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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中歌》Chapter 一 綠羅裙(四)
趙破奴心中震驚,面上卻不敢露出半分異樣,恭敬地回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天山雪駝和汗血寶馬被譽為西域兩寶,先皇為了得到汗血寶馬,發兵數十萬攻打大宛,傾大漢國力,死傷無數,才得了寶馬。這世間有幾個人能用得起天山雪駝?還有大漠天上的王白雕,地上的王狼陪伴,雲歌又說了你和她的娘親認識,這般的人物在你認識的人中能有幾個?”

 “我真地不知道。對方指點我們走出大漠是一番好意,又何必追究對方來歷?”

 趙陵沉默了一瞬,輕描淡寫地說:“我不是想追查他們的身份,我……我想留下雲歌。”

 趙破奴大驚失色,一下跪到了地上,“不可!萬萬不可!雲歌的父母肯定不會同意!”

 “這裡不是你跪的地方,你起來。”趙陵唇角微翹,似笑非笑:“你是替雲歌的父母擔心,還是替我擔心?我倒想見見他們,隻要扣下雲歌,她的父母即使是神龍,也要顯身……”

 雲歌從遠處一蹦一跳地過來,身側的鈴當馱著毯子,“陵哥哥,水來了。”

 趙陵向趙破奴揮了下手,示意他退下。趙破奴面色沉重地起身而去,如果雲歌真是她的孩子,那當年……當年的事情究竟是怎麽回事?他不敢再往下想,心中隻暗定主意,即使一死,也無論如何不能讓雲歌被扣下。

 趙陵用毯子把兩人裹好。一狼、一駝臥在他們身後,兩隻雕臥在駱駝身上。草原的夜空低而空曠,繁星綴滿天,再加上他們這個奇怪的組合,有一種神秘幽靜的美。

 “陵哥哥,你還會來西域嗎?或者去塞北?或者出海?聽說南疆苗嶺很好玩,我還沒去過,我們可以一起去。”

 “恐怕不會,就這一次機會還是我費盡心思才爭取到的,這也許會是我這輩子走過的最遠的地方。你年紀比我小,去過的地方卻遠遠比我多。”

 兩人沉默下來,趙陵忽地問:“雲歌,你的故事中從來沒有提到過長安,你願意來長安玩嗎?”

 雲歌輕歎口氣,“我爹爹和娘親不會答應,爹爹和娘親不許我和三哥踏入漢朝疆域,而且我要回家,不過……”她的眼睛瞬即又亮起來,“我爹爹說過兒女就是小鷹,大了就會飛出去,我爹娘從來不管我二哥的行蹤。過幾年,等我長大一些時,等我也能自己飛時,我去長安找你玩。”

 趙陵望著她晶晶亮的眼睛,怎麽能讓這樣一雙眼睛蒙上陰影呢?半晌後,他緩緩點了點頭,

 “好,我在長安等你。”

 雲歌笑拍著手,“我們拉勾,誰都不許說話不算話。我到長安後,你可要盡地主之誼呀!”

 趙陵不解,“什麽拉勾?”

 雲歌一面教他,一面詫異地問:“你怎麽連拉勾都不會?你小時候都做些什麽?”

 兩人小拇指相勾,雲歌的聲音清脆悅耳:“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兩人的大拇指相對一按時,雲歌自己又大笑著加了句,“誰變誰是小豬!”

 趙陵第一次露了笑意。他不笑時眼睛內幽暗黑沉,可這一笑卻仿似令滿天的星辰都溶化在他的眼睛中,黑眸內點點璀璨的光芒閃動,雲歌看得一呆,脫口而出道:“你笑起來真好看,比天上的星星還好看。”

 趙陵的笑意斂去,自己有多久沒有真心笑過了?是從那個夜晚,躲在簾子後,聽到父親要殺死母親時嗎?太想忘記,也在努力忘記,可是每一個瞬間隻是越發清楚……

 趙陵從衣領內掏出一個東西,掛到雲歌頸間,“你到長安城後出示這個給守門人,就可以見到我。”的

 雲歌低頭細看,一條好似黑色絲線編織的繩子,手感特異,看著沒什麽特別,掛著的東西卻很別致,好象是女子的一副耳墜。

 趙陵淡淡解釋:“這是我母親在臨走前的一晚上,拔發為繩,用自己的頭髮編織了這個繩子,做了掛墜給我留個紀念。”

 雲歌一聽,急得想脫下來,“你母親去哪裡了?這是你母親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給我你腰間的玉佩做信物吧!”

