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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基諾》第11章
  蒂爾斯是近些年來才興起的城鎮。它的繁榮完全可以稱得上是幸運女神的偏袒。

  一切的開端都源於大商人羅德裡格斯的一項計劃,這位靠著販賣哥布林奴隸發家的比格比人,打算動用了一萬名勞工,四千輛大車,二十台魔導機車,還有不計其數的哥布林修築一條從比格比通往銀盾城的寬敞商道。在圖紙上,商道最後一個經過的城鎮本應是蟾蜍鎮的,那裡地勢平坦,風和日麗,除了名字之外沒有任何的缺點。

  可羅德裡格斯偏偏就是不喜歡這個名字,他是個粗壯的男人,整個人像是充滿氣體的氣球一樣圓鼓鼓的,那碩大堅實的肚子,膨脹的兩腮,還有那對如同燈泡一般向外擴張的眼睛。而且,他的舌苔還很重。鎮子的名字就像是一根刺一樣,讓他聯想到自己的生理缺陷。於是,羅德裡格斯大手一揮,下令強行改道,那些早已疲憊不堪快要崩潰的勞工,因此不得不饒了個圈子,把道路修進了蒂爾斯。這座貧窮的城鎮由此獲得新生,成為了這條商道上最後的一個幸運兒。它享受著銀盾城帶來的福利,也見證著無數商隊行程的開始與結束。

  蟾蜍鎮的居民眼見著一座座漂亮的紅木建築建成,看著商業女神卡耶閃著金光的雕像坐落在城鎮的中央,心中的怨恨自然無處消解。於是,他們總是一邊高呼著拿回屬於我們的東西,一邊同‘那些邪惡的蒂爾斯人’相約火並。每月十五號,帶上木棒,鐵鍬,耙子,森林邊緣的空地見。這已經成為了一項傳統,似乎還隱隱有傳遞給子孫後代的苗頭。

  此時,弗萊正坐在蒂爾斯最大的餐館‘骨頭’裡,享用著精美的午餐,這幾天來,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製作了藥劑上,顧不得其他。現在大功告成,也是時候犒勞犒勞自己了。有人說,餐館的第一職能是社交,第二才是填飽肚子。這話一點不差,男人嘛,隻要幾杯烈酒下肚,舌頭就開始自行其是,半真半假地能把心窩子都掏出來了。隨著正午的臨近,各色衣著,各個種族的生靈把整個建築都塞得滿滿的,他們吃著不同的餐食,說著不同的語言,周圍的聲音越發的嘈雜,即便兩個人離得很近,也不得不扯開嗓門,才能讓彼此聽見。弗萊在商隊時期就早已適應了這樣的環境,日久天長,他還因此掌握了一項特殊的能力,那就是無論處在多麽強烈的干擾中,他也總能精準地捕捉到自己關心的字眼,就像是在一捧大米中挑揀出黑豆一般了然。

  “你們聽說了嗎?‘重劍’哈羅德的商隊在塔利布沙漠遭到了襲擊,一個都沒活下來。連那台機車都斷成了兩截,這真是夠慘的了。”說話的是一個禿頭的中年男子,他正兩手油膩地抓著一大塊蜥蜴肋排,牙齒用力地進行撕扯。

  “什麽亙古特帝國滅亡了?”一個矮小的男人做出一副難以置信的表情。“你這消息也太不靈通了吧?這都是好幾個月前的事情了。這事兒,當時鬧得可不小,王國這邊不光是出動了銀輝騎士團,甚至連魔法院的幾個高級導師都被派了過去。可到現在,也沒聽說有什麽結果。”

  弗萊臉色不動,手中的刀卻一下子壓了下去,盤中的肉排瞬時就被切成兩半,流出了淺色的汁水。

  “說起來,那個哈羅德可真不是個孬種,算是條漢子。我見過他幾次,一身腱子肉,二頭肌硬的跟鐵塊似的。就那把雙手劍立起來能他媽的有兩個你那麽高了。他做商隊這一行也算有年頭了,經歷了多少大風大浪,一直也安然無恙,

可誰又能想到呢?最後落了這麽個下場。”  “查出來是誰乾的嗎?”

  弗萊原本是不想說話的,但不知怎的,身體就自作主張開了腔。

  “誰知道呢?你也太高看咱們這些大人的辦事能力了吧?他們的聰明才智都放在貪汙受賄,逃避罪責上了。這些屁事,才不會關心呢。”

  “也許還真有人知道也說不定呢。”一個老者插話道。

  “誰呀?”

