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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第24章
月傍九霄多,古時明月今猶在,由虧複盈,經月輪回,亙古不變。憶昔年仲秋,玨兒音容歷歷在目,而今芳魂不知歸處……思及情難自抑,遂徜佯清芷中庭,終夜無眠。時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

 ——龍曜手劄。

 

 一個帝王會記日記嗎?

 會!

 一個帝王會記兒女情長的日記嗎?

 答案是——肯定會!

 否則,他龍曄又怎會手捧一本龍曜手劄來回翻閱?

 一個帝王會記兒女情長的日記並不奇怪,奇怪的是他龍曄手捧先祖遺留下來的手劄,把幾百年前先祖懷念早逝愛人的一字一句讀了個通透!然後——感同身受!

 龍曄把手裡古老的手劄輕輕放進書桌的裡層抽屜,沒有像對待別的珍貴書卷那樣把它鎖進密室——因為經常翻閱。從父親把密室裡的寶藏交給他保管以來,他幾乎翻閱完密室小箱子裡珍藏的所有書冊,不僅了解到家族許多不為人知的歷史,也了解到先祖許多不為人知的軼事,尤其是那個叫做——龍曜的。也許是自己長得像龍曜畫像的原因吧?龍曄對這位先祖有著異乎尋常的難以抑製的探索欲。所以,當他縱覽史冊,因史冊上以春秋筆法記下的簡約內容感到不足,而在小箱子裡發現龍曜手劄時,竟有如獲至寶的感覺。

 龍曜手劄從正劭二十二年起至三十三年止,時間跨度十一年,內容通篇都在懷念一個女子,他的皇后、妻子——閔懷玨。

 很難想象,一個三宮六院的皇帝會癡癡懷念一個女子,並在她去世後此心不渝,獨自終了余生。

 龍曄留神注意史冊上記載的龍曜的卒年——正劭三十三年。他隻活了五十三歲,在皇后溘然長逝後的第十一年,他也駕崩了。

 一個帝王也會有忠貞不渝的愛情嗎?

 也許——會吧!

 

 要問宗宇這輩子最佩服最敬仰最愛戴以至於立志死心踏地跟隨的人是誰?

 非他的老板龍曄莫屬!

 龍曄,龍氏機構的主事者,龍氏家族遍布全球龐大產業巨大財富的擁有者,一個響當當的強者。

 他永遠從容優雅,沒有咄咄逼人的鋒芒,卻與生俱來一股超越眾人的令人不由自主心生景仰不得不甘心臣服的王者氣勢,使他的敵人自愧不如,他的朋友無比欽佩,他的下屬極度崇拜。

 他是不平凡的!因為生命不平凡,注定他的生活不平凡!不說他在商場上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勢力,也不說他在任何一條道上的遊刃有余,單單細數他本身的背景就夠令人怎舌:一座小島的主人,顯赫的商業世家之子,個人資產達數百億美元,擁有一支150人以上的軍事化保安隊伍……因此,他從不缺少敵人,不缺少朋友,不缺少巴結者,更不缺少——愛慕的女性。

 他的敵人大多來自風起雲湧的商界,因為他擋了道而處心積慮試圖取代他,鏟除他,幸而這樣的敵人不多,勢均力敵明著來的只有那麽三兩個,實力不足的自不量力之輩當然不足為懼也不值一提。

 相對於敵人,他的朋友數量上要多得多,但真正知己的也還是不多,算來算去,應該數不完一邊手的手指,不過朋友重在質而不在量,他覺得足夠了。

 巴結者沒啥可說的,因為太多太多,而且毫不重要。

 至於愛慕者——

 呵呵!宗宇可不敢隨便探測上司保有權的尺度。老板的私人空間已經夠小的了,私人事務更是幾乎公開化,所以老板對自己僅剩的極度私人化的隱秘完全不允許任何人涉及,這是所有跟老板亦步亦趨的貼身人員都心照不宣絕口不提的。所以,當宗宇看到上司的目光凝注於平放在辦公桌面的風家小丫頭丟下的雜志,凝注於雜志上的封面女郎時,臉上不動聲色全無半分異樣。但,老實說,宗宇臉上雖然不動聲色,內心其實是詫異不已的。因為……因為……他不認為雜志封面女郎足以令上司驚豔,那女孩子實在是……實在是不夠女人味的,且不說有著小朋友的稚嫩,甚至還帶著少年的陽光帥氣——天知道這可不是用來形容女孩子的黃絹幼婦呃就是絕妙好詞的意思——成語是他剛從中文成語詞典裡學來的,老板認為自小在外國長大的他的中文程度有待提高,所以他一有空就學習中文。總而言之,他英俊而貴族氣息濃厚的上司,搭配的應該是雍容成熟溫柔美麗的女人——宗宇一廂情願地想。

 宗宇雖然對上司眼前的雜志封面女郎不以為然,他的上司卻不任由他輕易忽視。

 “宗宇,對她——你了解多少?”

