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個人搭在另一個人身上,相互依靠著的。所以,也同樣符合之前提及過的:有人光鮮就一定有人就必定有人滿身泥濘。那麽也就意味著,一個集體的利益是由個人利益換取而來的,有人去甘願犧牲才會換來集體的榮譽與成就。但是這種犧牲往往施用著“舍少利達”的騙術,讓更多人覺得這是值得的,這是有益的。但是真的是這樣嗎?換個角度想想,上一次我們明白了集體的存在本身就是有弊端的,那麽再回過頭來想想,集體真的有給個體帶來什麽嗎?
一個公司提供給工作者們很多崗位,在他們看來是管理人員和高管人員努力爭取來的,想讓他們找到工作的機會,也就是說,工作者們覺得自己受益於別人的付出和自己的努力,但事實上,集體之所以能維持的理由也正是如此!!中心人物先自我精神犧牲換取個體的集中,然後再利用個體的獲取感,借著“雙贏,互利”的理由來合成一個又一個集體。而這種情況往往被稱之為:“思想奴役”,而工作者們就成了“社畜”。
大多數人認為集體是“集眾人之力,獲大家之益”但是事實上,只是個體想要獲取自己的需求而去參與集體:為了生計而工作的上班族——同事圈!為了接受教育而被迫和很多人在同一個教室共享學習資源的學生——同學圈!為了互相鼓勵生活,互相理解,尋求樂趣而莫名其妙地匯在一起的集合個體——朋友圈!為了調養身心,追求理想境界,享受人性美的成對個體——感情圈···
所以說,集體的存在是必要的嗎?那些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圈子卻成了人們口中的“生活”。當然,社會的世態炎涼與我無關,我如今要質問的還是青春中的圈子。
集體存在的理由姑且算是互利吧,但是怎麽才能讓集體團結起來,讓集體充滿戰鬥力呢?也就是說,怎麽樣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呢?這個問題就是重點,因為在行為經濟學上稱“最大獲利”的獲取途徑是最能顯現一個事物本質的。
簡單來說就是,知道一個人最想要什麽,就能多少知道這個人是什麽樣的人。同理,知道一個行為最大的獲利是什麽,是怎麽獲利的,那麽就知道這個行為是什麽性質的了。用心理學中的“欲望透視”法來表達的話,那就是:“集體的存在意義是獲利,那麽怎麽樣獲得最大利益?”
“能讓集體團結的最好方法,就是擁有共同的敵人。”大老師如是說。集體這個機器想要運作起來就必須要是完整的,那麽也就是團結的集體最能獲利,而所謂的團結就是互幫互助,不言放棄。即便如此,輕易去幫助一個自己不必要幫助的人,到底是對還是錯?這是一個叩擊人心的問題,眾所周知而又視而不見的問題。因為,最貴的債,是人情債。不敢輕易去背這份債,也不願隨意去粘黏它。但是不去幫助就達不到互助的前提了,就沒有了團結可言,更是熄停集體利益的發動機了。所以,便會有人想要幫助的時候,又需要顧及他人,這就是一種自我內心矛盾。
這種矛盾是局限於自己內心的,很難傳達出去給他人,所以大多數人也倒是值得慶幸的一點就是這種矛盾是不至於演變成衝突的。但是,難道就真的沒有人想過要去抗拒這種感覺嗎?不是的,至少我認為不是的,至少我就是不是的!
如果所謂的夥伴讓我幫忙,我是否選擇去幫助他?幫助他是解放了他,還是讓他得到了依靠?換句話說就是,
互幫互助的頻率過分了,那麽我們互相不就都習慣了依靠了?最後終究變成一種依賴。 集體是事非生產地,人心是矛盾衝突加工廠,幫助他人,就必定會考慮到與他人的關系,考慮到與集體的關系,即使你不想進入這集體,但就是身處其中。比如說,在班級中,在工作室中,在交際圈中去接受他人的請求,或者去主動解除尷尬的行為總是會受到他人的感謝。雖然我深知“謝謝”和“對不起”一樣除了禮貌和面子就分文不值。但是,這種感謝從人際關系上來說,其實最為沉重的,因為自己將受到相關人的注意,與此同時,你的每一個舉動都會被認為是在開始表現。如果表現得恰當了,能夠很好地磨合好事件的處理,那麽你會受到感之不盡的道謝,但是很少人會做到完美處理,即使是計算機處理信息也是會有漏洞的。
所以,在他人或者在集體中其他人角度看來的“多余的”言行舉止,就成為了你脫離了表現工作的前提,而是表現自己。這不意味著所有人或者某些人想要得到集體的認可,或者稱之為集體的目光傾向權。因為,幾近所有人在集體中的態度就是:我很普通,我不出眾,但我不想看見別人出眾!
