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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任我行(穿越春秋)》第13章 遇到熟人
偷偷溜出家去玩,是我小時侯的家常便飯。這次也是一樣。我的臉太俊,穿上男裝也不像個男人,於是剪了數條乾淨的馬毛貼在嘴邊,呵呵,還蠻像的嘛。本來以為鳶靈給我的是牛毛,沒想到這丫頭膽子也大,竟然溜到軍隊裡摘馬毛,挖卡卡。

 果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

 改裝完畢,我挽著包包帶著鳶靈過五關斬六將終於來到行宮大門口前面。隻要離開這兒我就自由啦,雖然隻是暫時性不受約束,但比留在宮中做三等人(等吃、等嫁、等死)要好得多。

 越神秘的事物就越招人注意,於是我氣定神閑地往大門口走去,這把鳶靈嚇得半死,細聲問我會不會被發現。

 我沒有鳥他,因為站崗的衛士發現並且攔住我們了,然後審問索要出入證。

 我不慌不忙地翻出代表贏子冉身份的信物,說:“我兩是子冉主子身邊的侍從,主子就要外嫁了,所以決定留在宮中做最後一次閉關,讓我兩外出辦事。這位官大爺,咱們說到底也是為同一個主公辦事。要是子冉主子高興,保你升官發財。”說完掏出一條用黃金做簪子遞給他。

 這衛士沒見過黃金,嚇得跪倒下來:“奴才、奴才不敢收。”

 誰讓你收下了?等我兩回來後,我還要回。

 贏子冉很少在宮中走動,見過她真容的人並不多。這偉士似乎是知道贏子冉,也知道她的厲害,所以不敢多問,接過簪子開門讓我們走。

 *

 (這一節敘述方式變成第三人稱,如有不便,請多多包涵。)

 贏子冉離開行宮後,秦王就開始有行動了。他不辭勞苦車走進小女兒的寢宮――綠殿,為的便是關於她的婚事。

 綠殿裡的人都知道贏子冉出走微服私訪了,個個擔心得半死,但又不敢向主公說出真相。此時大王駕臨,都嚇得不行了,戰戰兢兢地跪在綠殿門口,恭迎聖駕。

 秦王不見贏子冉,以為她是病了,不能出來接駕,於是更加要進去看看。料理公主平時大小事務的宮人顰薺趕快走到秦王跟前跪下說:“大王現在可不能進去,子冉主子正在閉關,萬一傷了龍體,叫婢子為之奈何――”

 寡人來看女兒,能受什麽傷?

 這丫頭看似呆頭呆腦,實質精明得很。她不敢抬起頭來,繼續必恭必敬道:“大王乃天龍化身,擁有的是剛陽之氣,而公主所煉之氣乃屬純陰,陰陽相碰,即便是大王硬朗,公主力弱,想必是吃不消的。”

 這話其實說的是一個女孩家在房裡呆著,不允許接觸異性。秦王是聰明人,聽這丫頭讚他身體好,心裡也樂得很,於是不再勉強,擺駕回宮。婚事以後再摘日子吧,這丫頭刁蠻,寡人還要折騰些日子。

 *

 由於我們穿的是男裝,一路上走得真是自由自在好不寫意。隻是鳶靈可沒這麽想過。她躲在我身後東藏藏西閃閃,反變成了她是主子我是丫鬟。我咳嗽一聲掰開她的手:“小鳶――”

 其實我更想叫她小鳶子,但是“子”是對帥哥的美稱。鳶丫頭嘛,讓人聽了笑話。

 鳶靈立刻定住身形,“諾”的一聲準備接受我的訓導。我是好孩子嘛,當然不能辜負她的期望,清了清嗓子方道:“小鳶,我就說一句話。”

 鳶靈聽了喜不自勝,低下頭聽我吩咐。

 這句話就是:無論無時無刻,都要對得住你身上穿的那件衣服。

 說完一個瀟灑轉身,丟下了鳶靈一個人思考我這話的意思。

 鳶靈望著身上的男裝顯然反應不過來,意識到我快要走失才急忙跟上來。古人還是不能跟上現代人的思維。這點我拿捏得很好,鳶靈骨子裡的奴性已經根深蒂固,要是不見了主子我,呵呵,那是殺頭的罪,所以說什麽也要把我找出來,盡管她不是狗鼻子。

