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小姐,我們要進去了。”外面,是小吳在喊她。
顧曜陽還來不及作出回答,顧憐惜就匆忙的扔下應一個背影走了。
“等一下法庭見哦。”她說。
而站在原地的慕傅琅看著顧憐惜歡快地背影,稚嫩的臉上的眉毛緊鎖。
法庭上,顧憐惜坐在被告的位置上,o旁邊是小吳,而南寒明則在對面。
慕傅琅坐在陪審席觀察著他們的一舉一動。
一旁的審判長開始點名,確認原告被告辯護律師都到場以後,才示意法官可以開始了。
禿頭的法官拿起木錘敲下案板,神情嚴肅,“現在,開始庭審。”
顧憐惜的手心開始出汗,她第一次面對這種大場面,難免有些緊張。
“甲方律師,開始陳述你的觀點吧。”
南寒明那方的辯護律師站起來,目光銳利,“我認為,原告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以及條件去撫養孩子,而被告的生活環境不優,不益於孩子的生活,所以孩子應該判給父親,我的陳述完畢。”
法官點頭後一揮手,“那請乙方辯護律師闡述你的觀點吧。”
小吳站起來,從容不迫,“按我國撫養權律法來說,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而孩子跟隨母親生活多年,應優先考慮,我的觀點闡述完畢。”
接著,又是南寒明那方的辯護律師講話,“但按檢查結果來說,被告患有不明病因,這是前幾天被告去做DNA檢驗時昏倒的住院說明和體檢單。”
一份資料被送上了法官桌面。
原本, 顧憐惜是胸有成竹的,可是現在,任誰都能看出情況不妙。
顧憐惜呼吸一窒,不安的看著旁邊的小吳。
小吳投給了她個安心的眼神,然後坦然面對,“但據我所知,被告的病情並沒有影響孩子,而且化驗單也隻驗證了被告是低血糖而已,相反,原告因為事務繁忙,即使孩子的撫養權得到,但是還是不可能經常照顧孩子。”
對方的律師同樣從容不迫,“但被告方在暈倒期間暈倒了很長時間,根本就不可能僅僅只是因為低血糖,極有可能患有隱疾。”
雙方律師僵持不下,扯來扯去也就拿幾個理由。
顧憐惜看著對面和他相比實在太從容的南寒明,斂下眼眸,其實從開庭到現在,這是她第一次正眼,因為昨天晚上的事情給她的打擊太大,她總覺得自己和南寒明有了隔閡。
她在外面冰天雪地生死攸關,他在屋裡溫暖如春悠閑自在,無論怎麽看,都覺得有些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