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滴記錄,天朝法治進程。
上期後續報道:
歡迎各位酒友收看我們本期的《明日說法》,我是主持人王小貓。有些話只能喝了酒才能跟大家聊,來,咱們先乾一杯!
上期我們報道了一位見義勇為的小夥,卻被拘留十四天,還可能面臨後續的罰款、甚至坐牢。
據本台最新消息,他們那些專業詞,我也記得不太清楚,反正大概意思就是衙門認定這位叫“趙某”的小夥,屬於正當防衛,但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然後衙門出於“弘揚正氣”之類的理由,最後不起訴了……
我個人覺得,這只能勉強說是一個相對好的結果吧。衙門的用詞給人們的感覺其實就是不認錯,拘了你小子十四天也就拘了。然後為了“弘揚正氣”,不再起訴你,那就是開恩了。
這是不是也太“模糊”了?
衙門——本該是一個是非分明的地方,你認為他錯了,就接著起訴啊?別說“十四天”,更久都是可以的、也是應該的。可既然他是屬於“正氣”,你又不起訴了,那之前的“十四天”,就是你錯了吧?
正氣是應該被鼓勵的、被讚揚的,結果不但沒有任何獎賞,卻為了“正氣”失去了十四天的自由。這還是因為這件事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他們頂不住輿論的壓力……
你衙門裡要是都是非不分的,民間的正氣怎麽能得到弘揚?
不過說來也挺嘲諷的,近日,企業家孫某向這位見義勇為的福州小夥趙某捐出了十萬元。
企業家孫某表示,這十萬元是給予趙宇被拘留的補償,以及其家庭的生活補助,也希望鼓勵見義勇為,增加社會信心。
真好,哪怕是一種廣告行為,起碼孫某在做,可這些應該由孫某來做嗎?
法律是對我們行為的約束,它是對惡人罪行的懲處,更應該是對善良、正義之士的保護。
孫某資助了見義勇為的趙某,真的弘揚了正氣,而我們的衙門又在做什麽?
錯了就是錯了,對了就是對了。不起訴,趙某就是對了。他對了,關了他的地方就是錯了。當然,取證需要過程、審理也需要過程,但是濫用了這個過程,結果證明不該有這個過程的話,就該為這個過程負責。
弘揚正氣的同時,衙門不敢知錯、認錯、改錯。試問,這正氣怎麽能弘揚的起來呢?
到了最後,衙門還不忘要強調一句,這“正氣”之下的小夥趙某,“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呵呵……乾杯!
其實我們聊這些,就像我們《明日說法》節目的名字一樣,只是希望明天的“法”,能更完善而已。但是總有一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喋喋不休。
還在糾結“限度”、“尺度”的冷靜人,請再看看上期我們聊的內容。
其實不看也不要緊,只是下期的事件中,不知道會打誰的臉。
感謝收看本期的《明日說法》,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