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寧志遠傷勢未愈無法出征,只能留在西北大營坐鎮。
負責取九江的兩路兵馬分別由寧志遠的兩個心腹大將領兵,寧雅柏和寧雅楓兩兄弟各跟一路。
之所以要兵分兩路,那是因為眾人商議過後,決定一路攻九江,另一路攻九江旁邊的彰南。
只要佔了這兩處地方,西北軍在東邊就有了兩個緊挨在一起的據點,雙方互為犄角、前後呼應,形成互助互補的態勢。
雖然無法出征,但如今已經成為西北真正當家話事人的寧志遠卻一點也不清閑,反而忙得不可開交。
究其原因,是因為很多文官都離開西北投靠京城去了。
事情是這樣的,當寧志遠把此事通告西北全境,讓所有官員、士兵和平民都知道發生在京城的叛亂真相後。
在引起無數人嘩然的同時,卻有大量官員悄悄逃離西北。
其中跑得最快的是西北政界的一把手,西北布政使嚴春來及其心腹下屬,他們幾乎是連夜逃走的。
緊跟其後的,是各地知縣和上級官員。
短短幾天時間內,就有大量官員出逃,有很多人甚至還喬裝成普通的商人,來避開各個關卡的阻攔。
面對如此大量的官員外逃,寧志遠卻大手一揮命令各關卡士兵不要為難他們,任由他們離開。
他早就預料到會有這種情況出現,所以並不覺得意外。
確實,歷史上出現過不少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士大夫,但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
別看朝裡朝外這些官員整天把風骨、志氣、為國為民等高大上的詞語掛在嘴邊,但真到了關鍵時候,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自己的前程和富貴。
通過寧志遠在榜文上所列舉的種種證據,其實這些官員也知道皇上的死的確跟二皇子有關,甚至很可能是二皇子親自動的手。
但那又怎麽樣,如今整個天家除了二皇子趙焞豐以外,包括大皇子在內所有皇子都已經死了。
就算二皇子真是軾君軾父的逆子,可他畢竟是皇子,是最有資料繼承皇位的人。
換句話說,他就是未來的大魏皇帝。他既代表著大魏,也代表著朝廷。
而這些在西北任職的官員,他們的身家性命和前程富貴早就跟京城的朝廷緊緊連系在一起。
如果要二選一的話,他們當然會選擇投靠朝廷。
就算明知坐在皇位上的是一個連自己父親都能親手殺害的逆子也在所不計。
什麽風骨、什麽志氣都是虛的,頭上的烏紗帽才是最重要的。
寧志遠在朝為官這麽多年,對於這些人骨子裡是什麽德性早就看透了,因此一點也不覺得意外。
對於所有要離開的官員和武將,他都不會加以阻攔,直接任其離開。
因為他知道,這些人的心早就不在這裡了,就算硬要把他們留下來,也只會養虎為患。
與其這樣,還不如乾脆放他們離開,順便給外人留個善待同僚的好印象。
對於肯留下來的官員,寧志遠則對他們進行封賞,直接升官上位。
相對於文官們的溫和處理,在對待武將方面寧志遠采取的卻是另一套更加極端的做法。
那就是讓所有願意留下來的武將在討賊檄文上劃押簽名來表明立場。
只有劃押簽名的將領才能繼續留在西北軍中任職,甚至還會有所升遷。
而不敢這樣做的人,就只能跟那些出逃的官員一樣離開西北了。
事實上,除了陪著寧家一起發動兵變的心腹將領肯這樣做以外,那些由朝廷派來的武將根本沒幾個敢做這種事。
要知道這名字可不是隨便簽的,因為這份討賊檄文是要傳遍天下的。
當這份檄文傳遍天下時,偽朝會將這些在檄文上簽過名字的人視為亂臣賊子,一旦抓到將會處以極刑。
也就是說,一旦在檄文上簽下名字,就相當於跟朝廷徹底決裂,再無回頭的可能。
寧志遠之所以要采取這種破釜沉舟的做法,是為了清除異己、凝固軍心。
他並不怕留在西北的文官會趁機造反,因為大魏歷來實行文武分家政策。
負責政務的官員是無權調動任何一支地方軍隊的,除非有武將跟這名官員勾結才有可能。
而且這些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官也不是造反的料。所謂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但手握兵權的武將則不同,一旦有人圖謀不軌,趁機作亂,所造成的危害往生是十分巨大的。
如今整個西北風雨飄搖、人心不穩,正是最需要萬眾一心、共同抗敵的關鍵時候。
絕不能容忍心懷鬼胎、立場不堅的領軍將領繼續留在軍中效力。
萬一這些人起了反心,豈不是相當於後院起火?
所以寧志遠才用這種極端方法來排除軍中可能有異心之人。
不管是誰,只要在這份討賊檄文上劃押簽名,那就徹底斷了投奔京城的後路,只能跟著他們寧家一路走到底了。
這是堂堂正正的陽謀,把一切都擺在明面上,就看對方怎麽選了。
至於肯留下來的軍方將領中,除了大部分是寧志遠多年來親手提攜上來的心腹大將外, 還有一部分是真心對朝廷對皇上效忠,不願聽從軾君軾父的二皇子號令才決定跟著一起反的。
不管是哪一種理由,只要是肯留下來並願意在檄文上簽名的人,寧志遠都無任歡迎。
對於家屬不在西北而在外地甚至是京城的將領,寧志遠已經派出大量人手去接應他們的親人來西北團聚,讓這些有志跟他們一起同甘共苦的軍方將領無後顧之憂。
如今二皇子等人為了鞏固剛剛拿到手的統治權,正在朝中大肆鏟除異己,還沒時間和精力來管西北這邊,所以現在正是趁亂做事的好時機。
可能有人要問,這麽多官員同時出逃,那各地的管治豈不是亂成一團,甚至直接癱瘓?
這倒不一定,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是鄉鎮或縣城的話,影響倒不算太大。
就以某縣來說,當地最大的官員是朝廷派來的七品知縣。
知縣之下,還有縣丞、教諭、縣尉、典吏等一系列吏員。
知縣是一縣之首,相當於現代的縣高官和縣長,兩者職務兼於一身。主管當地水利、賦役、審案斷案、監察、發布政令等職責。
縣丞就相當於副縣長,負責協助知縣工作,主要職責是文書。
教諭管教育,相當於現代的地方教育局局長。
縣尉相當於現代的公安局局長,負責整個縣的治安和抓捕盜賊工作,屬下以捕快為主。
典吏相當於財政局局長,協助知縣管理稅務。
別看知縣權力最大,實際上一般知縣是不管實際庶務的,具體工作都是由底下的人來完成。知縣只是起一個指揮和監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