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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撕次元壁》第五十一章 無題
  狼滅曾經思考過,什麽樣的人是好人,什麽樣的人是壞人。如果真的像許多人說的那樣,大人的世界裡只有利弊,沒有對錯,也不存在好人和壞人。

  那麽,如果道歉有用的話,還要JC來幹什麽?如果沒有好人和壞人的區別,那麽監獄要來幹什麽?

  世界上的人肯定還是分好壞的。那麽界限在哪?界限就在這個人遵不遵守大多數人約定俗成的規則上。

  打破了這種規則並且侵犯到了別人的權益,那麽這個人肯定就是壞人。

  比如大多數人不會像光明教神父一樣臠童,比如大多數人不會把小女孩關進鐵籠子把人家凍死,比如大多數人不會強製別人至親之間骨肉分離。大多數人也不會舉著火把去燒別人的圖書館和在圖書館中看書的人。

  所以大多數安穩生活的正常人就是好人。少數遊離於規則之外,但是沒有侵害別人利益的也是好人。

  當某人為了各種私人理由,而違背禮法,開始侵害別人的時候,那麽這個人就是壞人了。壞人被復仇,這是天經地義的。

  這就是狼滅的想法。可能有些幼稚,但是肯定不算得太偏激。

  華夏武則天時期就有一宗案子,在同州下邽,發生了一宗命案:當地有個叫徐元慶的,因其父徐爽被縣尉趙師蘊所殺。

  後趙師蘊轉遷為監察禦史,徐元慶改名換姓,在驛站作傭工,伺機報仇。

  過了很久,趙師蘊以禦史身份住進驛站,徐元慶親手用刀殺了他,然後到官府自首。

  此案上報朝廷,引起很大的爭議,多數人認為,徐元慶殺人的行為是“孝烈”的表現,應該寬免其罪。武則天也欲赦免徐元慶之罪。

  而左拾遺(一個官職)陳子昂認為:據法當處死刑,但依照禮製,“父仇不同天”的原則,元慶殺了害死父親的仇人是“孝義”的行為,故應該得到赦免。

  他由此提出了一個折衷的方案——把徐元慶按律法處刑了,然後厚葬並立牌坊。

  最後武則天采納了這種做法。

  但在一百多年後,柳宗元批駁了陳子昂的觀點。

  柳宗元認為,先得從根本上搞清楚事實的來龍去脈,分清是非曲直。

  如果趙師蘊是因私怨而殺害徐元慶的父親徐爽,元慶在“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號不聞。”(官員知法犯法,執法者視而不見)的情況下,為父報仇,這完全是“守禮而行義”之舉,於法則不應誅殺。

  反之,若徐爽是因為本身犯有重罪,趙師蘊作為縣尉據法處死徐爽,“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徐元慶在這種情況下再為父報仇,則是“仇天子法,而戕奉法之吏”(徐元慶不遵守法律,殺了執法者)。

  在這件事情上狼滅認為柳宗元是對的。

  狼滅復仇的準則也是這樣的,但不同的是他依據的不是簡單的法。而是人類共同信奉和遵守的準則。

  其實狼滅也歡迎死在那場“暴雨”中的死者家屬來找他報仇,前提是他們能撕開次元壁來找自己。

  想去挪威亂來?不存在的,賈維斯幫忙操作機甲監控,有攜帶凶器或者行為古怪的人接近,就會被湮滅掉。挪威本就地廣人稀,不認識的陌生人亂接近別人住宅這件事本身就太可疑了,本著有殺錯沒放過的原則,那些人都會被處理掉。

  從以上種種思維活動可知,狼滅其實對於那次復仇事件,自己的內心是有些動搖的。

  人總會為自己行為的合理性,

合法性找到依據,狼滅也不例外。狼滅必須時刻提醒自己,自己的行為是一次合理的復仇,只是復仇的對象比較多,自己是在為那個被毀掉的印第安小男孩復仇,也是為了那對,死在光明教手中的印第安姐妹復仇。  甚至可以說是在替整個亞美利加的原生文明復仇!!!他們原本並不叫“印第安人”。他們原本有著自己名族的名字。“印第安”這個名字都不是他們的本名。這個名字來源於發現美洲大陸的冒險家們把這片土地誤認為是印度,所以把這些亞美利加本土原生文明的人叫做“印第安人”。

  這個文明,被剝奪了太多他們本該擁有的東西,包括語言文字,歷史傳承,以及無數曾經的這片土地上的原生生命。

  假如哪天,你在上課的時候,不再能學到我們老祖宗流傳下來的方塊字,你的白皮豬老師拿著教鞭強迫你們把英文字母當作母語。

  當你去質疑,我們的祖先說的寫的都是漢語,我們為什麽要把英文字母當作母語?我們的母語不應該是漢語嗎?我們真正的母親呢?這時白皮豬老師一鞭子抽在你身上,混著鹽水的血液從傷口中流出,火辣辣的疼,然後你被一腳踹在肚子上,滾出了教室,白皮豬老師罰你站在教室外一整天。

  這時,站在教室外的你,才後知後覺,哦.......原來是這樣啊,我們的祖先早已經死在白皮豬侵略者的屠刀之下了,我們的大地母親也已經不堪侵略者的揉虐了......然後你的眼裡流下了血淚。

  這,就是那場暴雨之前,狼滅腦海裡浮現的記憶畫面。這些畫面,來自於那個,意外被狼滅讀取了記憶的印第安小男孩。

  是必須有人為這段真實的過往負責了。這是狼滅當時的想法,一而再,再而三,對於這種無休止的迫害,狼滅的忍受與退讓已經達到了極限。

  現在的反思,現在的回憶,是因為狼滅希望自己還是一個理性的人,自己的殺戮都應該站在自己認為正義的立場,是出於公義的行為,而不是為了私利。(公義勝私利,考研思想政治考點。)

  狼滅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就是自己被自己無盡的力量衝昏了頭腦。他知道,自己的力量來源於一種高位的權柄。並不是自己經過一種怎樣的修煉或學習得來的。所以這種沒有代價的力量會特別容易讓自己迷失。

  作為思維之主的狼滅,可不能讓自己的思維因為多出的力量而迷失自我。相對於變成一個沒有理性沒有原則的魔王,狼滅寧可荒廢自己的力量,變成一個完全體的廢宅。

  言歸正傳,說回現在。買完衣服,回到托尼家的狼滅,正穿著睡衣,舒服的躺在游泳池邊上喝新鮮甘甜的椰子水。

  狼滅小時候其實是不喜歡喝椰子水的,因為他那時候喝的椰子水應該是不新鮮了,也可能是那個椰子太老了,反正印象中小時候喝的椰子水不怎麽甜。

  直到狼滅長大以後,他老家開始流行椰子雞火鍋這種東西,然後有人帶他去吃。

  他點了椰子凍和椰子水,嘗試了一番。這時候他才知道,哦,原來18塊錢一個的泰國青椰子的椰子水那麽鮮甜。狼滅本來就喜歡椰子肉的味道,所以他才會給這些椰子甜品一個機會。

  PS:椰樹牌椰汁一直是他的軟飲料口糧。

  (廣告費麻煩給一下,自覺聯系我哈,不然我就說在你們椰子汁裡喝出了死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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