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之中,李治和程咬金相對而坐,飲下不知道已經第幾壺茶水。
程咬金年近半百,卻不怎麽顯老,身旁體大,肌肉扎實,足足高了李治一頭半有余,兩人坐在一起好似最萌身高差。
“程叔,小子先去行個方便。”好幾戶壺茶水灌入肚中,程咬金倒像個沒事人一樣,李治就不行了,憋的膀胱受不了。
程咬金點了點頭,招呼一個家丁帶著李治前去茅坑。
另一面,程處嵐尾隨家丁進入大堂,一身大袖紗羅群穿在身上屬實別扭,動不動踩到裙子,要不是她身手了得,四肢協調,恐怕會摔個狗吃屎。
原來有什麽活動,穿的都是裙短類型的漢服,還是那種保守型的,現在這件上身,大半個酥肩都裸露出來,白皙潤嫩。
剛才前去喚她的家丁都差點噴鼻血,趕忙移開視線,生怕被人發現自己窺視小姐,這要讓老爺知道,估計會被吊起來抽,但不過不得不說,彪悍的小姐一身正經服飾,確實美得不可芳收。
大唐盛世平安,人們追求的不再是安穩,反之開始享樂。
明清兩代對女子壓製的近乎殘酷,素有足不出戶一說,但在唐王朝,尤其是北方血統的李家統治下,唐朝的女子民風反而開放,女子可重嫁,亦可穿著暴露,直到開元盛世,女子甚至以暴露服飾為美,當然,與二十一世紀的女性穿著相對比,唐朝還是保守的很。
程處嵐走進大堂,環視一圈,只看到自己老爹端坐在哪裡,便奇怪的問:“爹,人呢,九殿下呢?”
程咬金也被女兒的嫵媚驚得眼中一亮,沒想到咱程家女娃還算個閨女。
這才是少女該有的樣子啊,以前那流氓匪徒的樣子成何體統,別說達官貴族子嗣繞道走,做父親的瞅著都鬧挺,總以為生了個小子。
“來。閨女,坐。”程咬金搬個椅子對女兒揮了揮手:“九殿下出去一趟,一會兒回來。”
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程處嵐不高興的扯了扯衣裙,沒好氣道:“又不是沒見過,穿這麽隆重幹嘛。”
程咬金貧了貧嘴,瞪個大眼說道:“老爹頂著風口把九殿下請過來,你難道穿那些雜七六八的衣服會客?懂不懂禮儀啊。”
“那又怎麽了,大家都彼此有點了解,難道我穿好看了,他們皇家的人就會對我改變看法?”程處嵐嘟鬧著嘴,對大袖紗羅裙很不滿意,也不知道那些青樓女子是怎麽駕馭的。
“瞅你說的,女兒家家的不就應該打扮漂漂亮亮嗎。”程咬金拽了兩下閨女的衣袖說道,“你看這一身多漂亮,這才是大戶人家女兒該有的樣子。”
“還好吧。”程處嵐性格偏男性,對穿著打扮不是很在意,舒適得體就好。
程咬金這時往女兒身邊湊了湊,小聲說道:“九殿下再過幾年便到行婚的時候了,現如今皇帝有給他立王妃的打算,咱老程家能不能趕在皇帝指婚之前拿下王妃名分,全看今天了。”
程處嵐一撇嘴,說道:“那你直接和皇帝商量唄,你倆同意了,難道我們小輩還能違背不成?”
聽女兒這麽一說,程咬金立刻拉下臉了,“要是能商量,老子還用個屁計謀,瞅你這幾年惹得禍,現在麻爪了吧,嫁個人都難嫁。”
“爹,是你眼光太高了好吧,咱為什麽非要找皇家人啊,別家不行嗎?”程處嵐不樂意道。
“哦?”程咬金樂了,反問道:“你說的是哪家?”
“我……”程處嵐語斷,
無話可說。 “連皇家都忌憚你,你以為別人家就敢?”程咬金低著個大臉盤子接著說道:“最起碼皇家有皇家威嚴,你到那還能收斂點,要是去了別家,不得鬧的雞飛狗跳?”
