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滅曾經思考過,什麽樣的人是好人,什麽樣的人是壞人。如果真的像許多人說的那樣,大人的世界裡只有利弊,沒有對錯,也不存在好人和壞人。
那麽,如果道歉有用的話,還要JC來幹什麽?如果沒有好人和壞人的區別,那麽監獄要來幹什麽?
世界上的人肯定還是分好壞的。那麽界限在哪?界限就在這個人遵不遵守大多數人約定俗成的規則上。
打破了這種規則並且侵犯到了別人的權益,那麽這個人肯定就是壞人。
比如大多數人不會像光明教神父一樣臠童,比如大多數人不會把小女孩關進鐵籠子把人家凍死,比如大多數人不會強製別人至親之間骨肉分離。大多數人也不會舉著火把去燒別人的圖書館和在圖書館中看書的人。
所以大多數安穩生活的正常人就是好人。少數遊離於規則之外,但是沒有侵害別人利益的也是好人。
當某人為了各種私人理由,而違背禮法,開始侵害別人的時候,那麽這個人就是壞人了。壞人被復仇,這是天經地義的。
這就是狼滅的想法。可能有些幼稚,但是肯定不算得偏激。
華夏武則天時期就有一宗案子,在同州下邽,發生了一宗命案:當地有個叫徐元慶的,因其父徐爽被縣尉趙師蘊所殺。
後趙師蘊轉遷為監察禦史,徐元慶改名換姓,在驛站作傭工,伺機報仇。
過了很久,趙師蘊以禦史身份住進驛站,徐元慶親手用刀殺了他,然後到官府自首。
此案上報朝廷,引起很大的爭議,多數人認為,徐元慶殺人的行為是“孝烈”的表現,應該寬免其罪。武則天也欲赦免徐元慶之罪。
而左拾遺(一個官職)陳子昂認為:據法當處死刑,但依照禮製,“父仇不同天”的原則,元慶殺死害死父親的仇人是“孝義”的行為,故應該得到赦免。
他由此提出了一個折衷的方案——把徐元慶按律法處刑了,然後厚葬並立牌坊。
最後武則天采納了這種做法。
但在一百多年後,柳宗元批駁了陳子昂的觀點。
柳宗元認為,先得從根本上搞清楚實事的來龍去脈,分清是非曲直。
如果趙師蘊是因私怨而殺害徐元慶的父親徐爽,元慶在“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號不聞。”(官員知法犯法,執法者視而不見)的情況下,為父報仇,這完全是“守禮而行義”之舉,於法則不應誅殺。
反之,若徐爽是因為本身犯有重罪,趙師蘊作為縣尉據法處死徐爽,“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徐元慶在這種情況下再為父報仇,則是“仇天子法,而戕奉法之吏”(徐元慶不遵守法律,殺了執法者)。
在這件事情上狼滅認為柳宗元是對的。
狼滅復仇的準則也是這樣的,但不同的是他依據的不是簡單的法。而是人類共同信奉和遵守的準則。
其實狼滅也歡迎死在那場“暴雨”中的死者家屬來找他報仇,前提是他們能撕開次元壁來找自己。
想去挪威亂來?不存在的,賈維斯幫忙操作機甲監控,有攜帶凶器或者行為古怪的人接近,就會被湮滅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