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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三國》第42章 救援
  兩則消息,讓陳平一喜一憂。

  臧霸的出現,讓陳平大喜。

  臧霸何許人也。

  他是三國時期的魏國名將,戎馬一生,戰功赫赫。官拜鎮東將軍,封開陽侯。乃鎮守一方的大將也。

  讓陳平沒想到的是,現在的臧霸,只是一開陽鄉尉。身為三陽縣尉的陳平,正是臧霸的直屬長官。

  臧霸,一定要拉攏,此等名將,如白白放過,豈不可惜。

  陳平率先處理了臧霸的事情。

  陳平令。

  “令,開陽鄉尉臧霸,率軍伍開往東陽休整。”

  “令,張昭呂岱迎接臧霸,對臧霸所部供予糧草與軍備。”

  指令發出,夾帶著兩封印信,在陳平的再三叮囑下,傳令兵馬不停蹄,分別送往張昭與臧霸處。

  處理臧霸一事,先告一段落。

  對於陳平來說,現在最要緊的,是應對第二件事。

  足有五萬余黃巾軍,包圍陽都縣城,正在進行輪番攻伐。

  探馬言。

  “五萬黃巾軍,攜油鹽米糧,趕車馬牛羊,持農具鐵器,正奮不顧死,爭先恐後要衝破縣城。”

  探馬的回報,讓陳平緊皺眉頭。因為陳平從這折匯報中,分析出很多問題。

  其一。足有五萬黃巾軍。這應該是琅邪郡內,甚至整個徐州地區,人數較多的起義軍了。被稱為黃巾主力,也不為過。

  其二。那牛羊牲畜,車馬米糧,必是搶奪之物。手持農具,由農民組成的黃巾軍,已經衍變成一隻燒殺搶掠的軍隊。

  其三。奮不顧死,爭先恐後的攻打縣城,說明黃巾軍士氣高昂。

  而他們的目的也非常明顯,那就是破城搶掠。

  想必攻破東陽與北陽縣城,也是這支黃巾軍所為。

  陳平面臨一個選擇題,那就是,救,還是不救。

  如果救,六千新兵對五萬士氣高昂的黃巾軍,陳平完全沒有勝利的把握。

  率軍攻打,無異於雞蛋碰石頭。到時損失慘重,只有自食惡果。

  如果不救,陽都城有極大的可能被攻克。陳平也犯了失職之罪。

  如被陶謙得知,那後果不堪設想。要知道現在的陶謙,還在琅邪郡城。陽都縣城發生的事,他早晚會得知。

  陳平思前想後,看來只能救了。

  但這救,也有很多方法。

  攻打敵軍是救,騷擾敵軍是救。拖延時間也是救。

  攻打敵軍,這一條已被陳平排除。雞蛋碰石頭的事,陳平是不會做的。

  騷擾敵軍,應該可以,但是效果,恐怕微乎其微。

  騷擾敵軍,必須有快速的機動能力。

  陳平的兵,以步兵為主,那五十騎兵,充當著巡邏,探查和傳令的職責。在機動能力上,等於和黃巾軍持平。

  如騷擾不成,反而會自受損失。

  看來只能是拖延時間的救。這種救,是自救。

  拖延時間,減慢步伐,待陽都縣城被攻破,黃巾軍燒殺搶掠之後,再出現不遲。

  走一個形式,照一個過場,再一撂了之。如陶謙問責下來,也有了理由不是。

  那縣城中的百姓死活,完全與陳平無關。

  城破百姓死。我陳平率兵攻打也是死,死道友不死貧道。這個道理,陳平還是知道的。

  這五萬黃巾軍,早晚會與徐州大軍相遇,讓陶謙率領的大軍攻打他們,是最好的辦法。

  陳平再度發令。

  “令,

留一千兵卒繼續封鎖要道。陳平親率五千兵,前去救援陽都縣城。”  “令,傳令兵帶陳平印信,火速前往琅邪郡城,將此消息告之刺史陶謙。”

  陳平十分鄭重的給陶謙寫了信。

  “平初臨東陽,觀之,乃一死城也。北陽城亦如此。探馬來報,陽都以被太平道所圍,危在旦夕。”

  “平謹遵刺史大人令,身為三陽縣尉,率五千兵卒,迎戰五萬黃巾。”

  “平自知不敵,但無懼也。戰死沙場,馬革裹屍,乃平之願爾。”

  “平誓死亦要拖住黃巾,待大軍到來,滅之。”

  陳平冠冕堂皇的寫完了信,感覺一下子輕松了很多。看著奔向琅邪郡城的傳令兵,陳平長長的吐了口氣。

  “陽都進軍。日行二十裡,夜行十裡。途中製木盾木槍,相互對打,以煉體魄,造成輕傷者賞,造成重傷者罰。傷口多著賞,傷口少者罰。”

  陳平面無表情,發布了一道互相傷害的命令。看似鍛煉士兵的拚殺能力,實則是應對陶謙的檢查。

  所有士兵皆掛彩,一副剛剛大戰的樣子,這是陳平最想要的結果。

  就這樣,陳平帶著五千新兵,一路互相傷害,痛苦聲不斷。

  陳平發現,這樣訓練新兵,真的有奇效。新兵的攻擊與防禦能力,有了顯著的提高。

  走走停停,用了一白日,終於走了一半路程。

  行軍太快了,這是陳平的想法。要到達陽都縣,起碼得三天才行。

  天色以黑,陳平選好位置,令眾兵卒休息,然後等待著探馬的回報。

  行軍慢,是陳平刻意為之。但探馬的偵查,絕對要快。

  陳平分批次的, 派出兩路騎兵,一路是偵查都陽縣城的情況,另外一路,就是探查琅邪大軍的動向。

  任何一方有情況,探馬要在第一時間,向陳平匯報。

  陳平要結合雙方走向,來改變行軍速度。以應對發生的一切。

  琅邪探馬言。

  東海郡城被黃巾佔領,刺史大人親率大軍,兵發東海。琅邪城門緊閉,守軍佔城不出,無南下陽都之意。

  探馬的這則消息,讓陳平大喜。

  陶謙率大軍以兵發東海,那陽都城的一切,他應該完全不知。

  陳平寫的親筆信,已在路途之中。

  在出發之前,陳平對傳令兵再三囑咐,一定要將信件,親手交給陶謙。

  當陶謙看到了信,再讓琅邪守軍救援,這一來一回,恐怕晚矣。

  於此同時,琅邪郡城緊閉城門,不來救援,陳平可利用這個機會,陷害那琅邪守將。將自己要負的責任,全部推與郡城守將。

  我陳平去救了,但是被黃巾打敗了,損失慘重矣。

  苦苦等待救援,可琅邪守軍卻閉門不出,卻無一人來援。陽都城被攻破,我陳平無能為力也。

  “哈哈哈,天助我也。”陳平想到這裡,心中那一塊大石,終於落了地。

  應該是撤軍的時候了。

  陳平停止了互相傷害,製作木矛木盾的命令,準備即刻下令,撤軍回東陽。

  但就在陳平下令之時,足有十余火光,在黑色的天幕上,一閃一閃的飄來。

  陳平注視那火光,滿臉的不可思議。因為他看到了,孔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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