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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品兼職》第301章 阿布的研究
小兵對秦殤單刀直入的問話有些不太適應,臉紅了紅道:“我們……我們挺好的,她經常讓我勸勸你,說……說要你好好學習,好好來上課,以後對你有好處的。品 書 網 (w W W . V o Dtw . c o M)再這麽晃蕩下去,大學時間就荒廢了。”

 說完之後,不知是緊張還是害羞的,不敢再看秦殤。

 秦殤覺得小兵這種模樣彪悍,卻神情有些娘們的樣子很可愛,忍不住笑道:“那你怎麽沒勸我呀,就不怕我誤入歧途嗎?”

 小兵笑了笑,道:“怎麽會呢?我想再沒那個人在大學時代能達到你這樣的成就的,如果這都算誤入歧途,那不知天底下有多少人想走這條歧途呢。”

 秦殤道:“喲,幾天不見,你這嘴皮子伶俐多了嘛,看來跟阿瑪亞老師在一起當了好幾天乖學生嗎,哈哈!”

 說說笑笑中,車已經到了甘州大學,秦殤讓小兵先回去,自己向著印象中的宿舍走去。看著從身邊經過的一個個充滿激情和活力的同學,有的在熱烈的討論著問題,有的在相互整理衣服似乎是去參加什麽招聘會,還有的是一對戀人,親密的手拉手流露出甜蜜和羞怯的神情,秦殤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他突然覺得有時候簡單就是很幸福的事,能好好享受自然和社會給自己的一點點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恩惠或者小磨難,只要願意認真去對待,樂觀的去看待,都是一種難以言喻的幸福。

 但很多人往往看不到這點,通常都會被自己在腦海中繪製的財富和**的海市蜃樓給蠱惑,費盡心機的去追尋那看得到摸不到的夢幻泡影,最終連同自己一起在泡沫中破碎,歸於平靜。

 原本只需要5分鍾就能走完的路,因為他變走邊感悟所以花了半個小時還沒走完,直到有人喊他:“嗨,秦殤,好久不見啊,去哪兒了?”

 秦殤抬眼一看,腦子裡迅速翻尋著記憶,很快就翻到,原來是班裡一個比較活躍的,外號叫做包子的同學。便笑著道:“包子啊,又胖了哦,我家裡有點事回去了一趟。哦,對了,你知道阿布在哪裡嗎?”

 包子想了想道:“哪個阿布啊?哦,我知道了,你說那個怪人阿布啊,我剛剛在圖書館見到他了,在二樓,你找他幹什麽啊?”

 秦殤道:“沒事,我一回來就聽說有這麽一個很個性的人,所以想去看看而已,回聊。”

 “好,再見。”兩人簡單的道別。

 秦殤向圖書館走去,突然對面來了一位同學,手捧一本英語書嘰裡呱啦的念誦著。由於此時是上課上自習時間,多數人都是向著圖書館和教室走去,只有他逆流而行,還非常自信的念誦著。

 秦殤大老遠的聽了聽,覺得發音還不錯,只是這種做法有些太鶴立雞群了,便拉住一位昂頭張望的同學問道:“哎,同學,你知道他是怎麽回事嗎?”

 那位同學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你是不是這個學校的啊,連英語小王子都不認識嗎?”

 秦殤也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怎麽,他很有名嗎?”

 那位同學用看白癡一樣的眼神看了他一下,但還是忍不住開始滔滔不絕的講述起來,道:“哎,我還是給你說說吧。這位同學可不得了,他從大一開始就每天逆著人流大聲念英語。據說是受到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影響,他用這種辦法找到了自信,高考英語考了135分,所以他相信這種辦法能改變他的人生,一直堅持到現在。知道吧,這哥們就是一牛人。”這位同學豎了豎大拇指,讚歎了一番閃人了。

 秦殤也點點頭,道:“恩,確實是牛人。”這話倒是發自肺腑,因為在大學裡,你可以在不觸犯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為所欲為,盡情的展現你的個性。你甚至可以一年四季穿同樣一件衣服,也不會有人說什麽的。

 正如一切叛逆的起源一樣,剛開始總是被人視作異類,但當他引領了一股風尚,身後跟著一大幫追隨者之後,他就成了領袖,成了偉人。也有不少人因為自己的特立獨行而成功的,他們正是這些頭腦容易發熱、心思活躍的年輕人所追逐的對象。

 但至少目前看來還沒有人像這位英語王子和怪人阿布一樣,所以他們還是被視為異類。

 秦殤見到阿布的時候,他正埋頭在一對亂七八糟的書籍當中,秦殤打眼一掃,發現竟是一些神學、巫術探秘之類的光怪陸離的書。

 同學們似乎都對阿布敬而遠之,所以他所在的桌子被隱隱的劃出了一片禁區,周圍的桌子上都沒有人,倒讓他樂得清靜。見他一會兒翻翻這本書,一會兒又埋頭在本子上畫著一些難以辨認的符號,看來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難以自拔了。

 秦殤悄悄他的桌子,阿布皺著眉頭看了看秦殤,似乎良久才發現有人在打擾他。眉頭一挑道:“哎,秦殤,你怎麽來了?”

