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想屁吃呢!”
李元氣得不輕,她這個三哥才到美國一個月就變成萬惡的資本家了呢。
“老五,大丫頭,這個廣告你們有什麽想法嗎?”
李秦這麽問,似乎是默認了李隋的主意。
“當然沒有,我們又沒拍過廣告。”
李元小嘴一撅,顯然對於這樣的安排有點小情緒。
她不在乎為哥哥們免費工作,但作曲人、作詞人都填別人,拍的廣告也要打上別人的標簽,這就難以接受了。
“大丫頭,三哥跟你開玩笑呢,我們早就準備好幫你們申請短期工作簽證了。”
李隋平時就喜歡逗兩個妹妹,但分寸一直掌握的很好。
李元並不太懂這些東西,馬上問道:“我們的旅遊簽證,可以改成短期工作簽證嗎?”
李隋笑道:“當然可以,只要有美國公司的錄用書,再讓公司將你的學歷和簡歷等材料交給移民局,交一些錢就能申請下來了。”
李元馬上知道這是三哥又在逗自己了,當即怒氣衝衝的瞪著李隋。
“那就沒問題了,妹妹那首歌的歌詞寫的很好,廣告拍出來會很加分。”
李宋見到簽證的問題可以解決,也把擔憂放下了。
李秦拿起李元寫的歌詞,翻譯成中文就是——
【歌詞翻譯在作者說】……
“這個歌詞寫的確實好,滿滿的正能量。”
幾人都對這首歌的歌詞讚不絕口,他們當時沒有選擇《Billie·Jean》,就是因為這首《》的歌詞寫得太勵志了,任何人聽過後都會留下深刻印象,很適合作為廣告歌曲。
李元也說道:“這首歌宣揚的主題是‘即便再微不足道的人,也一定會有人為你守候’,我們就是那個守護者。”
李秦再次問道:“有具體的想法嗎?”
“當然有,這個廣告我打算用倒敘的方式拍攝,廣告名字也想好了,就叫《倒流的人生》。”
“《倒流的人生》?”
“沒錯,我準備把主角設計成一個父母離異,跟隨母親生活的女孩,但從小受到後父的家庭暴力,從而影響了成長的每個階段。我要拍的就是這些階段,但不會正著拍,而是把每個階段倒著拍,這樣更能突顯家庭暴力造成的影響,你們覺得如何?”
李隋鼓了鼓掌,隨即問道:“想法很好,但這個故事與我們的產品有什麽關系,怎麽突出我們的產品?”
李元哼了一聲:“誰說廣告一定要有宣傳的產品?”
“沒有產品?那算什麽廣告?”
“當然算了,只要讓人知道廣告是我們公司拍得就行了,廣告裡偶爾出現我們的產品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須要配合劇情,不然會顯得太突兀。”
李秦很讚同這個想法:“這首歌的歌詞寫得很治愈,能讓人感覺到世間滿滿的正能量。我們的廣告內容最好與之對應,如果顯得太市儈,很容易讓觀眾心生反感。還有,我們是一間華裔建立的公司,美國人對我們會有天生的排斥感。我看咱們的街機乾脆不要在廣告裡出現,必須高舉“真善美”和“偉光正”的大旗,這樣才能讓他們挑不出毛病,才能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美國人對我們的印象也會更好。”
李隋聞言有些蛋疼:“那不成公益廣告了嗎?”
李元卻早已跳到李秦身邊,高舉手臂道:“我堅決擁護大哥的決定!”
李宋和李唐也附和道:“我看行!”
李隋見狀只能聳了聳肩,
說道:“好吧,我是大反派,聽你們的就是了。” “那我呢?我的《One·Day》被淘汰了嗎?”
李宋見妹妹的廣告和歌曲都被通過了,自己那首《Billie·Jean》早早就被淘汰,難道要全軍覆沒?
“老五,也說說你的想法。”
李秦這是明知故問,這兩個弟弟妹妹的靈感都是他傳送的。
李宋見到還有戲,馬上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我的廣告表達的是‘愛心的傳遞’,也即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具體內容也很簡單,就是讓愛的接力棒不斷的傳承下去。但我和妹妹的拍攝方法不同,我打算用一個長鏡頭直接拍完,一鏡到底……”
他把自己的整體構思做了詳細講述,李隋聽著聽著就糊塗了,他感覺李宋的這個廣告像是繞口令。
“我倒是聽懂了,你這個創意不錯!”
李秦馬上鼓掌叫好,這個廣告是他從記憶裡選得,何止是不錯,根本就是油管上的十大公益廣告之一,他最後一次看的時候點擊量已經突破無五億了。
“我也聽明白了,虧你還是北大畢業。”
李元逮著機會,馬上噎了李隋一句。
李秦覺得表面功夫做得差不多了,當即做出最後決定:“你們先把廣告拍出來,也許公益廣告是最好的選擇!”
李元連忙道:“放心,我不會讓大家失望!但我需要五個階段的女演員,其中三個階段最重要,一個是八九歲小天使般的女孩,一個是十三四歲的妙齡少女,一個是二十歲的美麗女士。”
李宋笑道:“我倒沒什麽要求,哪怕不用專業演員都能拍!”
李秦一邊在記憶裡搜索人選,一邊說道:“這事交給我來辦,你們先把劇本和音樂做好。”
他這麽說就是一錘定音了,幾人也都明白這兩個廣告的公益性質極強,根本就不是商業廣告。
李秦抄的也確實是原本位面的公益廣告,他這麽做也是無奈之舉,因為商業性質的廣告, 他們拍得再好也無法與那些國際巨頭競爭。
公益廣告就不一樣了,國際巨頭不會把精力放到這上面,他們更容易打敗競爭對手。
但這種廣告的弊端就是不能宣傳具體的產品,最多讓你把公司的名字在片尾打出來。
但這其實就夠了,只要能把廣告拍得出彩,還是可以起到宣傳“光圈科技”的效果,這未嘗不是一種另辟蹊徑。
這之前他也查過,美國在六十年代頒布了專門的廣告播放法,其中就有“公益廣告”和“商業廣告”的播放比例。
這個比例每個州都不一樣,但都不能低於5%,這就意味著每天播出的公益廣告數量不得少於廣告總播出量的5%。
此外還有一些細分規定,比如黃金時段公益廣告的播出數量不得少於X條,防止電視台把公益廣告都安排在深夜。
還有,所有的公益廣告都不允許收費播出。
但不收錢就意味著電視台對質量要求非常高,這是防止打著公益的幌子讓電視台來買單。
這些規定造成了歐美的公益廣告總是拍得很有創意,因為只有把廣告拍得好看了,才能擊敗那些競爭對手,電視台才會願意播出。
李秦就準備利用這些規定大肆抄襲未來的各種創意廣告,他的目標是霸佔美國三大電視網黃金時段的公益廣告,此外還要讓“光圈科技”的名字站在道德製高點上,最終成為美國人無法抹去的記憶。
“現在可是1979年,沒人比我更懂洗腦和營銷!”
——這是他無法吐露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