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的前夕,局裡抓到了附近小區入室盜竊的嫌犯。那是凌晨左右的時候吧,他被扭送至局裡,而我恰巧在那時值班。
他靜靜的坐在問訊室的一頭,我們兩個之間僅隔了一層防彈玻璃,彼此看的非常清楚。他沉默的低著頭,髒亂的長發蓋住了他的大半張臉,刀削一樣的下巴上滿是瑣碎堅硬的胡碴。之前的帶他來的同志並沒有從他嘴裡問出什麽,看他的樣子,我覺得應該是個可憐的流浪漢,也許還有些精神疾病。對於這種人,送到收容所可能就是最好的結局吧。
半夜的審訊室很靜。我有些困了,揉眼睛的時候,無意中看到了他垂在破棉褲之間的雙臂。那是一雙怎樣奇特的手臂啊,長的簡直可以說是畸形了。我忽然記起了最近幾起詭異的盜竊案。
失主的貴重財物放在離緊鎖的窗戶很遠的地方,清晨起來,窗戶隻被敲開了一道僅容一條手臂通過的窄縫,東西已經不翼而飛。
我們最初的推測,是小偷用了什麽長的鉤子或者套索一類的家夥。現在,我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了。隻是,這事實有些小驚悚啊。我按耐不住好奇,於是問道:
“你的胳膊,怎麽回事?“
他還是保持那個姿勢不動。我有些後悔了,這種怪人一般還是讓他自己靜一靜,對他對別人都好。
“我小時候喜歡寫書。“
出乎意料的,半分鍾後,他說話了。他的聲音很柔和,與他的外表格格不入。
“但是爸爸媽媽不喜歡我寫書。一發現我寫的書,他們就撕了。“
“我在屋裡寫作業,屋裡有一張桌子,桌子下面有一個地櫃。我有時坐在哪裡寫書,裝作寫作業的樣子。一聽到有人進來,我就用胳膊把書藏到桌子下面的地櫃上。“
“我五六歲時胳膊很短,每次都被發現,書就被撕了。後來我的胳膊越來越長,被發現的機會就越來越少。然後我一直寫。“
之後,一夜無話。
第二天,他的父親領走了他,交了保金。那是一個看起來相當慈祥的老人,真是不懂怎麽會生出這麽一個怪物。我記下了他們的住址。
一周之後,我去了他們住的那棟老樓。但是很不湊巧,附近的大媽告訴我,他們已經搬走了。我抱著試探的心理上了樓,來到了地址上所寫的房間。推了一下鏽跡板板的鐵門,門沒有鎖。我小心的走了進去,確實已經沒人了。客廳裡空空蕩蕩,幾乎沒什麽東西。角落裡是幾個不明所以的鐵架子,還有一些鎖鏈。我覺得有些古怪了。
走到他所描述的那件臥室。真的如他所言,有一張長桌和椅子。我彎腰鑽到桌子下面,是一個地櫃。
嗯?
我伸出我的胳膊,費勁的夠到了那個放在地櫃上的東西。拿了出來之後,放在陽光下抖了抖,是一個小本子。這難道就是他說的,他一直在寫的書嗎?
我懷著忐忑的心情翻開了本子,本子裡的內容讓我至今難以忘懷:
每一頁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一句話:
我想出去
我想出去
我想出去
………
聯想到之前客廳看見的古怪物件,我不由得打了個冷戰:他究竟經歷了什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