 趙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見到我,你再還給我就行了,它雖是我最珍惜的東西,可有時候我也不想見它。掛在我心口,常壓得我喘不過氣來。這個玉佩……”趙陵小指頭勾著腰間藏著的玉佩晃了晃,微光閃爍間,上面刻著的一條飛龍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麽會讓你戴著它?”

 雲歌並沒有聽懂趙陵的話,但看到趙陵幽黑雙眸中的暗潮湧動,雲歌心裡莫名一澀,她不禁乖乖點點頭,收下了發繩。

 雲歌摸了摸自己頭髮,隻有挽著發鬟的絲帶,脖子上戴著的竹哨是用來和小謙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沒有飾物,腰間隻有裝了薑片、胡椒、酸棗的荷包,這個肯定不能送人……從頭到腳摸完自己,身無余物。

 趙陵看她面色著急,淡淡說:“你不用送我東西。”

 雲歌蹙著眉頭,“來而不往非禮也!啊……對了!我看你剛見我時,盯著我的鞋子看,好象很喜歡,我送你一隻鞋子,好不好?”雲歌說著話,已經脫下了腳上的鞋子,撣去鞋上的灰後,遞給了趙陵。

 趙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繡鞋給男子是什麽意思嗎?”

 雲歌茫然地看著趙陵,眼睛忽閃忽閃。趙陵盯了她一會後,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過剛有他手掌大的鞋,鄭重地收進了懷中,一字字地說:“我收下了。雲歌,你也一定要記住!”

 雲歌嘻嘻笑著,用力點頭,“我不會忘記的,忘記的是小豬。”……

 雲歌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經常做噩夢嗎?”

 趙陵沒有回答,雲歌摸了摸了他鎖著的眉頭,“我給你唱首歌,聽了就會睡得很香,不會做噩夢。”

 雲歌清了清嗓子,小聲唱起來:

 “

 月兒明,風兒靜,樹葉遮窗欞呀!

 蛐蛐兒叫錚錚,好比那琴弦兒聲啊!

 琴聲兒輕,調兒動聽,搖藍輕擺動

 陵哥哥閉上眼睛,睡了那個睡在了夢中……”

 世上最動聽的歌曲大概就是搖籃曲,一首曲反覆吟唱,要的不過是寶寶安睡。雲歌雖然把“娘的寶貝”硬生生地替換成了“陵哥哥”,不過心意曲中露,趙陵忽然覺得也許這個歌聲真能替他埋葬了噩夢。

 雲歌的催眠曲沒有把趙陵唱睡著,反倒把自己催睡了過去。太陽升起時,她才迷迷糊糊醒轉,待真正清醒,懊惱地大叫:“哎呀!我怎麽睡著了?陵哥哥,你怎麽不叫醒我?我的故事還沒有講完呢!”趙陵把雲歌抱放到駱駝上,“下次再講也來得及,等你到長安後,我們會有很多時間聽你講故事。”

 天空中傳來幾聲雕鳴,小淘和小謙立即衝向了高空,迎向兩隻正在高空盤旋的大雕,雲歌癟著嘴,笑吐吐舌頭,“哎喲!爹爹不知道又帶娘親去了哪裡,打發了三哥來接我,三哥可是個急性子,頂討厭等人,我得走了。”

 趙陵微一頷首,雲歌策著駱駝離去,一面頻頻向他揮手。綠羅裙下,兩隻腳一蕩一蕩,一隻雪白,一隻蔥綠。

 趙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趙是我母親的姓,在長安時我姓劉……”看到趙破奴和其他人正遙遙走來,趙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話。

 雲歌手兒攏在嘴邊,回身說:“記住了!”