“那女兒就不嫁人了,一輩子守在爹旁邊。”程處嵐也知道自己的性子,隨即抓住父親的手掌使勁搖,笑著說道:“以後女兒要是相中誰家男娃,娶到家中便是。”
程咬金一拍大腿,仰頭看向天花板,自言自語道:“家門不幸……”
“哎呀,爹,女兒這不是為咱家著想嘛。”程處嵐撒嬌道。
“行了行了,爹強不過你,但爹可跟你說好了,過了這個村,就沒廟了,別為了幾文錢的面子,把終身大事丟了。”程咬金越說越來勁,“爹今天請九殿下來府中,可是有好多雙眼睛看到,都知道什麽意思。
要是不成,到時候朝廷百官都會傳言,一向溫和儒雅的九殿下都不敢娶你進門,你說那些世家貴族還有誰敢?”
“哎呀,知道啦,墨跡。”程處嵐扔掉父親的手臂,一臉不好氣的說道:“爹,說說你有什麽辦法吧,女兒沒經歷過男女之情,也不知道怎麽做,光靠女兒那點所剩無幾的魅力去吸引九殿下,鐵定沒戲。”
程咬金嘿嘿一笑,賊兮兮的說道:“你說還能有什麽辦法?”
程處嵐先是一愣,動腦子想了想,便明白他爹什麽意思,旋即拉下臉龐,無語道:“下三濫的辦法,爹你可真陰險。”
程咬金撇了撇嘴,“咱老程家什麽時候正大光明過?”
“……”
李治提了提褲子,跟在家丁身後回到大堂,還別說,程府的廁所真遠,要是沒家丁領路,都找不到。
一進門,李治就看到鳥悄說話的父女倆,而父女倆也正好看到剛進門的李治。
李治融合了這具身體的全部記憶,所以看到如此貌美的少女並不驚奇,相反還很熟悉,畢竟曾經的李治和她也算半個朋友。
咳嗦兩聲,程咬金給女兒使個眼色。
程處嵐文雅的站起身,盈盈一拜,“小女子處嵐,見過九殿下。”
“不必行禮,這又不是宮中。”李治微笑的回應:“架子擺大了,總會不自在,今日在程府,你我都是朋友,沒必要在乎那些世俗禮節。”
“呦,同性中人啊。”程處嵐一樂,指著李治看向父親說道:“曾經沒看出來啊,殿下原來也是同性中人。”
程咬金吹胡子瞪眼的,“說什麽呢,好好組織語言。”
本性難改啊,這閨女什麽時候才能有個女人樣。
程處嵐這才反應過來,收回手指,再次彎腰,想起母親教導的幾句話道:“飄如遊雲,矯若驚龍,九殿下今日不同凡響,是乃人中龍鳳。”
李治:“???”
程咬金:“???”
這就是你組織的語言?
什麽場合啊,說這話?
李治也蒙圈了,從記憶裡得知,這大小姐雖是達官貴族子女,可從小性子頑劣,打架鬧事,不學婦德和婦容等知識,簡單講,就是不學無術。
能說出這番話,身後定有高人指點。
這是個圈套啊。
輕咳一聲,緩解尷尬場面,李治拱手說道:“程小姐,你這樣會讓我很難溝通,大家正常就好。”
程處嵐聳了聳肩膀。
一旁的程咬金哈哈兩聲,拍了拍李治肩膀道:“既然這樣,咱們也嘮了挺長時間,大家都餓了吧。”
“嗯,可不,一大早被我娘拉去打扮,這都日上正午了,都快餓冒煙了。”程處嵐捋起袖子,一把抓過茶壺,對著壺嘴咕嚕幾口。
“勞煩程夫人了。”
“我娘做菜吃膩了,九殿下,要不要嘗點新鮮的?”沒等程咬金開口,程處嵐便說道:“你在宮中長大,想必沒吃過烤兔子肉吧?”