 秦殤隨意拿起一本書翻了翻,道:“來看看你研究什麽呢,最近有什麽有意思的發現嗎?不想和我分享分享?”

 聽到秦殤願意和自己討論,阿布很高興,把桌上的書往旁邊一推,示意秦殤直接坐在桌子上。秦殤也不客氣,半個屁股坐了上去,就這麽居高臨下的看著阿布。

 阿布打開他前面的本子,翻到前面一頁畫滿了奇怪符號之處,用筆指著一個鼎狀的東西道:“你知道這是什麽嗎?”

 秦殤將他的本子轉過來仔細看了看,發現形狀竟然跟自己額頭上的印記一模一樣,不由得看的呆住了。阿布卻驚呼道:“哇,你額頭上這個紋身跟這個很像啊?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它的出處啊?”

 秦殤回過神來,道:“不錯,我也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過,這個東西應該叫神農鼎吧,是一件傳說中的神器,我很喜歡,就在自己額頭上紋了這麽個記號。怎麽,這個東西有什麽很特別的地方嗎?”

 阿布神神秘秘的道:“當然了,我查閱了很多資料,發現神農鼎和我們家族那把槍有著很大關系。”

 這正是秦殤所感興趣的地方,忙問:“他們有什麽關系?”

 阿布道:“傳說中的神農鼎可以煉化一切,而且能製造出世間最正面的東西,但他有一個功能還不為人所知,那就是他在保留材料正面氣息的時候,還會剝離所蘊含的負面氣息,而剝離的這些氣息最終成為世間最陰邪、最凶狠的氣息。這些氣息經過不知多少年的進化,慢慢產生了靈智,也就是說擁有了生命。”

 秦殤還是第一次聽說神農鼎有這種功能,忙繼續問道:“那這些氣息擁有生命之後,現在去了哪裡?”

 阿布看了他一眼,道:“這正是我下面要說的。”秦殤恨不得狂扁他一頓,心想,那你就不能一氣兒說完嗎。

 只聽阿布繼續道:“這些氣息所產生的生命只是一種精神狀態,必須有物質寄托才能成就真正的負面實體。而他所依附的實體也必須是世間最邪惡、最暴戾的材料所形成的。也就是說兩者必須在同一等級才能融合,這跟現在所說的物質決定意識有些相似。你知道我們家族那杆被視為圖騰的槍是什麽材質做成的嗎?”

 秦殤雖然自己擁有弑神,但確實不知道弑神是什麽材質的,忙給了他一個“我要是知道還問你幹嘛”的眼神,道:“什麽材質?”

 阿布道:“據說那杆槍是盤古大神開天辟地時自身所有負面的東西匯聚而成的天下第一凶器,似乎當時就將混沌時候的鴻蒙靈氣匯聚到一個戒指當中,來克制這個凶器的。只是不知道這個戒指現在去什麽地方了,想必是跟這個凶器在一起,否則這個凶器早就為害人間了,我們的世界估計也不會是這個樣子了。不過,畢竟這是個傳說,當不得真的。”

 話是這麽說,但秦殤卻一定會當真,因為他清楚的知道這些東西都是存在的。當下試探道:“我查了一些東西, 據說這杆槍叫做弑神,是不是?”

 阿布驚訝的看了他一眼道:“看來你也對此有些研究啊,只是你不清楚這杆槍還不能算作真正意義上的弑神。因為他只有物質,沒有靈魂。直到後來有一位大能,嘗試將神農鼎中的戾氣和這根搶融合,應該是沒有融合成功,不過雖然隻融合了一點兒,但差點就成了至聖。你知道至聖是什麽概念嗎?就是傳說中以身合道的人物,跟鴻鈞老祖一樣,比六大聖人還厲害呢。不過那時候的事情都停留在神話傳說中,沒有什麽東西能夠考證。”說著還露出了遺憾的神色。

 不過秦殤還是聽的入了神,道:“那你有沒有查清楚,他為什麽沒有融合成功啊?”

 阿布道:“雖然我沒查清楚,但是我研究了一番,覺得主要是因為兩者都是至陰至邪的東西,融合到一起之後只能產生最為陰邪的東西。但是孤陰不生、孤陽不長,就像一樣東西只有一半存在一樣,那一定會自我毀滅的。”

 秦殤認為他說的很對,道:“是啊,的確是這樣。那你的意思就是只要有一件至陽之物想配合,達到陰陽相合,水火既濟的程度,才能真正的讓弑神誕生,還能不讓它為禍人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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