 鳶靈跟上我走果然聽話多了,至少不再類女郎般遮遮掩掩。我決定遊街一個圈。

 呃,不好意思說錯了,是巡街。

 自周秦迄唐代,凡州縣以上的城市,都有官設的市作為交易場所,設市令或市長管理。市處於城中特定位置,以牆桓圍住並與民居隔開。官府直接管理市場交易,商業交易受到官府的嚴格控制。縣城以下,一般禁止設市,否則視為非法的私市。

 再根據史書記載,夏桀荒淫無道,“放虎於市,以觀其驚。”說的是桀把老虎放入市裡然後觀看人們驚慌失措。

 背這麽多資料不是為了炫耀我肚子裡的墨水多,隻是為了說明,市在古時候就已經存在,直追夏商。

 看了這麽多年的小說,我得出一個經驗:要想打聽消息,就一定要到客棧裡逛一逛,每次準會有收獲。想當年俺玩那個XX奇俠傳就是這個樣。

 在春秋能不能找到客棧我不知道,也管不著,但是我知道這兒有酒館。

 這就夠了。

 春秋沒有紙,所以我不能搖著扇子穿街過巷。西漢時才發明植物纖維紙,隻是紙質比較粗糙,不太適用於書寫。東漢時才出現蔡倫改進造紙術,製成能書寫的纖維紙。這些全世界都知道的,那我就不重複了。汗,我又再背書……

 總算走進一家酒館坐下,鳶靈不敢和我同坐,我也懶得管她。隨便點了半斤酒,二兩乾肉下酒吃。鳶靈知道酒這玩意傷身,細聲勸阻我。

 這些我也知道,加上我還沒有十八歲,喝酒不好玩,但現在是在春秋,誰也管不了我。我就過過饞癮。不知道酒館有沒有飲料喝呢?

 我手中拿的是一隻普通青瓷杯子,商周時期就已經出現瓷器,雖然技術還是很粗糙,要等到東漢晚期才日趨成熟,但人喝的是酒,器具嘛,將就下就算了。

 我剛把杯子送到嘴邊,隻聽“啪”的一聲,一隻三隻足的酒鼎飛將過來,打在我的杯子上。我手上生痛,杯子拿不穩,跟著酒鼎一起殉難,濺了我一身血水。

 (太投入了我,那是酒水,呵呵)

 酒館裡的人目不轉睛地盯著我,見我目不轉睛地盯著那隻碎成一片片的青瓷杯子和完好無損的三足酒鼎, 那一起目不轉睛地盯著那一杯一鼎。末了終於有人忍不住大喊:“打、打架了!”

 我默默地為殉難了的杯子默哀了六十秒,然後抬起頭望向酒鼎的來源。那廂酒客為一男一女,男的英俊女的漂亮,真是一對絕配呀。可是那女的似乎不這麽想,掄起一隻酒鼎又要往那男的扔。可惜她力氣不大,情緒又不穩定,“啪”的一聲竟然落在那男的正對面。我不禁讚賞地點了點頭,心裡估計剛才送我酒鼎的肯定是她沒錯。

 眾酒客見我點頭,也跟著一起點頭,氣氛詭異至極。我被人砸壞了一隻杯子,是不是應該過去討個說法呢?於是我望向鳶靈征詢她的意見。鳶靈當然不能給我意見,她能聽我的話忍住而不在公眾場合大叫大喊隻是咬著手指不說話已經有很大的進步了。我重新倒了一杯酒走到那張桌子前面,學著古人的禮儀舉起酒杯作緝:兄弟好。

 那男的對我的禮貌一點興趣也沒有,繼續喝他的酒,就好像無視那女人的無理取鬧一樣。但那女的就不一樣了,她跳到我面前,東瞧瞧西瞧瞧,忍不住讚歎:“公子你的皮膚好好哦,比女子的還有漂亮。”

 我心中一個激靈,避開她的目光一不小心撞上那男的,瞬間呆掉。我的媽呀,他是阿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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