李治沉默,還真沒吃過烤的……
“昨晚出去玩抓來幾隻野兔,膘肥體胖,烤起來肯定好吃死了。”程處嵐嘎巴兩下嘴,秀手一揮:“走,帶你嘗嘗本小姐的手藝。”
沒管兩人同不同意,程處嵐提著裙子出門小跑,去拿昨晚殺死後泡在水裡的野兔子。
李治想了想,也跟著走了出去。
隻留程咬金自己在那愣神,直過好一陣兒,臉上盡是滑稽的表情。
你娘菜都做好了,你帶他去吃兔子肉?
還是烤的?
最終還是歎了口氣,抬腳跟了上去。
沒辦法,閨女遺傳自己的血脈,除了精明沒遺傳,其他的都過去了……
程府,假山旁。
李治和程處嵐手拎籠子和工具,找了一處空曠的地方,支起烤架,將毛剃掉的兔子屍體掛好後,開始生火。
期間,程咬金提著幾壇子美酒前來。
“程叔,小子就不喝酒了,晚上回去被父皇聞到,容易挨打。”李治打開酒壇子,看著裡面靜躺的清酒,聞了聞,也沒感覺哪香。
“呦,堂堂九殿下,不會沒沾過酒吧?”程處嵐抬起小腦袋,笑道。
李治臉上一黑,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沒喝過酒?
不是不會喝,是喝了容易出事。
你程家人做事不計手段,全大唐出了名的臉皮厚。
而且關於自己的王妃,李治想到的不是愛情,而是利益,他想用一個名分衝垮一個世家,或著綁定。
未來的自己會怎樣他不知道,能做的只有囤積力量,以防不備之需。
盧國公程家不是他的目標,他也不想耽誤程家人,更不想在未來,這群肝膽之人毀在皇權衝突中。
看著沉默的李治,程咬金拍著胸脯說道:“吃肉不喝酒怎麽能痛快,放心吧,陛下那有程叔擔著。”
“這,那……那好吧。”李治還是挺顧及別人面子的。
再者,那小妮子居然一直用蔑視的目光看我?
真拿耗子不當動物啊。
又聞了聞酒味,心想古代的清酒度數低,這一壇子應該喝不醉我。
幾人忙裡忙活,兔子也烤熟,為了痛快,程咬金專門找來幾個瓷碗喝酒。
第一口下去,李治不得不誇獎的說道:“程小姐的手藝果然不同凡響。”
程處嵐得意的笑了一嘴。
未時中旬,天氣炎熱,幾人頂著酷暑絲毫不為所動,依舊吃肉喝酒,調侃。
一壇子清酒下肚,李治感覺眼前模糊了,這酒,喝的有點多了。
清酒度數雖低,那也相當啤酒,一壇子的量相當於三瓶雪花,再加上李治忘了一件事,這具身體年幼,根本扛不住這麽多酒量。
相當年在燒烤攤和朋友一喝就是好幾箱,那是因為長期下館子,把身體練到那份上了。
喝到中途的時候,程咬金實在受不了,找個理由就撤退。
咱這女兒沒法整,兩壇子下肚,都跟自己稱兄道弟,就差找碗雞血拜把子,再不走,指不定誰是爹了。
“來,接著乾,誰慫誰孫子。”
程處嵐迷迷糊糊的打開一壇酒,給李治到了滿滿一碗。
人,一般喝多了越喝越來勁,李治就這種人,喝醉了還喝個沒完,捧起碗就往嘴裡灌。
兔子肉吃的溜乾淨,七八壇清酒差不多喝盡,李治挺不住酒力,腦袋一揚,睡著了。
“我跟你講,隔~~~,我老爹請你來府中是有目的。”程處嵐打了好幾個酒隔,雙眼朦朧的說道:“至於什麽目的我也忘了,反正就是有……”
等了半天沒聽到回音,程處嵐眯著往前一看,發現李治早就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頓時就樂了,指著喊道:“你慫了,你是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