 “絲毫不了解!老板。”

 “雜志裡說,她是洛菲運動系列的亞洲代言人。”

 “洛菲一直致力搶佔我們龍氏運動品的亞洲市場——”宗宇收起胡思亂想,神情凝重地看著老板:“上個季度,我們龍氏的亞洲銷售份額下降了五個百分點,而洛菲上升了十個百分點,難道……”宗宇眼睛瞄向雜志上的封面女郎,如果洛菲依靠一個亞洲代言人牽動銷售份額上升,並拖動龍氏下滑,那——也近乎傳奇了吧?但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他了解過一些企業借助代言人的影響力大幅提高銷售量的范例,看來,洛菲這回走的是這步棋,並且還成功了。

 “我需要一份詳實的報告,洛菲以及洛菲運動系列亞洲代言人的。”龍曄輕描淡寫地指著雜志封面女郎,全然的公事公辦。

 “是!我馬上去做。”宗宇肅然應道,內心不由有些羞愧。唉!這就是他永遠跟不上老板腳步的原因。不夠犀利,不夠客觀,更糟的是還有一點點不應該留存在體內的不切實際的可笑的該死的浪漫細胞。

 

 風之舞者風荷雖然不是風行無阻裡響當當的角色,出道以來做過的五件案子成功率也為零,但——但是,她自始至終認定,自己絕對有超越同道中人的特異本領,行動失敗問題絕對不在於她,根本就是命運那個壞蛋偶然那個瘋子跟她開的玩笑,所以,想要讓她就此打消成為當代第一神偷的念頭無異於癡人說夢。

 而要證明自己能力卓絕,當然就是有生意自動送上門。生意自動送上門來時,就不能不說,她——風之舞者——風荷,在江湖上還是大有名頭,還是大有實力的。

 所以,現在,風荷斜倚在紐約一家俱樂部一間豪華的房間裡一張舒適的座椅上,雙腳翹起搭著一邊扶手,姿態頗為灑脫,神情頗為自得地與客戶面談一宗生意。

 “聽說風之舞者是台灣風行無阻的門人?”

 房間裡除了風荷之外的另一個男人問道。他,就是風之舞者的客戶。他一身不起眼的普通鐵灰色西裝,個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年紀介於三十到五十之間,具體多大看不準,臉上五官長得毫無特色,別說丟到人海裡沒人會注意他,相信記性不太好的人看他十次八次也不見得印象深刻,整個人絕對不比空氣更能引人注目——這是風荷的切身體會。

 “沒錯!”

 “據說,風行無阻的人出手絕無旁落?”

 “唔……”

 “敝人懇請風之舞者承接一宗生意,酬勞50萬美元。先付10萬訂金,事成之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拿到貨物後敝人必定付余下的40萬。”

 “什麽生意?先說來本姑娘聽聽!”

 “敝人在找一枚指環,翡翠的……”

 風荷收起吊兒郎當的態度,端正坐姿,凝神打量那個不起眼的人:他,的的確確是不起眼,看不出哪種人種的皮膚五官,絲毫不會讓人印象深刻並有興趣去了解的氣質,很有可能她在走出這間房間後絕對想不起他的樣子。而這個極度不起眼的人卻想打龍曄那枚翡翠指環的主意。他還真找對人羅!

 “你知道它現在誰的手裡嗎?”風荷努力做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

 “在龍氏機構總裁龍曄的手裡。”

 “哦?那麽,你知道龍曄周圍有多少個保鏢嗎?”

 “至少有十二個貼身保鏢。”

 “那麽,你憑什麽認定本姑娘足以勝任這項任務?”

 “憑風之舞者是風行無阻的人。據說,沒有任何人任何警備系統能夠阻擋風行無阻。”

 風荷頗有些受用地勾勾嘴角,猛然發問:“那麽,你知道龍曄花了多少錢得到那枚翡翠指環嗎?”

 “呃——洗耳恭聽。”

 “350萬英鎊!先生!350萬英鎊!你以為區區50萬美元就足以令我風之舞者接下這宗生意?”

 “呃,咳——敝人可以追加酬勞……你要多少?”

 “偷給你還不如本姑娘自己受用!想請本姑娘做生意就該事先打探清楚行情,另請高明吧毫無誠意的先生,本姑娘不乾!”

 風荷撇下那個不起眼的人,昂然走出房間。

 唔!真好笑!竟然有人請她偷龍曄的翡翠指環。 道上消息傳得真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翡翠指環的新一任主人是龍曄了吧?不必她出手,其他人會源源不絕而來,有他龍曄受的啦!不過呢,她不接那個不知什麽來歷的人的生意,可不代表她永遠不打龍曄那枚翡翠指環的主意。相反,知道有人開始動翡翠指環的念頭,她得加緊行動才行了。龍曄是父兄名列出來的風行無阻不能動的人之一,她動,一旦被家人得知,必定受到懲罰無疑,但即使家規再嚴,有可能來的懲罰再重,她也不管了。

 她要得到龍曄的翡翠指環,非得到不可!哼!

 其實,她也不是非要得到那枚翡翠指環不可,雖然道上把翡翠指環的神秘神奇越傳越離譜,大有《指環王》裡魔戒的重見天日之勢,她也不曾心動到想得到它,雖說她的確就此特意從台灣跑來美國紐約,也就此摸進龍氏機構,但也不過是……可是、可是龍曄他竟然絲毫不把她放在眼裡,把她當一粒塵埃似的隨手就彈開了,太、太、太氣人啦。她不服,她非要讓他見識到她絕對不是個可以隨便讓他忽視的女人不可!如果她把他的翡翠指環弄到手,也許——也許他就不得不任她擺布了!哈!

 可翡翠指環戴在龍曄的手上耶,她怎麽弄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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