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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劍君主錄》第23章 土國4 武則天審案
  一個皇家祠廟的方丈,說財務移交的時候,前任方丈把黃金都侵吞了,前面幾任方丈移交都有帳簿,唯獨新卸任的方丈拿不出帳簿。他在重刑之下被迫承認了盜取黃金之罪。

  趙子辰:“我覺得他說的不是實話。”

  武則天:“何以見得。”

  趙子辰:“方丈如果想侵吞,應該早有預謀,不可能連偽造的帳簿都沒有。”

  皇帝召見方丈時方丈哭了:“實際上這些文書都是空帳,根本就不存在黃金。我不想和他們合謀侵害聖上的財物,與他們言語不和,他們心生嫉恨,就誣陷於我。”

  皇帝把這事交給趙子辰去辦。

  趙子辰讓備轎接僧人方丈們。僧人方丈們很高興,還以為犒勞他們。誰知道到了衙門全都被要求面對牆。

  趙子辰:“你們捏出先後交付下一任方丈的黃金形狀,捏的出來就證明你們沒有罪。”當把這些黃金全部擺在桌面上,所有人下轎以後,在門外聽審的鄉親們笑啦。“這怎麽和我們家寶寶捏出來的餃子很相似啊,可以下鍋煮著吃啦。每個都不一樣。”

  趙子辰笑著說:“因為他們交付給下一任方丈的黃金全都是臆想出來的,新卸任方丈無罪。”

  皇帝非常高興,賞賜趙子辰一個靈獸精魄。可以給自己的靈獸隨意加十點心力或強力、敏力等資質。

  一個月後……

  武則天命令武衛大將軍聞銘去砍個樹回來給皇上做馬車,聞銘用了一個新手,讓新手去砍。這新手馬馬虎虎,腦袋不太靈光,居然在深夜看不清楚的情況下把皇帝陵的松柏給砍了,皇帝要賜聞銘死罪,賞一杯毒酒。

  這時候又有個叫江郎的人拿來一個聞銘寫的反書,還有以前和江郎吃酒的時候聞銘手書約其招兵買馬的信。皇上一看,勃然大怒,認為過錯在聞銘,決定永不赦免他死罪,況且他還說了那麽多大逆不道的話。聞銘不承認,說字是我聞銘的字,話卻不是我聞銘的話。

  有幾個大臣也讚同,說字體雖是他的,可是文采卻是不是他那樣的。皇上略微心情好了點,不過還是打算再第二天賜毒酒,覺得一事歸一事,這件事與那無甚關聯。皇帝讓狄仁傑負責處死聞銘,狄仁傑憐惜聞銘,同時也覺得這事有蹊蹺,讓另外一個他信任的官員林霖調查,但過了一個月沒什麽門路。林霖煩惱,天天拿著反書出來看,也沒看出什麽疑點。這一天,頭疼的厲害,他躺在窗戶下的藤椅上,研究著反書,雨後,日光透過菱花窗照到反書上……

  “太棒了。”林霖興奮的坐了起來。他上報狄仁傑,狄仁傑把皇上請了來,要一盆水,將反書投入,不一會功夫,反書上的拚湊的字體果然字字分離,眾目睽睽之下,江郎說:“我不承認這個,這是林霖的障眼法,以前聽說他會巫術,就會把字體拆開。另外還有那封相約招兵買馬的信,林霖,你沒法質疑了吧。”

  “嗯,沒法質疑,嘿嘿,請問皇上:信中,他署的名字‘聞則銘’,不避諱您的名號,這封信怎麽可能是真的呢。他本來叫聞則銘,因避諱聖上的名號,就改為了聞銘。”

  江郎:“哈哈,你恰恰證實了我的話,他是個反賊,自然什麽都不避諱。”

  “那麽好,聞銘,你今年多大。”

  “四十五歲。”

  “那麽建國一百零三年的時候,你多大。”

  “四歲。”

  “皇上,您看看這封信署的日期是‘建國一百零三年’,聞銘四歲就能寫信,還約人招兵買馬,這樣的神童您不拜他為相真是太可惜了。”

  皇上已經心知肚明。“我知道了,各位散朝。”

  但皇上還是宣布了這個消息:“明日,狄仁傑將毒酒賜予聞銘。留個全屍,也是朕的恩典。”

  狄仁傑聽說以後,很著急。他是這個王國僅有的願意舍死效忠皇帝的人,曾多次主動請纓去前線,打退了多少次外族進攻,外國一提他名,聞風喪膽,估計這個大將要是被殺,馬上就會有一場戰亂。狄仁傑心知肚明,皇上雖下令立刻執行死刑,不過皇上還是不忍殺他,只是覺得法度在那,不好違抗;況且這家夥總是在眾目睽睽下給皇上下不了台,皇上也是有些窩火。這時狄仁傑犯顏上奏“罪不當死”,皇上故意把臉板起來:“砍得可是皇帝陵的松柏,這是把我放入不孝的境地,不死不能平民憤,你再說的話一起斬。”狄仁傑:“自古逆龍鱗,忤逆君王都是很讓人懼怕的,但是我不怕。”

  “有膽量!好吧,那我賜你白綾一條,自盡去吧。“

  一個時辰以後,狄仁傑拿著白綾回來了。

  皇上一陣詫異,笑道:“是鬼魂就趕緊閃開,我可有仙體護衛。”