 趙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趙陵留下雲歌的念頭,卻不料清早看到的是兩人告別的一幕。他心中一松,可接著又是一陣失落。

 如果趙陵真扣下了雲歌,那他就可以見到她的父母。念頭未轉完又立即暗自譴責,竟然為了私念,全然不顧大局。何況真要算起來,趙陵和他們之間也許還有血海怨恨,如今這樣安然道別,以後永無瓜葛才是最好。

 雪狼護送雲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動停了腳步,雲歌笑向雪狼告別,“雪姐姐,謝謝你了。”雪狼矜持地轉身離去,姿態優雅高貴。

 雲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皺,一隻腳的鞋半趿著,一隻腳壓根沒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難怪二哥說家有蕙質淑女時,三哥老是不屑地一聲冷哼,譏笑道:“我們家是有一個淑女,不過不是大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雲歌兒頂多算一個舉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剛到綠洲外圍,就看見了三哥,她那美麗如孔雀,驕傲如孔雀,自戀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樹頂上,望著天空。

 榆樹下,幾個乞丐正在毆打一個和三哥年歲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個男孩子的頭髮包在一定破舊氈帽子中,身子縮成一團,任由眾人的腳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沒有發出一聲,如果不是他的手腳偶爾還會動一下,倒讓人覺得已是一個死人。

 雲歌輕歎一聲,三哥說她是妖女,她倒覺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低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卻一副壓根沒有看見的樣子,依舊能專心欣賞藍天白雲。不要說以眾凌寡,就是看在年紀差不多大,也該“小孩子”幫“小孩子”呀!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笑眯眯地柔聲說。幾個乞丐正打得過癮,哪裡會理會一個小姑娘?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舊沒有理會。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們依舊照打。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一聲好似狼嘯的聲音,響徹在林間,震得樹上的葉子嘩嘩而落,幾個乞丐被嚇得立即住手,兩個膽小的隻覺心神刹那被奪,小腿肚子都嚇得隻擺。

 雲歌眯著眼睛,笑著向幾個乞丐行禮,笑靨如花一般嬌嫩,聲音卻響亮粗暴如狼嚎,“大叔,真是對不住,我不知道要說這麽大聲,大叔們才能聽到,剛才說話太小聲了。”

 一個年輕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響,心頭火起,正想喝罵雲歌,一個年紀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傳的驅策狼群的狼女傳聞,忙攔住了年輕的乞丐,陪著笑臉對雲歌說:“小姑娘,我們的耳朵很好,聽得到您說話。您快不要這樣說話了,把狼群招來了,可了不得!我們這些可憐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們。”

 雲歌笑著點頭,很乖的樣子,聲音也立即變得小小,“原來大叔們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們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紀大的乞丐立即答應,示意其余乞丐隨他離開。

 “小雜種!妖孽!”年輕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腳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雲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離開,忽瞥到雲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時,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顧老乞丐的眼色,腆著臉說:“小姑娘,這可不是我們的錯,是這位小雜種……小兄弟偷了我們的錢……”

 榆樹上傳來一聲冷哼,“雲歌,你有完沒完?我要走了。”三哥吹了聲口哨,就從榆樹上輕飄飄地飛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從哪裡悄無聲息躥出的馬上。

 雲歌知道三哥是說走就走的人,絕對不是嚇唬她。座下的馬又是二哥給他的汗血寶馬,一旦撒開蹄子,絕對不是未長大的鈴當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這個十歲上下的少年,一身華衣,貴氣逼人,坐在馬上高傲得如一頭正在開屏的孔雀,行動間如鬼魅一般悄無聲息。乞丐們雖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討,一點眼力還有。就是那個年輕乞丐也明白過來,今日的便宜不好佔,一個不小心隻怕會把命都搭進去,再不敢吭聲,年紀大的乞丐連連向雲歌行了幾禮後,帶著其余人匆匆離去。

 雲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駱駝去扶他,“小哥哥,你覺得怎麽樣?”

