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顏邊兆橫腳插進這個家後,小小年紀的喜喜嚴重地感到原來平衡的穩定的家庭重心在發生偏移。原來那個處於重要位置的自己被擠到一邊的角落裡。
失寵的危機讓她悶悶不樂,很多發生了變化的事情讓她不開心。如父親溫暖的懷抱,寬闊的背被顏邊兆獨佔;父親慈愛的笑臉,溫和的話語不再對她了。
自從前幾天她跟他們父子鬧僵後她父親一直懷恨在心,對她的態度極為惡劣了。她想靠一下父親的大腿都會遭到苛責:“開去,開去,礙手礙腳。”
這還是說得輕的,要是她沒有趕緊開去,父親就會紅眼炸嘴:“你還要賴著不動,老子一腳把你踢了滾開去。!”
她傷心地哭了,哭向媽媽:“爸嫌我,他有了哥哥不要我了。媽,我不是你們生的嗎?別人都說我是你們撿來的。”
“別亂說,你在我肚子裡住了十個月後才爬出來,我生你的時候滿屋子的阿姨嬸嬸看見的。爸不疼你媽疼你!你是我的心肝寶貝。以後你少跟他們搭訕,少到他們面前轉動就是了。”母親安慰她。
雖然有媽媽的疼愛、呵護,但是她總覺得有些失落,而且她感覺在這個家裡父親的力量比母親的力量要強大。凡事都是父親在做主,母親處於從屬地位。母親當不了她的保護傘,充其量算一頂帽子。
宿房檔桌上放著十幾個瓷器壇子洋鐵皮盒子,裡面放滿了各色吃食。
父親規定小孩不經大人允許不得擅自拿來吃,這喜喜聽得進,因為母親也一向這樣教育她,不能養成好吃的習慣。
她也是照著大人教的做,家裡凡什麽好吃的東西大人不叫她吃即便饞得流口水也不吃。
那天父親當面明確告訴她,她只能吃炒薯片、豆子、爆米花之類,至於其它的叫她嗅都不要嗅。而父親讓她吃的正是哥哥吃膩了的舐都不舐的食物。
她是個人也生有嘴,舌頭有味覺,當然也想吃好的、稀有的東西呀!但她的性子比較硬,你打了她罵了她再用好吃的哄她是哄不好她的。
她老是用那句有效的話安慰自己:未必吃了那“爛口食”就長個肉記在下頷上吊著?
父親去作客時總要帶張大牛皮紙,為的是把屬於自己的那份魚肉包歸來接顏邊兆。這點東西沒有喜喜的份,喜喜也不爭。
讓她看不怪的是父親做得那麽神氣,老遠看見顏邊兆跟她在一起就招手讓顏邊兆過去,躲開喜喜給他吃。
父親看著顏邊兆吃完了把嘴抹靜了才讓他走,還安置他:“你別對她說你吃過什麽。”
喜喜是個硬性的孩子,你不實心實意叫她吃才不會亂吃別人的東西的。這時她知道父親躲開她給哥哥好東西吃,她當作不知道,看也不看問也不會問還要跑遠些。
他們家四人吃飯時剛好一桌,各佔桌子一方。顏永農坐上首,王會蘭坐右邊,顏邊兆坐左邊,喜喜坐下邊。
顏邊兆有一隻專用的特大的碗比其它的碗要大,一上桌父親先拿著盛飯杓把鼎鍋裡上面的飯別開盛中間的飯給顏邊兆,每挖一杓到碗裡後都要用飯杓將飯按一下。
他父親認為中間的飯質好,好吃,也不知道他父親看法對不對,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鍋底下的飯質不好,又不好吃,因為有鍋巴。
飯桌上父親把如魚肉之類的好菜擺在顏邊兆的面前,偶然一盤好菜不經意放遠了,他連忙移到顏邊兆的面前,極像顏邊兆的手短了夠不到盛好菜的盤子。
久而久之桌上菜的放法規范化了,暈菜、新鮮菜全放在顏邊兆的面前,酸菜、剩菜放在喜喜面前。
更可惡的是吃魚吃肉的時候一上桌父親就拿著筷子滿盤翻把精肉或雞腿或魚肚肉全夾到顏邊兆碗裡,生怕夾慢了被別人搶去了。
從不叫喜喜吃更不用說夾給她了。
喜喜隱約感到她的筷子每一伸向盤裡,父親的眼睛就監視著,在警告她的筷子不要伸錯了地方,好多回她隻好把筷子縮回來。
在顏邊兆吃夠了父親才叫她吃剩下的湯湯水水、頭頭腳腳。連顏邊兆吃不了的剩在碗裡的好魚好肉都不給喜喜吃,她父親會把那剩的夾在另外一隻碗裡留到下一餐給顏邊兆繼續吃。
喜喜可曉得看重自己看都不看一眼那殘羹冷炙,心想:“把吃剩了的給我,把我當隻貓,當隻狗,我才不那麽賤呢?”