  “我剛才遇到了商容神。周朝的一代忠誠的丞相,他說,你怎麽也來了,你的君主是像堯、舜這樣的明君,不該也來到這裡的。而我的君主是紂王,被賜自盡是很自然的。然後用拂塵把我送了回來。”

  “啊哈哈,那麽你剛才說的不懼怕也是這個意思吧。”

  “是的呀。”

  “以前據說前朝有人偷了高祖廟神座前的供果,皇帝發怒,按律要把他斬首,最後專案司法官員把詳情稟報,說是這個人那晚饑寒交迫,不得已而吃了供果,最後先王赦免了他,還去家裡親自探望他的老母親,送上了幾袋子米。忠心的大臣是不會懼怕和明君據理力爭的。按照律法,這個行為有幾個罪責,徒流死都可以,我們完全可以用比較重的徒刑,或將功折罪?國家的法度是不應該輕易改變的。古人說“假使盜長陵一土,陛下何以加之?‘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陛下要因為十年的一棵樹殺掉百年才培養成的將人,得不償失。後世該怎麽評價您呢?”

  “有道理。百官大臣都聽清楚了吧,狄仁傑怕陷我於不義,而按律處罰,我很讚賞。”

  過了兩個多月……

  幾個人正在狄仁傑家中為其慶祝生日,武則天特送一件禮物,藍色清風劍和一個靈獸精魄。

  這時闖進來一個大眼睛、高鼻梁的胡人。到大廳跪倒大叫“冤枉”。

  狄仁傑和善的說:“你詳細道來。”

  “我以前沒什麽錢,到中原來想做一番大事情,但虧本,想回老家,但是沒有錢回去,只能當街乞討。”

  “一個人看到我應該不是真正的乞丐,就慷慨的給了我一錠金子,讓我不要乞討,回家去吧。

  七年後,他又見到我,又給我了一錠金子,說讓我做點買賣。我很感動,我總有一天要報答他。後來他沒房子住,我告訴他我的宅子旁邊有一間便宜賣,僅二千文。他買下了,裡面是我特意放的一隻熒光閃閃的奇石——藍田玉。他撿到這塊玉應夠一輩子富足的生活。”胡人哽咽著說不出來,停了一會,繼續敘述,

  “但後來有人知道他的情況,把他殺了,藍田玉盜走,現在我要告那個竊賊,替他討回公道。”

  “化外人之案,一個是本國人,一個是外國人。”武則天接過話說,“我認為這兩個人應適用我國法律。各位翰林學士你們看應適用哪國法律,當然理由要充分。”

  一位翰林學士說:“應該根據這兩個人情況看適用本國法律。如果這兩個人同是一個國家的人,就應該適用他們那個國家的法律。你想想,如果是一個婚姻案子,我們這裡是十二歲可以結婚,他們那個國家是九歲,這樣來到我們國家這婚姻就成無效的了,也說不過去啊。”

  另一位學士:“那麽聖上,我覺得從我們國家的利益來說,如果連外國人都管不了,我們國家不就亂了。外國人都隨隨便便的來我們國家逃婚,從事各種非法活動。”

  趙子辰仔細聽了半個時辰,“我覺得應區分什麽案件,在我們國家犯罪,侵害我國利益自然應由我國管,也有利於維護我國秩序;如果兩個人同是一個國家的,應該適用他們那個國家的法律。如果其中一個是別的國家的,或兩個都是不同國家的,我覺得適用我國的法律可以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子民,我聖朝也容易處在中立地位上為不同國家的人評判。”

  “是的,你說的也有道理,那麽就彼此融合,如果在我國犯罪,就要由我們國家管,這也是為維護我們國家的良好秩序。”武則天很高興, “很好,我們的國家就需要大家各抒己見,不忌諱我的言辭,不膽怯的說出自己的想法。今天,除了緘口不言的人,每個人都賞一枚坐騎精魄,一顆幸運石,官升半級。”

  過了幾天,武則天要考課,所有被錄取的十名翰林學士都要過來考試,考試合格繼續任職,不合格將下降到公塾中訓教十歲以下的皇族。這天,眾學士都到大殿,民眾接通告,都排隊過來告狀。狄仁傑和武則天坐在一起。經過這次考課,肚裡沒有半點墨水的胖子被貶到公塾去了。

  武則天很賞識趙子辰,調他任江寧府長官,有個玉帶遭竊的案子被送到他那,而那幾日間有個和尚向趙子辰出示戒牒作為自己身份的憑證,趙子辰:“聚集本府相關官員,一起會審。”

  第二天,大家都到了,彼此議論紛紛不知道趙子辰葫蘆裡賣的什麽藥。趙子辰把和尚傳喚了來:“你當了幾年和尚了?”他支支吾吾回答不出。問:“為什麽你頭部還有裹著頭巾的痕跡?”……

  剛好武則天微服私訪到他那。武則天解釋:“人家那出家為僧估計才半月,所以頭部還有裹著頭巾的痕跡。”接著此僧人被無罪釋放。趙子辰覺得不公平。

  但後來才發現武則天棋高一著,把那人放回去,那人很快回到自己住處將偷來的玉帶毀損,在他的住處還發現一個和尚的血跡。原來是之前和尚見到他偷玉帶,他滅口將和尚殺了。這樣武則天找到了真正的凶手,就是這個假和尚玉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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