的沉寂,天空也漸漸大亮。

  翻了一晚上的竹簡,劉謨對東漢郡縣的賦稅管理征收制度了解得越深,越讓他明白了問題的嚴重性。

  說到漢代的賦稅征收,那可是相當繁瑣,劉謨花了一晚上的時間,現在都沒能弄明白。

  漢代的賦稅征收分為兩種,一種是實物征收,一種是現金征收。漢代法定的實物征收主要為田租、芻稿,通過漕運運往雒陽;現金征收則主要包括算賦、口錢、更賦、財產稅、市租等形式的賦稅。這些組成了漢代財政的大頭,是郡縣及中央的主要財政來源。

  其中田稅東漢承襲漢初輕徭薄賦的思想,采用比例稅率,為“三十稅一”。每於農月,郡縣官員要親度頃畝,分別肥瘠,按戶將田地分為上中下三品,並專立文簿,藏之鄉縣,作為征收田租的依據,多產的田地列為上品,所要征收的田租自然也要多些。

  與田賦的輕租相比,東漢以人口為征稅對象的“賦”則不僅名目不少,而且稅額有加重的趨勢。

  算賦,為課之十五歲以上成年人的人頭稅,一年一算故曰算賦。每人一百二十錢,作為治庫兵車馬之費。其中為了重農抑商、促進入口增長,商人、奴牌要倍算,女子於年十五至三十歲不嫁要五算。

  口賦,“口錢”又叫“頭錢”,系課之於七歲至十四歲的不服徭役的未成年男女。每人二十錢,作為天子食錢,武帝時增加三錢,以補車騎馬之費,並且將口賦的起征年齡降至3歲。至元帝時又恢復7 歲起征賦的製。東漢初期沿承西漢後期之製,但到了東漢末年,競將口賦起征年齡降至1歲。

  更賦,是由更役的代役錢演變而來的一項正賦,漢製每個成年男子每年都應服一個月的徭役。如果有人不想服這一個月的徭役,那也好辦,你可以花二千錢雇人代役。此外,還有“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日”之役,這種更役,顯然不可能人人都親自去服役,去服役者也不可能完成三日之戍就返回,而是“一歲一更”,即實際上服役者一人代替了許多人的三日戍邊之役。於是,“諸不行者”,便得每人每年“出錢三百入官。

  另外漢代關於商業和私有財產的稅,更是名目繁多,有算緡錢、佔租、算訾、市租、關律稅、六畜稅、酒稅等稅。所謂“算賈人緡錢”, 即按賈人所儲藏的現錢課稅,一貫千錢,出算二十,即每千錢納稅二十錢,稅率為百分之二。正是由於這種“算訾”制度的存在,因此商賈富家也有“大家”、“中家”、“小家”之分。

  “市租”則系繼承秦製而來,秦時在城市中有固定市場並征收商賈貿易稅的制度,漢代也同樣有固定市場制度,並設有“市嗇夫”、“監門市卒”、“市長”及“市師”等官吏及職使以主其事,故也同樣有征收“市租”的制度。如西漢前期的臨淄,僅“市租”之入,就多達每年“千金”。

  除了這些外,東漢後期還新增了田畝附加稅。《後漢書·張讓傳》有載,張讓勸靈帝“今斂天下田,畝稅十錢,以修宮室”。

  而最讓劉謨頭疼的則是每年賦稅征收的時間!

  據官文記載,東漢每年對百姓賦稅征收的時間點是在八月,也就是所謂的“八月算民”,因此賦錢也被稱為“秋賦”。

  現在才剛剛五月初,距八月開始收稅尚有三個月的時間,若是再算上征收、清點、轉運、上報等各項工作要花費的時間,那麽縣府下一筆收入至少要等到十月份去了,這也意味著一直到十月——劉謨上任五個月之前,劉謨雖然署一縣之事,但是手裡沒有卻沒有一分錢。

  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手裡無錢,別說陳鄉治水修堤,劉謨就算有再多計劃、再多點子,也全都無法實施!

  而黃巾起義就在後年,距離現在只有二十個月左右,時間儼然已經相當急迫,難道劉謨還要白白浪費五個月的時間什麽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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