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紹屬於含著金鑰匙出生的那一類富二代,自幼錦衣玉食,要啥有啥。
這樣的生活,對於普通人而言,絕對是夢寐以求的,可如果每天山珍海味,香車美人,肆意放縱,一開始還好,時間久了,也會乏味的。
現在,馮紹寧願吃路邊攤,也不想吃星級酒店的特級大廚做的菜肴了,所以那天,才會去到市集,在王強的大排檔,和鄭瑞等人偶遇。
“你......你花了二十多萬,就是想讓我們明白,再奢侈的生活,每天重複,也是會膩歪的?”老施失聲道。
“對!”馮紹笑道:“還是施老有文化,一點就透,不像某些人,榆木腦袋,腦殼裡不是腦子,而是豆腐腦。”
說完,他就將目光投向了沈明和大奎。
經過這短短不到十天的相處,馮紹已經和眾人打成了一片。
馮紹為人隨和,雖然偶爾喜歡裝個逼什麽的,但至少對朋友真誠,不會用自己的富二代身份壓人,囂張也是對別人,而不是對自己的朋友。
所以,沈明大奎等人,從開始的抵觸,到慢慢接受,現在已經是可以互相嘲諷,互相開玩笑的‘好基友’了。
大奎:“無恥富二代!”
沈明:“該死的風騷!”
老施忍不住以年近六十的‘高齡’,說了一句絕不應該從他口中說出的話。
“臥槽!有錢人就是特麽任性!”
五個人面面相覷,旋即連同老施在內,全都大笑了起來。
馮紹的確有些任性,這麽淺顯的道理,誰都懂的,沒必要花二十多萬,讓眾人來一番‘切身體會’啊。
二十多萬呐!
在老施的老家,都足夠在縣城裡,買一套上百平米的房子,做‘城裡人’了。
任性!
奢侈!
多麽該死的......額,可愛的富二代啊!
不過,老施一想也就明白了,在馮紹這等超級富二代的眼中,二十萬,對於他而言,就像老施花了兩塊錢一樣,根本談不上心疼。
馮紹卻突然止住了笑,眼神又變得十分孤寂。
“我知道,在你們眼裡,我就是個膩歪了錦衣玉食,香車美女的富二代。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你們,覺得有趣,所以帶你們吃喝玩樂,一起廝混,等新鮮勁兒過去了,我就會回歸自己的生活,而你們也將繼續自己的民工生涯,你們肯定覺得,我和你們根本就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我骨子裡還是個富二代......一個躺在父輩創造的財富金床上,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你們是這麽想的吧?”馮紹突然說道。
老施淡然微笑,他的確就是這麽認為的。
沈明和大奎先是一愣,沉思了片刻,也露出了認同的表情。
他們兩個都是粗人,也是率性之人,能玩到一起的,就是朋友,根本不在乎對方是否有錢,所以,他們兩個簡單而快樂。
可現在,經馮紹這麽一說,他們才認真的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
唯有鄭瑞,明眸如鏡,似不太認同馮紹是一枚‘混吃等死富二代’這個說法。
“如果你們真把我當成網上的那些富二代,那些囂張跋扈的無腦蛀蟲,造糞機器,開車跑車,帶著美女去飆車,到處惹是生非,胡作非為,如果你們真這麽認為,那你們就錯了。”
馮紹喝了一口酒,呼吸依然有些急促,胸膛起伏,似乎有些激動。
“我畢業於耶魯大學,
擁有電子計算機和商業管理雙重碩士學位,出版過關於黑客的書籍,銷量在同類書籍中,排名前三。曾以志願者的身份,跟隨國際醫療隊,前去非洲呆了三年,又回國,到偏遠山區支教了兩年......我籌劃、組建了國內名列前茅的非營利性慈善組織,還給聯合國糧食計劃署,捐了一大筆錢。免費給山區孩子支教,還自掏腰包,建了三層的教學樓和宿舍。” 馮紹的目光,瞬間變得像老鷹一樣犀利,從每一個人的臉上掃過。
“你們說,我是那種混吃等死,只知道去大學裡找校花,用錢砸女明星的無腦富二代嗎?!”馮紹激動的漲紅了臉,呼哧呼哧喘著粗氣。
很多人都渴望能成為一名富二代,可他似乎很介意,甚至很抵觸自己‘富二代’的身份。
人生路,很多東西都可以自己選擇,唯有出身,是不能選擇的,除非你能換一個爸媽,或者脫離父子關系。
沈明從來都沒想到過,身為一名富二代,一名幸運兒,還有這樣的苦惱。
馮紹又喝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才漸漸平息了自己的激動情緒。
“抱歉,很久都沒有對任何人吐露過心聲,我特麽都快憋瘋了,讓你們見笑了。”馮紹說道,他的笑容,有些淒楚和悲涼,隱隱有些落寞。
“哎,沒想到衣食無憂,表面風光的富二代,還有這樣的不開心。”
沈明歎了口氣,很同情的拍了拍馮紹的肩膀。
馮紹還沒來得及對沈明的安慰,表示感謝,可後者接下來的話,氣得他差點吐血。
“風騷,要不我們互換個身份,你來做民工,到工地上搬磚扛水泥,我去你家,給你把當兒子吧?你看,我身體還行,就算再浪幾年,身體也不一定會被掏空的!對了,你爸有寄子嗎?要不,讓你爸認我做乾兒子吧,你看成不......風騷乾哥?”沈明嬉皮笑臉地說道。
“沈明,你艸你媽!”這一刻,馮紹真心後悔了,覺得自己交友不慎。
“呵,就這素質,還耶魯大學,還特麽雙碩士學位呢......我呸!”沈明無情地啐了一口。
“好了,我們相信你是個有抱負有理想的富二代,而不是混吃等死的造糞機器。”
一直沒有說話的鄭瑞,突然開口了。
“說說你的想法吧......想要我們做什麽?”
