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不給我說出個所以然來,你看你好了之後我饒不饒你。”羅莎氣呼呼的拿起大茶缸咕咚咕咚喝了半缸水。
郝小新倒是一臉的無所謂,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優哉遊哉道:“告訴所有代售商,價格一毛錢都不讓,要就要,不要拉倒。”
“我說你能不能不和他們賭氣啊,做生意嘛,當然是這樣的,要是我是代售商,我也會壓價的。”這次輪到羅莎無語,她還以為是郝小新少爺脾氣犯了。
“來來來,附耳過來,本少爺告訴你其中的奧妙。”郝小新咧嘴一笑,朝羅莎勾了勾小指頭。
“不許趁機卡油啊。”羅莎將信將疑的湊了上來。
郝小新嬉皮笑臉的在她耳朵旁邊說了幾句什麽,羅莎的眼睛漸漸的亮了起來。
“沒騙你吧?”
“你真是個壞胚子,到時候人家指不定怎麽恨你呢。”羅莎笑的花枝招展。
“你這個見錢眼看的老娘們……聽到能賺錢就笑……”郝小新沒好氣一瞪眼,望著她的襯衫:“今天董事長大人的特別福利呢?”
“當心看得你血脈奔湧,崩裂傷口……”羅莎一個媚眼飛過來,電的郝小新半邊身子發滿。
……
三天之後。
熱了,徹底熱了,正如郝小新預料的一樣,全國的媒體都開始發力,整版整版的報道凌夢蕊訂婚事件。
《凌天下公爵愛女訂婚,神秘男方究竟是誰?》
《凌夢蕊小姐擇夫的二十二條軍規,世界上真的有男人可以滿足嘛?》
《凌夢蕊小姐發布訂婚記者招待會,凌天下公爵竟然一無所知?》
《本世紀三大奢華婚禮,凌夢蕊小姐是否可以超越》
《專訪和碩親王:去年該親王幼子求婚被拒絕的秘聞》
……
各大報紙幾乎是鋪天蓋地的宣傳報道凌夢蕊訂婚事宜,幾乎都是首頁頭條,連官方的東聖日報都在第二版專門開辟了一個小版面,出門出來不鹹不淡的講了幾句,畢竟這件事尚未得到凌天下公爵本人證實,作為官方頭號口舌,東聖日報也不敢全力報道。
雖然只有一個小版面,但這還是東聖日報第一次報道未經證實的消息。
網上更是吵瘋了,郝小新一上網,各種彈窗不斷,都是凌夢蕊訂婚的事,連以前經常彈出來的擦邊網頁遊戲,現在也改版了,上面一個穿著暴露的**,旁邊寫著幾個字:和凌小姐一起遊戲,想怎麽玩就怎麽玩……
天海論壇幾乎已經瘋了,卡的一比。
“滿滿的正能量”又一次成為風雲人物,上次發的帖子再次被置頂,成為論壇熱議。
“正能量打的一手好臉,樓上的悲劇了……”
“強烈要求劇透,神秘男方究竟是誰?”
“連親王兒子求婚都拒絕了,這次不會是王子吧?”
“樓上2bi,王子都是公爵小姐的親戚,怎麽可能……”
“早就出了三代好不好,要不是王子還能是誰?”
“我估計說不定是中東哪個王儲,要不然就是獅子國王子,聽說查理斯王子今年也成年了……”
“屁,要是凌夢蕊嫁給老外,老子再也不愛她了。”
“我倒是更好奇‘滿滿的正能量’到底是誰?他怎麽未卜先知就知道這件事?”
“這還是猜,肯定是新報的五毛唄,這件事就是新報最先報道的。”
“這個人每一次出現,都和美女記者羅莎有關,說不定是羅莎的老公……”
“放屁!羅美女沒有老公,還是單身!”
“9494,凌女神都要嫁人了,要是羅女神再有老公,我就不活了……”
“都是淚啊,女神要出嫁,我連擼的興趣都沒了。”
“你們這些男人都花癡啊,世界上難道就凌夢蕊一個女人?再說了,人家能看上你們這群窮吊死?滾回家撕吊去吧……”
……
再看看國內幾個門戶網站,上面也是鋪天蓋地的,到處都是關於凌夢蕊訂婚相關的視頻、新聞,火鳥衛視‘咚咚三人行’還特意做了一期節目。
“其實我覺得,凌夢蕊小姐如果真出嫁,倒是一件好事。至少國內能減少很多因為爭風吃醋引起的惡性事件。哎,你們看啊,有資格追求凌夢蕊小姐的,那都是一方豪強啊,他們之間要是鬧起來,一般都是大事,比小混混打架要嚴重的多,有幾個還動了槍。凌夢蕊小姐這麽一嫁,等於減少了一個不安定因素。”
“你這麽說我不同意,照你這種說法,大齡剩女都是不安定因素嘍?”一個女嘉賓不滿道。
“剩女和聖女不一樣嘛, 前者是剩下的沒人要,後者是人人打破了頭搶著要。”
“其實我倒是在想另外一個問題,不知道凌夢蕊的未婚夫到底是何方神聖?據說這位凌大小姐脾氣可不太好,平時還喜歡玩槍。一般男人恐怕治不止她。”
“槍嘛,這種東西,誰打誰不一定呢。”戴眼鏡的主持人猥瑣的笑了起來:“我倒是覺得,他現在不露面,可能是害怕面對凌夢蕊追求者的怒火。”
“反正吧,我們預祝凌小姐嫁一個好男人,同時也希望這位未婚夫,這個,不說幸福,至少能活著吧……”
……
眼看著熱度差不多了,郝小新嘿嘿一笑,撥通了凌夢蕊的電話。
“聽著,現在去發一條圍脖。內容我都想好了:我隻想和我愛的人一起過平靜的生活,沒有想到會引起這麽大的反響,眾多的報社媒體采訪讓我疲於應對,連談戀愛的時間都沒有了。從明天開始,關於我所有的消息,獨家授權天海市的新報報道,不接受任何其它媒體采訪,除了新報之外,任何媒體關於我的消息我一概不予承認。”
給凌夢蕊打完電話,郝小新又撥通了羅莎的電話:“行了,去發表聲明吧。從即日起,本報獨家報道凌夢蕊小姐訂婚事宜,一切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頻、視頻資料)的轉載,須注明由本報轉載而來,並事先告之征得本報書面授權,違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