  有人問道。

  “好像說有個幸存者,是個槍手。在那次事件之後,就一直昏迷不醒,就在幾天前,才好不容易醒了過來。”

  “醒過來又能怎麽樣?我可聽說了,事發現場根本就是人間地獄,不是血,就是殘肢,就連那一片的沙子,都全部燒成了焦黑。受了這麽大的創傷,隻怕現在已經被嚇傻,成了個癡呆吧。”

  禿頭男子舌頭一吐,一副頭歪眼斜的模樣,引得周圍的人哄堂大笑。

  光頭興高采烈,乘興正想繼續說些什麽,卻發現,酒吧裡燥熱的氣氛驟然冷了下來,弗萊有些奇怪,他轉過頭去,只見酒吧門口多了七八個身影,他們統一身著灰黑色上衣,內襯鎖子甲,腰間佩戴的長劍一看就不是尋常貨色。領頭的更是引人注目,他高大魁梧,眼神冰冷,一道略帶彎曲的刀疤從左額頭切入眼皮,鼻梁,嘴唇,一直延伸到下巴,把一張完整的臉劈成了兩半。

  “呸,一群狗雜種。”

  禿頭男子壓低了聲音,但他語氣裡的厭惡卻溢於言表。

  “你最好注意點。他們的耳朵可伸得長著呢。”矮個子提醒道。“就在昨天,鐵匠鋪新來的學徒多喝了點酒,在街上罵了他們幾句,結果當天晚上就被拖走,送回來的時候,整個人滿身是血,肋骨都被打斷了好幾根。”

  “他們憑什麽這麽霸道?”

  “你不知道?”矮個子壓低了聲音。“這個秩序軍的首領可是塔克頓伯爵。”

  “英勇的塔克頓?鹽水谷地的領主?”

  光頭一顫。

  “就是他。根據我一個書記官朋友所說,塔克頓伯爵是打著維護治安,為國王陛下訓練後備軍的幌子把秩序軍建立起來的。但在我看來,還不是為了擴充地盤?”

  “王國就沒派人製止他?”

  “製止?塔克頓伯爵可是森蒂亞伯爵的封臣,森蒂亞伯爵那還用說嗎?王立魔法學院的副院長。更別提他的女兒還天天陪著國王陛下睡覺呢。就這兩層關系,誰還敢去招惹他啊?話又說回來,就算是想製止恐怕也不是那麽容易的。秩序軍裡可招收了不少訓練有素的傭兵,那都是從中部的死人堆裡爬出來的,是實打實在刀尖上舔過血的。他們的頭領也不是泛泛之輩,就拿咱們這兒來說,駐扎的還是個二階的法師。”

  “你他媽的收了這什麽狗屁軍多少錢?都快把他們吹上天去了。但我告訴你,老子不怕。要是這些不長眼的敢惹老子,我他媽就讓這些個廢物好好領教……”

  光頭說著,聲調就不由地揚了起來。幾道目光齊刷刷地轉了過來。

  “來,喝酒。”

  矮個子趕忙舉起酒杯,止住了話頭。

  “秩序軍?”

  弗萊又回頭張望了一眼。這個組織聽起來就絕非善類,似乎還有著龐大的野心。但弗萊隻是搖搖頭,他並不在乎這些事情,也不想牽扯其中惹上什麽麻煩。他現在隻想離開這裡,趕快前往銀盾城。愛瑪,還在等著他呢。

  “結帳。”

  弗萊在餐台上留下了些銅幣。晃晃悠悠地走了出去, 午後的陽光溫暖而慵懶,和嘈雜的人聲一混合,就更讓人覺得疲倦。

  “先生。”

  有個聲音在背後響起。

  “先生。請等一下。”

  聲音變得更大了。

  弗萊轉過了身,站在他面前的是個二十多歲青年,比自己矮上一個頭,黑發,尖耳朵,薄薄的嘴角微微揚起,呈現出一種玩世不恭的笑容。棕色的眼睛總是滴溜溜地轉兒,又顯出了幾分機靈與狡黠。從外表來看,他顯然並不是純種的人類,而應該是人類與精靈的混血。那對尖耳朵就是最好的證明。

  “這是您剛才掉的。”

  青年伸出手來,上面裹了一層厚實的鹿皮手套,而一枚維爾坦金幣就躺在掌心的位置。

  “哦。謝謝。”

  弗萊沒經思考,就伸出右手去取,但他突然想到,自己的金幣是放在內袋裡的,內袋要是破了,錢幣早就稀裡嘩啦地掉個滿地了,又怎麽會隻掉一個呢?……但已經遲了,極高的熱度順著指間一路向上蔓延,弗萊本能地向後一縮,就在這時,從轉角的巷子裡突然衝出一個矮小的身影,那是個戴著帽子的男孩,他一把扯掉了弗萊肩上的皮包,然後迅速逃竄。與此同時,他的同夥也揮了揮手,瀟灑得意地融入了另一個方向的人流之中。這顯然是預謀已久了。

  該死。

  弗萊顧不得指間的劇痛,立即追了上去。他的目標是前者,是失物,隻有失物。這些天來,無論到哪,他都會隨身攜帶著皮包,哪怕一秒鍾都不曾放開。

  因為包裡裝著那本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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