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隻卷尾鳥,俗稱黎雞,我的小名就叫黎兒。
三千多年,我已修道成仙,我修行的地方,霞霧繚繞,綠樹成蔭,被我稱為卷尾山。
世人都以為成仙好快樂,卻不知道快樂的背後是不可描述的孤寂,顯然,我不用再尋昆蟲和白蟻進食,也不用再采地衣和蛛網結巢,所以,我每天能做的事就是看天邊的紅霞織成錦,爾後又在暮色裡隱去,等待下一天的錦霞到來。
如此這般的過著――
突然有一天,山上來了一個獵人,濃眉大眼,扛著槍,帶著一條豎耳狼狗。狼狗看到樹丫間的我,狂吠……
獵人抱起狼狗,斥責道:“人啊,叫什麽呢?”然後轉向我:“姑娘,嚇著你了,若大的山,你一個人在這做什麽?”
“采蘑菇,我迷路了,也不想回去,家裡的嫂子,老打我。”我胡謅。
“那我留下來一輩子保護你。”獵人想都沒想,許下承諾。
雲卷雲舒,花謝花開,從此,這座山上,多了個獵人,閑的時候,他叫兩聲嗓子,坐在旁邊看我淡如遠山的眉,跌進我的如水秋瞳裡,而我,則用細長的指甲給他鉗瘋長的胡須,有時候,被我弄成一字須;有時候,被我鉗成八字須。
他說:“黎兒,哪天沒有了你,我隻有死!”
我答:“怎會,如此魁梧的一個男人,卻說著孩子氣的話,再說,我也沒想過要離開你。”
後來,我們相愛了,好不快活,共聽林間鳥語、同賞夜幕星空;晴時,以櫻花遮陽;雨時,以梧桐為傘。
隻是,這般深情地愛著一個人,我犯了天條,仙界的規矩:不能戀愛!更何況,和我相戀的是一個凡人?
於是,一個黃昏,我被王母收了回去,散盡法力,關在天庭,挨訓、反思、做反面教材,一時間,我眾叛親離……
時間過得如蝸牛慢爬,五天裡,我不斷認錯,也不斷苦求王母:“如今,我已不是仙,有戀愛的權力,肯請您放我回去!”最終,王母煩了,玉手一揮:“陪你的獵人去吧,看他還要不要你!”
我展開翅膀, 飛得精疲力竭,終於到了我和獵人呆過的地方,可是,我的獵人啊!他再也看不到我!他死了,剩下一堆白骨,我不知道他是怎麽死的,但卻知道起因一定是我,天上五日,人間五年,他,竟敵不住相思!
我大哭一場,在山中尋了一根萬年古樹,用我強健的嘴為他啄著棺木,我邊啄邊泣,窮盡三年之血、淚、力,終於,棺木成,取名為“啼血棺”,我放好獵人的屍骨,自己也靜靜地躺了進去……
殘陽如血!
我的獵人啊,我們,終於能呆在一起!隻是,你已是不言不語,而我,也將為你停止呼吸。
掩眸的瞬間,我看到:卷尾山在燦霞裡淡去……
那見證著愛情的山呵,難道也在這段淒絕的愛裡休止?
“那好吧,從此,不是靈犀相通的男女,你便不給他們見你的廬山真顏。”
我最後一次哭了,黎兒氣絕。本書由瀟湘書院首發,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