如果你有了這種感覺,不用擔心,因為這不是嫉妒,也不是心胸狹窄。兩個原因:一,這是人類作為群居動物的被動屬性。二,你越是這樣,越說明你在乎這個集體而已。但是在乎僅僅是在乎,在遭遇了窘境之後的人就會漸漸變成默默地在乎,而不在突出。因此,很多人都會寧願選擇逃避,也不願去站出來。著名“拭槍理論”就是依據,幫他人擦拭槍炮,這是助人為樂,可是,所有人並不會都眼睜睜看著你樂善好施!你永遠不知道,槍托上的那隻黑手是誰的!
像這樣淒慘地存活在集體中,可憐地獲取著自己想要的那一點利益,忍受著集體帶來的壓力,以及其他個體的生物排斥力,這就是集體所能帶來的嗎?
於是,我認為脫離注意的最好辦法就是孤處,無法去接受這種不可抗拒力,那就逃避它,因為事實上是沒有集體去開除個體的,只有個體逐漸脫離集體罷了。而這種脫離,就是目前的最佳解決方法。之前就說過,孤零零是治療自己對外界不滿的最好方式,也是痊愈自己受到外界傷害而所裂開的傷口。這種極端的看法,其實並不是過分的。因為人們往往就是這樣,會在不經意間傷及他人,有意或無意的。但是,也正是因為這樣,群居的弊端也就漸漸顯露出來了,所以選擇孤處的理由又新增一項。
對於常人來說,這是釋放人性光輝的良機,而對於孤獨的人來說,這是自我抬高的無恥不過的行為。每當被需求幫助,或者想去幫助的時候,就需要注意集體的眼光,適應集體的理念,迎合他人,這是人的本能反應,也是作為群居動物的天性。
我也曾幫助他人,但僅僅是因為我想幫助他人,沒有絲毫憐憫之心,也沒有任何表意之情,更不需要被人所念叨,被人所知曉,完全是以一個個體對另一個個體的幫助,不經由任何集體的關注。大老師曾經說過:光鮮亮麗的舞台不是我的容身之地,從陰暗的門口延伸出的小道才是我的歸處。
在人與集體團結的時候,獨行俠總是最為接近事實真相的人。沒有人會刻意去拒絕無須努力就可以得到的幸福快樂,因為只有有能力接受的人,才有資格去拒絕。而這種能力,就是善良。沒有任何人會受傷的世界很難完成,因為只有善良的人會受傷。而我明明可以理解大老師的做法,我卻怎麽也做不到和他一樣。
就像導員在更換班幹部之後,我清楚一位同學,她不能選上的理由是什麽——個體是要服從集體的。但是,我不能說,大家明知故犯而又無所謂的態度,就是所謂的集體力量的源泉。於是,我想幫助她,僅僅是想幫助她。寫一份沒有任何感情,沒有任何怨言,沒有任何華麗辭藻的強力反饋信給導員,僅僅是因為我想幫助她,沒有任何個體和集體知道情況下,我幫助她,即便她不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觀已經被大老師徹底刷新了,人們口中的朋友,不是我想要的朋友。大老師如是說。)那我也要像大老師那樣,以一位學業預警學生的身份,無形的,自爆。
本來想讓她得到集體的反饋,但是,這種非慈善組織,讓我失望。我深知,善良的人是很難存活於集體之中的。因為除了慈善組織之外,就沒有第二類集體是全部善良的了!況且,慈善組織的人也不可言喻的陰暗。那麽,每當發生什麽,總是善良的人受傷。也就是說,集體帶來的利益往往是善良所換取來的。於是,善良的人,總是獨行俠。
換句話說就是,集體是扼殺善良的地方,盡管它能帶來人們所喜歡的,所幻想,單憑一己之力所不能獲得的東西,但是它向人們等價索取的卻是:善良和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