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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天醫》二十九、9曜靈符
  鍾千麒說他有事情要去中州,可不是隨便說說的。雖然距離白星學姐的婚禮還有兩天的時間,他已經到了中州市,坐在了一家湘菜館裡,對面坐著的是沈欣,沈小姐,不過此時的沈小姐,跟前幾天的高冷范兒完全不同,如果她一直是現在這種態度的話,鍾千麒就不會這麽討厭她了。

  雖然承她的情,家裡幾隻狗沒有被殺掉,但是鍾千麒一點都不打算因此感恩。他這次來,也只是歸還那枚長青鐲的。他還不至於黑心到治療一個病人,就索要人家一件寶物。

  “吃了麽?”鍾千麒嘗了嘗這家店裡的剁椒魚頭,聽詭瞳說,這家店的老板是正宗的湘菜師傅,尤其是剁椒魚頭做的最好。

  “啊,還沒。”沈欣有些緊張,也由不得她不緊張。這世界上大多數人,都不願意去得罪一個醫生,尤其是她爺爺的病,找了許多的醫生都不見好,眼前這位只是畫了一道符就給治好了。

  她還記得,自己將那張黃紙符取出來,就有一道亮光閃耀,貼合在了爺爺身上,然後她就看到一團黑氣從爺爺體內被逼出來,化成煙塵,消失無蹤。她聽了鍾千麒的話,將其他人都給支出去才取了符,發生了什麽事情也只有她自己看到了。這種事情,說出去恐怕都沒什麽人會相信吧。哦,陳思琪會相信,不過,她也是這一類的高人嗎?她才那麽小呢。

  沈欣也有些懷疑,如果自己沒有把其他人遣散出去,會不會這道符就不靈光了。但是她沒敢實驗,而且,冥冥中,她也覺得,這道符好像是有什麽不一樣的地方,能夠讓她感受到一種力量。

  仿佛是看出來她的緊張,鍾千麒擺擺手:“你不用覺得有什麽神秘的。這是中醫十三科中的祝由科,聽說過麽?”

  “呃……沒有。”沈小姐深深慚愧於自己的無知。

  “沒有就算了。那道符名字叫做九曜,是專門用來驅邪除惡,滋養正氣的。”鍾千麒將長青鐲取出來,還給她,“想知道麽?”

  “嗯,想!”這次沈欣一點都沒有猶豫。

  “想知道就回家去多看看書。”鍾千麒笑笑,將手向前伸了伸,“手鐲還給你。”

  沈欣卻沒有接,撇著嘴看看他:“可是我還沒吃飯呢。”你忍心讓一個這麽漂亮的美女餓著肚子來回奔波麽?

  “沒吃飯就回家去吃啊。”鍾千麒無奈,乾脆站起來,走到了沈欣的身邊,將鐲子塞進了沈欣的手裡。她的手很嫩很滑,皮膚很好,可能是鍾千麒見過的皮膚最好的女人了。所謂的膚如凝脂,指的應該就是這種吧。不過,鍾千麒可不是那種耽於肉欲的男人。

  這個世界上,有許多男人,見到美女就先看人家的胸,見到美女轉身就去看人家的屁股。胸大不大,屁股翹不翹,就成為了他們評價一個女人美不美的直接標準!

  膚淺!

  好像是沒見過女人似的。

  女人,尤其是好女人,是講究內涵的。

  胸大屁股翹有什麽用?如果開口就是三字經國罵,嗓子抽煙喝酒弄得像鴨子的女人,你要啊?

  當然,沈欣很明顯不是這種女人。不過,我也只是打個比方。這世界上有很多美女,無論美得多麽驚天地泣鬼神,只要心底無私,自然用不著去跪舔。而且,說白了,這種美女,跪舔的人多了,真不缺你一個。

  發現鍾千麒果然是那種可以狠下心的男人,沈欣氣鼓鼓地攥住手鐲,套回到自己手上。老實說,這個手鐲她也真的是很喜歡,

這幾天沒戴著,總覺得各種不對勁,現在心裡總算是舒服了。  “我還有件事想問你……”沈欣這幾天也一直被另外一件事困擾著,總覺得那件事會跟鍾千麒有關系,只是她沒有一點證據,也不好跟任何人說。這時候見到了正主,就想問問。只是正主根本頭都沒抬,還在低頭看著那道剁椒魚頭,似乎這道菜的吸引力比她這個大美女大得多。

  “哼……”她雖然想多了解一下這個神秘的男人,但是她高傲的性子也不是這麽容易屈服的。見鍾千麒不打算跟她進一步接觸,她也懶得熱臉去貼冷屁股,轉身打算離開。

  只是,鍾千麒卻沒有放他走,一把攬住她的肩膀,摟著她向後退了一步。沈欣臉色一寒,從小到大,她就特別討厭有人觸摸自己,也因此,她跟異**往的時候,就忍不住擺出高冷的嘴臉,先給別人一個下馬威,省的有人不識好歹。

  此時,鍾千麒就是扮演了這麽一個不識好歹的男人,沈欣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渾身發癢,起雞皮疙瘩,渾身難受了。不過,她好像還沒來得及產生這種感覺,門外一個大腳飛踹,就將整扇門踹開了。如果沈欣沒有及時避開,只怕就要撞門上了。

  身子撞在門上也就算了,了不起疼一下,臉如果被撞上,那可就是破了相了,她沈小姐還怎麽在圈子裡混……想到這裡,她不由得感激地看了鍾千麒一眼,才又看向門外的來人。

  來的人有兩個,走在前面的那個人看起來有三四十歲年紀,身形壯碩,孔武有力,氣度非凡。只是,在沈欣的眼裡看來,這個人卻不是當家作主的,他身上少了一種說話算數的底氣。所以,應該也是個保鏢什麽的身份。

  跟在他後面的,是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看起來倒是還挺帥的,氣質也不錯,頭髮有些飄逸,像是藝術家的標準頹廢髮型,不過也可能是學習了陳浩南的風格,長發披肩有點酷。

  “喲,老兄,又見面了。”長發的年輕人看起來是認識鍾千麒的,打了個招呼,只是這招呼很明顯不帶著善意。

  “我剛來這裡你就跟過來了,你是地頭蛇?”鍾千麒看了那年輕人一眼,有些好笑,“你手下很多人啊?”

  “那是。你的車一進城,我的人就看到了。”長發的年輕人不以為然地笑笑,伸出手,“東西還給我吧?”

  鍾千麒愕然:“什麽?”

  “你別裝蒜,你從我這裡拿走的紫金葫蘆!還給我。”長發年輕人,正是那位連少。

  “你輸給我了,那就是我的了。”鍾千麒絲毫不在意對方的咄咄逼人,又將目光挪到了剁椒魚頭上,似乎還是更想跟這道菜好好聊聊。

  “老兄。”連少似乎是想發火,又忍了下來:“東西還給我吧,我付錢給你。”

  “嗯?”鍾千麒沒想到現在的年輕人居然這麽好說話了,而且這位看起來還是黑二代啊,怎麽現在黑二代都這麽彬彬有禮的麽?

  看來國家的義務教育普及的還是不錯的麽。

  “可是,東西我已經用掉了。”鍾千麒拍拍手,“沒有了。”如果東西沒消耗掉,就衝對方這態度,他倒不是不能談談。

  “胡說,那玩意兒耐高溫耐高壓,哪可能用掉?”連少終於忍不住了,怒斥道:“老兄,見好就收吧,不然,在這裡,小心遇到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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