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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賴帝師》第465章 花馳的難題
  而且這三樓的面積雖說和下面兩層一樣大,卻每次隻接待一桌客人。

  醉仙樓的一樓是散座,一共有四十八桌,二樓是雅間,一共十六間,饒是如此,依然顯得十分寬敞,也可見這第三層空曠到何種地步。

  除了裝修的極為華麗之外,第三層的設計也很是獨到,整層被一分為二,一半在室內,另一半則是室外。

  站在這座城內最高建築的天台上,整個成都盡收眼底,頗有種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氣勢,在這裡喝酒,更是別有一番風味。

  屋內嘗遍天下美食,屋外飲盡世間好酒,正是這醉仙樓三層,最讓人津津樂道的地方。

  今日醉仙樓的三層沒有接客,那位已經毫無爭議的成為益州首富的花家大少爺,站在天台上看著被人群簇擁而來的劉赫,嘴角露出一絲欣慰的笑意。

  走上三樓,劉赫看了看已被搬到室外的餐桌,會心的一笑。

  恭候多時的花馳迎了上來,笑道:“知道劉大哥好這口,所以我早就安排好了。”

  劉赫向來很喜歡與花馳交往,因為他有一種與生俱來的生意人的洞察力,幾次接觸之後,就知道你喜歡吃什麽,喜歡喝什麽,最重要的,他總能知道你喜歡聽什麽。

  花馳深知劉赫的脾氣,也沒有太多的客套寒暄,趕緊直入正題,先喝上它幾大杯三仙醉,才是正經事。

  幾杯酒下肚,多日不見的兩人,僅有的那一點點拘謹也蕩然無存。

  “你這生意做得挺大啊,我聽說這裡每天都是人滿為患,就連這號稱一頓飯能吃出上百兩銀子的三樓,也天天都有人光顧。”劉赫悠哉的靠在椅背上,翹著二郎腿說道。

  花馳替劉赫又倒上了一杯,笑著說道:“不瞞劉大哥說,這三樓雖說價格不便宜,可要是想在這吃,那可就要等到三個月之後了。”

  劉赫一下坐了起來,故作姿態道:“那這酒我可不敢喝了,這不是耽誤花少爺的生意麽。”

  花馳嘿嘿一笑,“劉大哥放心,本來今天這頓飯,本來是讓城裡萬祥布店的張老板給定了,說是什麽要請……要請誰來著……嗨,您看我這記性,轉眼的功夫就給忘了,反正別管請誰了,一聽說是您要來,那張老板不僅沒跟我要回定金,反而還把這頓飯錢全給結了。”

  劉赫只是笑了笑,卻沒有揭穿花馳的老底。

  花家在成都城裡的生意,至少有二三百家。劉赫曾經聽錢專說過,每一間店鋪的帳目往來,花馳都一清二楚,而且每間店鋪的掌櫃,甚至是夥計的名字,花馳也從來沒有叫錯過一次。

  這種過目不忘的本事,又怎麽會把那位萬祥布店張老板要請的客人的名字給忘了?不過是不想給雙方添麻煩罷了。

  “這樣恐怕不太好吧,讓人知道,會說我白白佔了人家的便宜。”劉赫舉起杯,笑容玩味的看向花馳。

  花馳舉杯,一飲而盡,一臉豪邁道:“兄弟哪能讓人背後說劉大哥您的閑話?我當時就讓人把銀子給那個張老板送回去了。”

  劉赫笑著替花馳也倒了一杯酒,“這就對了麽,我今天來,是特意來吃你這頓飯的,可不是吃他張老板的,誰讓咱倆是兄弟,你又這麽有錢呢。”

  花馳忙不迭的雙手碰杯,不住的道謝,拿過酒杯,卻沒有喝,歎了口氣,就將酒杯放在了桌上。

  劉赫一見,也將手中的酒杯放下,說道:“呦,這天底下還能有讓花大少爺犯愁的事呢。”

  花馳撓了撓頭,似乎有些難以啟齒。

  劉赫一眼就看出了花馳的心思,站起身,走到花馳的身邊,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做生意麽,有賺就有賠,再怎麽說,有你花家的酒坊撐著,總有再賺回來的時候。”

  花馳重重的歎了一口氣,“劉大哥,不瞞你說,這次這一關要是撐不過去,我花家的酒坊估計都保不住了。”

  劉赫聞言一皺眉,“整座成都城,還有哪家酒坊是你花家的對手?到底出什麽事了?”

  花馳站起身,走到扶欄邊上,指了指下面街尾的幾家酒鋪,“您看見那幾家了沒有?自打我來到成都,這城裡做酒生意的十家倒了九家,現如今就剩這幾家還支撐著。前些日子,一個外地來的客商一出手就定了三萬壇酒,這麽大一筆生意,哪有不做的道理?二話沒說,我就把契約給簽了,可萬沒想到,一時大意,卻上了人家的當。”

  “那個外地來的客商,是那幾家酒鋪聯手給你下的一個套吧?”聯系花馳之前所說的,劉赫馬上就猜出了大概。

  只是劉赫有些搞不懂,這件事既然簽了契約,又收了定金,對方又有什麽空子可鑽呢?

  經過花馳的一番解釋, 劉赫才終於弄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在簽訂契約的那天,雙方正是約在這醉仙樓中。眼見做成了這麽一大單生意,花馳當然是心情大好,一高興,便多喝了幾杯,對於那份反反覆複看過了無數次的契約,花馳也沒再多想,在酒桌上就直接簽了。

  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所簽的契約,和之前看過多次的並不是同一份。兩份契約上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多了一個字。

  然而就是這一個字,讓三萬壇酒,轉眼間就變成了三十萬壇。

  那個假扮的外地客商雖說付了定金,可卻隻付了三萬壇酒的定金。

  定金的數量,完全是按照契約而定的,也就是原材料的價錢,可眼下只收了三萬壇酒的材料錢,卻要交給對方三十萬壇酒。

  最要命的是,契約當中有一條,限期三個月交貨,若未能按時交貨,就要按照全部款項罰銀十倍。

  也就是說,如果不能在三個月後交出這三十萬壇酒,就要賠給對方三百萬壇酒的銀子。

  一壇酒十兩銀子,三百萬壇酒就是三千萬兩白銀,別說是花家,就連整個大漢朝一年收上來的稅銀也沒有這個數。

  聽完了這些,劉赫便讓花馳拿契約來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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