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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大梟雄》第七十三章 古代地方自治結構
  永歷七年(公元1653年)11月上旬,經過五天血戰,國民軍佔領南寧府,此戰大敗清軍所俘獲清軍甚多。

  對俘獲的兵丁,讓各旅將挑選忠厚老實,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的編入軍中,以擴大國民軍實力。

  經過整編俘虜,參戰各部第一次滿編,在這之前李定國雖然建立12旅步兵編制,但各部從來沒有滿編。

  隨後,新建第13旅,任命混入南寧城有功的團長郭有名為旅長,其部包括宋國相的第30團,以組建第13旅。(歷史上郭有名為李定國帳下強弩營都督)

  除此之外,李定國也不再兼任警衛旅旅長,由李如碧接任警衛旅旅長。

  對剩余的老弱病殘則進行軍屯,清軍多次進入廣西,一路燒殺搶掠人員死傷甚多,各地也大面積出現荒廢現象,再加上廣西地處南方一年兩熟、一年三熟,只要肯乾,開荒種地,要不了一年時間就可以解決生計問題。

  在佔領南寧府之後,李定國一面令馮雙禮、靳統武、王國仁、李成爵等人分率兵馬攻打周圍的思恩府、太平府、思明府等州縣,一面在各光複州縣建立州縣,清丈土地,清理戶口,進行稅賦改革,以建立穩固的後方根據地。

  為了鞏固新生的政權,李定國也決定對朱元璋名存實亡的裡甲制度進行改革,雖然朱元璋當政時費盡周折完善前元地方自治結構,但經過近三百年的發展,朱元璋的裡甲制度早已經名存實亡了。

  中國古代一般采用縣以下自治,縣以上由朝廷委派官員,再加上從地方上雇傭的一些差役、勞役的襄助以統治一方。

  如此就形成官員、胥吏為統治階級,再加上地方一些自治人員構成一個牢固的統治階級,以保證大明萬世不易。

  但經過三百年統治,很多制度以顯得日趨僵化,根據調研的結果,我們來揭開大明地方統治的秘密。

  按照大明規定,施行任官回避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回避原則就是除了統治少數民族的土官之外,其他流官全部都是異地任職。

  正如老哥你是河南人,如果高中進士之後被朝廷委派官吏,或者高中舉人什麽的實授什麽官職,對不起,你不能在河南本地任官,你要當官只有到外省當官。

  就像清朝末年,就有很多四川人到廣東當官一樣,反之亦然。你不遠千裡帶著家人來到陌生的城市當官,人生地不熟的,看到外面一片黃土,大概只有兩眼一抹黑。

  再說了你不遠千裡歷盡千辛萬苦來到其他地方當官,除了想繼續升官發財之外,對那些升官無望的,就像前世很多這樣癢那樣癢的,完全可以借助自己官位撈取大把大把的好處。

  特別是朱元璋這種對官員深惡痛絕的主,在當政的時候將官員俸祿訂得非常之低,一個正七品知縣一年不過90擔年俸,再加上其他這樣那樣的補助,根本難以養活一家老少(聽老人說,東方出身農村,劃分成分時為中農,在民國時期祖上辛苦一年也有百來擔糧食收入。而在土地承包的時候,父母從地裡每年大概可以刨出六十多擔谷子小麥,再加上其他五谷雜糧,解決三口之家溫飽而已。在家上當日紅薯、玉米等雜糧甚多,父母也頗為勤勞,養豬養雞什麽的甚多,聽父輩老人說八十年很多人的生活都趕上舊社會一些地主了).

  90擔年俸能不能生活,東方沒有真的穿越不知道,或者如同海瑞那樣的清官可以生活,但對很多這樣那樣有聲色之欲,再加上一大家子的古人來說生活得非常拮據。

  人家辛辛苦苦寒窗十年換來一個官位,跑到千裡之外當官,讓一家忍饑挨餓的,無論如何也不行啊?

