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餐一頓後,四人回到工地。
一夜未睡,極為疲乏,上午也不乾活了,一直睡到大中午,才起床洗漱,下午乾活。
傍晚剛下工,馮紹就開了一輛藍色的保時捷卡宴,來到了工地,打電話給鄭瑞,讓他們四個到工地門口。
四人剛去鍋爐房那邊,衝完淋浴,簡單洗了個澡,就匆匆出來了。
“上車!”
馮紹打開了車窗,車內飄出陣陣搖滾音樂。
“這......這是你的車?臥槽,真特麽酷,簡直酷斃了。”沈明咂著嘴,嘖嘖說道。
“這是我車庫裡十台車之中,最普通,也是最便宜的。不過,你們人多,這台SUV空間大。下回,我單獨帶你去兜風,讓你感受一下,我那台保時捷911和蘭博基尼的速度。如果你能忍住不吐,那我就允許你,坐上我那台布加迪威龍,讓你做一回真正的追風少年。”
馮紹笑著說道,他似乎很喜歡車,一說到跑車,兩眼放光。
“追風少年?我特麽三十歲生日都過了,還是少年?我說風騷,你別亂騷好不好。”沈明道。
說笑著,鄭瑞、沈明、大奎和老施四人,上了馮紹的卡宴,引來許多工友的紛紛側目。
沈明大奎等人,很享受工友們的這種目光,他們的確有虛榮心,還做不到處變不驚。
馮紹二話不說,一腳油門,轎車像一條看到了前方糞便,脫了韁狂奔的野狗,咆哮著衝了出去。
“怎麽樣,這車還行吧?雖然百公裡加速,和布加迪威龍不是一個層面的,但這推背感,也是相當給力吧。”馮紹很風騷地說道。
“艸!該死的風騷,踩油門也不通知一聲,老子的鼻子都被你撞歪了。”沈明揉著鼻子笑罵道。
剛才,他的鼻子撞在了前面的座椅靠背上,鼻梁骨都差點撞斷了。
馮紹一路風馳電掣,駕車來到市中心最繁華的步行街,二話不說,就把幾人帶進了商場,給每人置辦了一身西服,一身運動裝和兩身休閑裝,再配上皮鞋、領結、墨鏡,從上到下,從頭到腳打扮了一番。
佛靠金裝,人靠衣裝,這話說的一點不錯。
換了裝的四人,老施如同一位大學教授,老紳士。沈明和大奎,像電影裡的魁梧保鏢,氣勢逼人。變化最大的,還是鄭瑞,換上一身西服的他,雖然已經三十六歲,早已過了‘小鮮肉’的年紀,卻是英氣逼人,渾身充滿了成熟男人的魅力,商場裡賣衣服的幾名年輕女孩,看向鄭瑞,眼睛都直了。
“幾位先生,是現金還是刷卡?”收銀台後的小姑娘,聲音很甜美。
“刷卡。”
馮紹二話不說,打開黑色皮夾,裡面是十幾張各式各樣的銀行VIP卡,他連看都不看一眼,隨便抽出一張,丟給了對方。
“一起付嗎?”小姑娘很認真地問道。
馮紹有些不耐煩地揮了揮手:“對,一起,統統一起!”
“好的先生,一共消費四萬六千三。”
姑娘報出了一個數字,用征詢的目光,看向馮紹。
馮紹鼻孔裡哼哼了一聲,表示自己知道了,姑娘得到了應允,麻利的拿出pos機,操作了起來。
“先生,麻煩您輸入一下密碼,謝謝。”姑娘道。
馮紹半昂著腦袋,就用兩根手指,就嫻熟地輸入了密碼。
他的表情、眼神、肢體語言,將一名‘無恥囂張富二代’的做派,展現的淋漓盡致。
說真的,馮紹此時此刻的模樣,真的很欠揍。
“哈哈,換了衣服後,就跟換了個人一樣,帥氣!”
