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時,以農為本,別的行業,都被看作舍本而逐末者。
但在薄賦輕徭的名義下,生產力在短期內得到恢復,社會各界又開始活躍起來,手工業逐漸開始複蘇,至明朝中葉,已經有了“逐末者千金”的說法。
其中最先複蘇的手工業,是紡織業。
紡織業在明代,屬於暴利行業,其發展和明初的重農桑政策是分不開的,當時要求農民有田超過五畝的,必須種植桑、麻、棉各半畝,否則要納絹或棉、麻各一匹。
這個政策,為紡織業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加之明初輕視商賈,經商的人數較少,商稅又偏低,一般為三十稅一,對農具和舟車絲布等則免稅。
這樣,紡織業在輕稅的政策下,很快獲得了極大的發展,資本,總是朝著有利潤的方向流動,“士大夫家多以紡織求利”,他們開始雇傭織婦紡織,參與市場競爭。
農業和手工業發展了,對各種生產生活物資的需求也相應增大,商業就開始慢慢繁榮起來。
官員們的薪資不高,但享受著國家的賦稅“優免”,家境不斷好轉,明朝中期開始,家有余貲者,自然會想到用這些錢來投資,很多官宦之家開始經營太祖所鄙視的經商活動。
他們有的開設酒樓、店鋪,有的就把錢放高利貸,成為食利階層;有的則乾脆開起了當鋪;其他的如販鹽、販茶、開店鋪,采煤、采鐵、搞紡織等等,上行下效,經商不再是一件可鄙的事情。
朝廷的酒禁開了,礦禁沒有那麽嚴了,一些大老板的腰包鼓鼓,這些老板不再僅僅是地主老財一類的傳統富裕戶,更多是靠經商、開礦、冶煉等發財的,所以學界普遍認為,這時候在中國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永樂時期,明朝的國力達到頂峰,除農業外,各業都飛速發展起來,北京不僅僅是一國的都城,也成為帝國的商業中心,在運河沿岸,一些城市的商業極度發達,貨物往來頻繁,到處一派繁華景象。
以鄭和下西洋為標志,中國的海外貿易也開始發展起來,福建、廣東、浙江等沿海地區大造樓船,水路貨運十分發達,鐵鍋、鐵針等已經向日本、柬埔寨、緬甸、爪哇、呂宋、交趾和朝鮮等國家大量銷售,陶瓷、茶葉、絲織品等遠銷歐洲。
……
然而,封建社會的繁華總是短暫的,明帝國龐大的身軀上,一些地方開始腐爛,大明的國運很快踏上了下坡路。
明王朝的白銀主要是通過海外貿易獲得的,大量的白銀掌握在商人手中,農民賣糧價賤,過後又價漲,反覆遭到商人的盤剝。
而朝廷手中缺少銀子難以平抑物價,礙於祖製,又無法對商人加稅,沒銀無法控制商業,財富越來越集中到少數人的手裡。
官員權貴享有“優免”,加之地方“豪右”逞強,宦室富戶們通過飛灑、詭寄、虛冒等手段,大肆兼土地並逃避差徭,於是大量的賦稅徭役只能轉嫁到貧民頭上。
在土地日益集中和賦稅徭役日益加重的過程中,貪官汙吏又開始盛行,底層農民被各級官員變著花樣踐踏壓榨,弄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
如有一豪家,置田萬頃,他的田畝,侵別人的太多了,便想法勾結官府變亂黃冊,把新收隨意挪移成舊管,來逃避賦稅。
兼並之風日盛,大戶千畝也是一裡長,小戶三十畝也是一裡長,負擔的歲賦差役則相同,小戶更非傾家蕩產不可了。
他們在豐收年份尚能自保,碰到荒年,一些農戶今日繳稅,明日就得借貸,搞得衣不蔽體,食不果腹。
大批農民已經無法生存,要不欠稅,要不就只能流亡,明朝特有的流民潮,就在一派繁華中開始在全國各地流動。
早在宣德年間,許多地區就已經出現了較多的流民,蘇州一帶的農民就曾在重租重稅的盤剝下成為流民,積欠的稅糧高達七百九十萬石。
正統時,從山西流亡到南陽的人不下十萬戶,成化年間,流民的數量超過一百萬,有的地區人口“逃亡過半”,甚至“十者隻存其一”,所拋荒的土地“少者千百余畝,多者一二萬頃”。
流民,日漸成為了明王朝的心腹之患……
朱元璋因饑餓,才去當了和尚,仍然無法生存,就投了義軍,終成一代帝王。
諷刺的是,他奮鬥一生,所期望的理想社會並沒有到來,沒到百年的時間,他的後代們也給百姓帶來了同樣的流離生活。
明朝政府通過裡甲、關津、禁山等措施,竭力防止農民的流徙,有時甚至展開殘酷的鎮壓。
然而在流民的隊伍裡,常藏有武器,有秘密結社的組織,也有自己的領導人,於是流亡的鬥爭形式便漸漸發展為起義。
這期間,土地兼並嚴重的山東、江西、福建,稅賦較重的江浙、湖廣、四川等地,都先後發生了小規模的農民起義。
其中包括比較有名的山東女英雄唐賽兒的白蓮教起義,這種盛世期的起義尤其引人注目。
接下來,明帝國的日子越來越不輕松,一系列的內憂外患,把一個個皇帝弄得灰頭土臉。
先是宦官們砸碎了朱元璋的緊箍咒,一個個權勢熏天,“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官民隱事”,儼然代天子巡狩的架勢,到處搜刮民脂民膏,民怨沸騰。
再則是邊境不靖,北方有土木堡之變,英宗被虜,一國之君居然成為蒙古人的階下囚;沿海地區,又倭寇為患,不得已之下,朝廷開始實行海禁,一度繁榮的海上運輸漸告衰落……
流民越來越多,起義規模越來越大,朝廷疲於應付,財政支出越來越巨,由於貪汙的盛行和龐大的軍費支出,造成朝廷財政非常困難,政府“每年所入二百萬之額,不能充所出之半”,沒辦法,隻得一步步加重賦稅和徭役。
原來北方“永不起科”的土地,景泰時已全部征收賦稅;正統元年,朝廷把江南諸省的田賦大部分折征銀兩,叫作“金花銀”,規定米麥每石折價二錢五分;成化時又增為一兩,這就使得農民的負擔比以前增加了三倍。
這個時候再加稅,無異於飲鴆止渴,雖能解一時之渴,卻會危及生命,不過朝廷的統治者已經顧不了那麽多了。
到了嘉靖三十年,明朝政府於南直隸、浙江等州縣增賦百二十萬,叫作“加派”;嘉靖三十六年,又在江南等地增役銀四十萬,叫作“提編”;以後又陸續出台了箕斂、派括、算稅契、折民壯等等加派的名目……
豪紳士族有特權免賦免役,貧苦農民的生活愈發痛苦,流民更多,起義更繁,如此陷入惡性循環……
明朝的盛世,繁華而短暫!
在此起彼伏的起義中,至嘉靖末年,盛極一時的明帝國,已如風中柳絮,飄搖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