 地上的男孩子聞聲睜開眼睛。一雙如黑色瑪瑙石般美麗的眼睛,比雨後的天空更明淨,更清透,隻是他的眼睛沒有寶石的清澄光輝,而是帶著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蕪。雲歌心中震動,她從未見過這麽漂亮的眼睛,也從未見過這麽絕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臉上的血,看到雲歌望著他的臉發呆,心中一聲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頭夾雜著無數銀絲的長發直飄而下,桀驁不馴地張揚在風中。黑白二色相映,對比強烈,襯得瑪瑙石般的眼睛中透著難言的妖氣。

 他對著雲歌一笑,幾分邪氣,幾分譏諷,幾分蔑視,“富貴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純潔的心已經向世人表露過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動了,我會銘記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騎上您的駱駝離開了。”

 少年雖然滿臉血汙,可難掩五官的精致。他的面容融合了漢人和胡人的最大優點,線條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著一頭半黑半白的頭髮,猶有稚氣的臉露著一股異樣的滄桑和邪魅。

 他雖然衣著破爛,躺在泥濘中,可神態高貴傲慢,讓雲歌覺得他如同一位王子,隻不過……是……魔王的王子。

 雲歌鼓了鼓腮幫子,眼珠子一轉後笑起來,“你想氣我,我偏不生氣!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雲歌的反應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雲歌,又看了看遠處馬上雲歌的三哥,哈哈笑起來,“富貴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錢人做的事情,我賤命一條,不用花那麽多功夫。不過越是命賤的人,越是會活下去,老天還指望著我給他解悶逗樂呢!我沒那麽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雲歌兒!”三哥仰頭望天,眉頭攢成一團,夾了下馬腹,馬已經躥出去。

 雲歌著急地大嚷:“三哥,我給你做‘風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來的菜式。”此時就是天下至寶、大漢朝的國璽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馬蹄下,三哥也會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讓他停住馬。

 三哥勒住韁繩,“二十聲。”

 雲歌忙點點頭,這是自小和三哥慣用的計時方式,二十聲,就是從一數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雲歌笑問男孩:“是不是有錢了,你就會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譏誚,故意用自己烏黑的手去抓住了雲歌的手,一個黑髒如泥,一個皓潔如雲,雲泥之別,雲歌卻一點沒有感覺,反倒順手握住了他的手,又問了一遍,“是不是有錢了,你就會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著雲歌的手,一時怔住,沒有吭聲,雲歌笑道:“不吭聲,我就當你答應了。三哥,你有錢嗎?”

 三哥頭都未回地說:“我沒有帶錢出門。我可不會被騙,家裡面有一個蠢人就夠了。即使有,也不會給那麽沒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開了雲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軟榻上,笑得懶洋洋,又愜意的樣子,唇邊的譏誚不知道是在嘲笑別人,還是嘲笑自己,似乎透著悲哀。

 愛笑的雲歌卻斂去了笑,很認真地說:“被乞丐打不見得就是沒用,他們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們不對。”

 地上的男孩子依舊笑得沒心沒肺的樣子,黑色瑪瑙般的眼睛中,光芒點點、又冷冷,如刀鋒。

 三哥哼了一聲,冷著聲音說:“十五、十六……”

 雲歌正著急間,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說:“富貴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沒有錢,不如把您腳上的珍珠賞了我吧!我去換了錢找大夫。”既然已經被人看作騙子,不如就騙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說看大夫,就是買一家醫館都可以了。

 “這個也可以換錢的嗎?”雲歌隻覺得珠子綴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讓娘親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時才知道可以換錢,笑著一點頭,立即去拽珍珠, 珍珠是用金絲嵌纏到鞋面,很是堅固,一時拽不下來。

 “十八、十九……”

 雲歌匆匆把鞋子脫下,放到男孩子手邊,回身跳上了駱駝,追在三哥身後離去,猶遠遠地叮囑:“記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著雪白駱駝上的綠羅裙遠去。薄唇輕抿,依舊是一個懶洋洋的笑。眼睛中,死寂荒蕪的背後,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傷痛。

 他緩緩握住了手邊的繡鞋,唇邊的譏誚和邪氣越發地重。原來在他人眼中意味著富貴和幸福生活的東西,在她的眼中不過是一顆用來戲耍的珠子。

 “我從來不是君子!也絕不打算做君子!”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著高高在上,沒有任何表情,也永遠不會悲憫的天空大笑起來。

 這就是命運嗎?老天又是憑什麽決定誰該富貴?誰該低賤?誰該死?誰又該活?誰的命就更寶貴?死老天!我絕不遵從你規定的命運,你從我手裡奪取的,我一定都會加倍拿回來!我會遇鬼殺鬼,遇神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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