到了青黃不接、絕時絕月時節家裡乾薯絲是主糧,乾蘿卜絲、醃菜是主菜。
煮飯用的是鼎鍋,先把米放進去煮熟,然後把薯絲放進去煮上兩滾再把米湯倒出來。這時米飯沉在下面,薯絲浮在面上。照往常鼎鍋蓋一打開,顏永農用盛飯杓將上面的薯絲撇開盛上一碗白米飯給顏邊兆。
每每給這樣盛了一碗後剩下的就是薯絲和鍋巴了,薯絲和鍋巴比起來鍋巴強多了,當然這鍋巴少不了喜喜的。
這一家子進食的習慣是好的先讓給顏邊兆吃隨後是喜喜再就是兩個大人互相讓。
在這個物質不算豐富的年代好東西本來就少,那少得可能的好東西每每讓顏邊兆先撈了一頓後到了喜喜位下就沒什麽了。
王會蘭給顏永農提出個合理的意見:“喜喜也是長身體的時候,她不能天天跟著大人吃薯絲,也要讓她吃幾粒米進肚裡壯一下筋骨,看已把她拖成一把刺了。”
之後顏永農允許把鼎鍋裡的飯分開一邊光米飯一邊把飯和薯絲拌勻。顏邊兆吃的還是一碗光飯,喜喜吃的薯絲飯。
再怎麽沒菜下飯,顏邊兆面前的盤裡少不了魚、肉、蛋。家裡僅有的一隻母雞隔一天下個蛋,顏邊兆一味全收這雞蛋。
煎的吃膩了就炒,炒的吃膩了就蒸。
王會蘭要把雞蛋下湯大家跟著喝點湯,顏永農不行,非要這個雞蛋完整進入顏邊兆的肚裡。
山裡人新鮮豬肉吃得稀少,不是逢年過節、紅白喜事一般不殺豬。
不過顏邊兆沒有被肉托慌(想肉吃),那山上小的如兔子、野雞、山鼠,大的如野豬、獐子都是共有的,你有板眼弄到了歸你私有。 顏永農辦法總多,挖陷阱、裝夾子、拿土銃打。不光山上的野獸該死在顏永農手裡,水裡的魚蝦、黃鱔青蛙、烏龜王八也是在劫難逃。
也許人們會認為顏永農這麽能搞進來,一家人都跟著打牙祭,跟著一飽口福吧。不然,畢竟那野味不是遍地都是,而且捉野物也沒有囊中取物那樣容易。
顏永農每回只要下了水或多或少不打空手回來,而從山上空手歸的回數十有七八,所以野味也是很稀有很金貴的。
每次煮野味要看顏邊兆吃得了多少然後稍微加點分量,大家跟著喝點湯。余下的放些鹽能熏的熏能曬的曬,以備什麽也沒有弄到肉時煮給顏邊兆吃。
只有因為天氣熱留不得的,留著要臭要生蛆要變質的才大盆大缽的煮了大家都吃。
吃飯時顏邊兆掉了飯菜在桌上,顏永農鼻孔風都不吸,不聲不響一把夾進自己口裡,而喜喜掉了飯菜時她父親對她說了又說,罵了又罵,還逼她重新夾起來吃了。
顏邊兆為了挑精揀肥一雙筷子不停地在盤裡翻在缽裡攪他父親不說他,還指點他挑這揀那。顏邊兆的碗裡沒吃完的飯菜即或是他口裡吐出來的他父親一口吃了。
而喜喜的筷子在盤裡多挑了一下她父親就說:“夾到什麽就什麽,一雙在口裡吮了沾了口水的筷子滿盤攪贓不贓?別人還吃不吃?”嚇得喜喜連忙把筷子縮了回來,把筷子放在嘴裡吮著仿佛證實父親並沒有說她的冤枉。
其實喜喜沒有把筷子放口裡吮的習慣,要是她父親不提醒她真不會這樣做這種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