  如此到大明中後期就出現這樣一個景象,就像我們前世那樣,高祖將官員工資訂得非常低(有的不如打工仔),但官員一個個錦衣玉食的。

  其中好一點的當然依靠在地方權勢經商(但破壞地方自由競爭秩序),惡劣的就是公開收取賄賂,貪汙枉法的。

  官員一家子為了生存要大肆貪汙,就像前世八十年代剛剛改革開放很多官員看到外面花花世界動了歪主意一樣,地方也配合。

  在一個縣,除了知縣、縣丞、主薄這些算官員之外,其他的都屬於胥吏,來自本地,這些地方無賴,落魄書生更是想撈錢。

  對胥吏一般可以劃分為三班六房,有點像朝廷的三省六部似的。三班包括皂、壯、快三班,都是衙役。

  皂班主管內勤,站堂,門衛,呵道、行刑等。

  壯班和快班共同負責傳案,催科、緝捕和警衛。

  快班分步快,馬快,始為傳遞公文而設,後以緝捕為主要職責。

  六房按照朝廷六部而設立,主要包括吏、戶、禮、兵、刑、工書吏房,每房設典吏1人,攢點若乾。

  再加上收發放、帳房、招房、倉房等等,就構成了一個縣衙門的主體。

  這些都是胥吏,雖然地位非常卑賤,但在地方都是呼風喚雨的角色,別的不說,單看收入,他們雖然正俸只有6兩銀子每年,但由於收取各種稅賦,收取各種好處費,每年可以分得40余兩銀子的份子錢(不像出租車司機,大家向出租車公司繳納分子錢)。

  雖然各級衙門多少差役早有定例,不像前世那樣你想設置那個部門就馬上可以設置那個部門,安置那些人員,在古代若是你增加衙門編制,增加衙門差役,那可算違製,那可是要被剝奪官位的。

  但自古以來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再加上天高皇帝遠,反正皇帝是采用人治,法不責眾嘛。

  你不讓明面上增加衙門裡面的人數,我為了達到統治地方的目的,我可以增加一些不要俸祿的臨時差役啊,這些臨時差役就像前世的城管那樣,雖然沒有編制,沒有俸祿,但臨時差役畢竟也是胥吏,不但擺脫普通老百姓被統治地位,來錢的地方非常多。

  他們這些臨時差役充斥在鄉村各個角落,幫助正式差役催促糧草,征收丁賦,征收商賦,擺平黑白兩道什麽的,在地方不但是一霸,不但一些鄉紳都頗為畏懼的,而且每年可以分得四十余兩份子錢,比那些勤勤懇懇種地,正兒八經經商的都來得殷實。

  如此每個縣除了七八十個朝廷額定的衙役之外,還有同等或者更多人數不要俸祿隻拿份子錢的臨時差役,就像前世每個縣城管、協警數量比起正式警察數量多多了啊。

  朱元璋還完善前朝的裡甲製,設立糧長以襄助官員、胥吏處理地方事務。

  裡長,也就是歷史上亭長,在漢朝中國出了一個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亭長劉邦,如果換到大明的話,劉亭長就應該改稱為劉裡長,每一百十戶為一裡,其中丁糧最多的10戶為裡長,其余為甲首。

  以10年為一個周期輪流應役,每年由裡長帶著10戶甲首自帶糧食服各種勞役,並負責“管攝一裡之事”。

  除此之外, 最苦逼的事情那就是除了你家絕嗣,除了你家逃亡官府抓不住,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紛爭,只要你祖上是裡長,那對不起,你子子孫孫長房都是裡長。

  俗話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經過三百年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地方形勢早已經發生變化,三百年前朱元璋指定裡長的時候或者家境較為富裕,但經過三百年之後可能早已經落入貧困之家,有的更早已經逃亡,早已經絕戶了。

  隨著經濟、社會地位不再,當日還可以帶領其他甲首的裡長威風不再,但權力真空怎麽能夠成為真正真空呢?在裡甲製式微的時候,官紳就應運而生,在城鄉代替裡甲長的權勢,很多裡長更是成為鄉紳跟前跑腿的。

  鄉紳也就是有功名在身的讀書人,退休官員,或者地主、財主、族長這些人的統稱,一句話,他們在鄉裡有權有勢,相對於裡長本來就具有強勢的道德權威,社會經濟地位,就像在滿清的時候,一般漢大臣根本不夠格當奴才的,現在對著很多破落的裡長你當奴才使喚,那簡直是看得起你。

  這種自治結構賦予糧長很多權利,如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經規定,若是官員有貪汙的,地方可以將貪官捆綁到京城接受審判。

  規定各個家族族長有很大權利,一般大的家族不但有公田,而且族長還有調整族裡,族外關系的特權,在前世我們不是說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在這裡族規可以與國法相提並論,如此可以見族長權利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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