馮紹看著鄭瑞,很認真地說道:“我知道,你和我是同一類人......”
同一類人?
沈明等人看看馮紹,又看看鄭瑞,覺得馮紹說的不是人話。
一個富二代,和一個工地搬磚的民工,怎麽可能是同一類人?!
“不,你們誤會了。我說的不是表面的東西,而是骨子裡,我覺得,瑞子和我是同一類人。”馮紹道。
鄭瑞笑了:“喔?那你倒是說說,我骨子裡是個怎麽樣的人?”
“驕傲、不甘平庸。”馮紹死死盯著鄭瑞的眼睛:“想要做點什麽,為自己,為這個社會,不求千古留名,但至少做點什麽,體現自己的價值,如此,才不枉費來到人間走一遭。”
“好!說得好!”
大奎抱著澳龍的大蝦頭,一邊啃,一邊鼓掌叫好。
馮紹向他投去一個白眼,旋即轉過頭,看向鄭瑞。
“瑞子,我看得出來,你絕不是一般人,不僅僅是因為你的身手,更因為你的氣質。沉穩內斂,肯定是經歷過大場面的......我相信,只要咱們聯手,一定可以乾一番大事業。”馮紹道。
他就像一個說客,喋喋不休,如果他是個女的,肯定會毫不猶豫‘睡服’鄭瑞。
一聽到‘乾一番大事業’,沈明眼珠子都紅了。
“對對對,乾一番大事業!風騷,不說吧,是賣軍火,還是當雇傭兵?”沈明道。
“去去去,吃你的帝王蟹。”
馮紹瞥了一眼正抱著比自己腦袋還大的帝王蟹殼,用手摳裡面殘余的蟹肉,笑罵著說道。
“我不想出名,更不想幹什麽大事業,我現在挺好,和阿明,大奎,老施他們一起,在工地上搬磚,挺開心的,薪水也不低,真的,我很知足。”鄭瑞認真地說道。
他早已不年輕了,十年前,也許他會動心,十五年前,他一定會和馮紹一拍即合,可現在,他隻想憑自己的勞動掙錢,讓父母,讓妹妹過上好的生活,什麽‘大事業’,他早沒了當年的雄心壯志。
頹廢了,也成熟了。
熱血、激情、理想和夢想,那終究只是夢想而已。
偉大抱負,也只有年少輕狂時,才有資本嘗試,年輕就是最好的資本,對於現在的鄭瑞,人到中年,時間寶貴,屬於奢侈品,他不會為了一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就肆意揮霍。
理想和夢想,不能當飯吃,或許他是消極的。現在到處都在宣揚正能量,他的想法是負能量的,但是,夢想可以給他每月至少八千塊錢嗎?能幫他贍養自己父母,死去戰友的父母,替他照顧妹妹,幫她完成學業嗎?
空談誤國,理想和夢想,至少要建立在吃飽飯的基礎之上。
父母妹妹的生活和學業都不能保障,自己的溫飽都成問題,談什麽‘偉大理想’?肚皮都吃不飽,乾個毛線的大事業。
“瑞子,各位......我說這麽多,就是希望你們能明白,我不是在戲耍各位。我和你們聽說的那些紈絝子弟不同,我想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來人世間走一遭,希望對這個社會,對這個世界,能有所貢獻,至少證明自己活過、努力過,留下過一點東西,對別人有過一些幫助。我不是想沽名釣譽,更不想當什麽網紅,我是真的想幫助別人。”
馮紹的目光,和每一個人對視,十分認真地說道。
大奎等人張大了嘴,看向馮紹,就像看著一個瘋子,一個神經病。
——有錢的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