馮紹哈哈一笑,收起了收銀姑娘遞回的銀行卡,帶著四人,開啟了奢靡的‘放蕩生活’。
海鮮大酒樓,魚翅鮑魚大澳龍,喝的是人頭馬XO,吃飽喝足了,去浴場洗澡,三溫暖,再休息一會兒之後,八點半從‘瑤池麗水’出來,再去一街之隔的‘翡翠明珠’KTV唱歌,抱著小妹唱好歌,十一點半,馮紹給每一個小妹厚厚一疊錢,目測至少一千五,然後還有什麽媽咪、DJ和少爺,亂七八糟一大堆人,像蝗蟲一樣出現了,馮紹一個不落,統統打賞,又付了包廂費,帶著四人離開了KTV。
大奎、沈明和老施,感覺自己這兩天就像做夢一樣,以前甚至連做夢都夢不到的東西,這兩天全都享受了一遍,一切都是這麽的美好,又這麽的不真實。
然後,便是酒吧。
前一晚還覺得太吵鬧,今晚卻已經適應了這種嘈雜與喧鬧,看著舞台上辣妹瘋狂扭動著腰臀,甩動長發,沈明等人,竟也開始搖擺身體......
沈明和大奎兩個,甚至還和幾個煙熏妝的小太妹勾搭上了,抱在一起,身體緊貼著跳舞。
——這二人黑西裝黑皮鞋黑墨鏡,再加上滿臉橫肉的黝黑皮膚,這兩個小太妹,是將二人當成道上的‘大哥’,還幻想著抱大腿呢。
鄭瑞、馮紹和老施,只是坐在開放式的小包廂裡喝酒,看著舞池中狂舞的男女,並沒有加入的意思。
很多次,有美豔的女郎,紅唇上,性感的叼著細細的香煙,以‘借火’的名義,主動前來和鄭瑞、馮紹搭訕,可她們的眼神和肢體語言,明顯不是來‘借火’的,分明就是來‘借種’的。
不過,鄭瑞和馮紹,只是紳士地掏出打火機,給她們點上了煙,表情卻有些冷淡,明顯是拒人於千裡之外了。
這二人的眼神,極為相似。
在這麽吵鬧的酒吧裡,他們的眼神裡,竟泛出相同的孤寂與嘲弄,他們不是在嘲笑別人,更像是在嘲笑自己。
孤獨。
這是兩個孤獨的人,更像是兩匹孤狼。
一天,兩天,三天......
馮紹每天都帶著鄭瑞、沈明、大奎、老施四人,大吃大喝,吃喝玩樂,這四人身體沒被掏空,心思卻已經活絡了。
搬磚扛鋼管、水泥?
累死累活的,一個月的薪水,還不及風騷兄弟一頓飯呢,更別說去KTV、酒吧,一晚上的昂貴開銷了。
人活著,不就是應該這樣,活得精彩,活得瀟灑,活出男人的風流與不羈嗎?
整天在工地上搬磚,就算一輩子和磚頭水泥鋼管為伍,又有什麽出息呢?
漸漸的,乾活都沒精神頭了。
鄭瑞將一切看在眼裡,似乎早就猜到了這樣的結果,卻什麽也不說,只是自己依然認認真真,一趟趟往來與樓上樓下。
四天、五天......七天,整整七天,馮紹每天都來,每天晚上,都帶著四人出去浪。
第八天,在吃晚飯的時候,老施終於忍不住,提出了心中的困惑。
他問馮紹,為什麽每天帶著他們花天酒地,是不是有什麽目的?如果需要他們幾個辦什麽事,盡管說,沒必要這樣,只要不是違法的事,只要能辦到的,他們一定幫忙。
沈明和大奎在一旁連連點頭。
吃人的最短,這幾天,他們花了馮紹至少二十萬了,這麽多錢,他們不吃不喝兩三年才能掙到,他們雖是直脾氣的莽夫,可二人並不是傻子,馮紹就算再有錢,也沒必要對他們幾個民工這麽好吧,他們又不是什麽大官,又沒有權力給馮紹帶來什麽便利,比如撥塊地皮之類的。
聽了老施的話,看著沈明和大奎‘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知恩圖報式的認真表情,馮紹忍不住笑了起來。
旋即,他收住了笑,故作神秘地壓低了聲音,說道:“嗯,我這幾天帶你們享受人間富貴,其實是有目的的。我想請你們幾位,幫我做一件事。”
“什麽事!”大奎自告奮勇地問道。
“我有一個情敵,我想做了他,可又不想自己動手,所以想請你們幫我把他做掉,然後綁上石塊,扔進護城河裡,神不知鬼不覺。事成之後,我給你們一大筆錢,足夠你們暗度余生,再安排你們出國,去國外享受人生......各位,你們考慮一下?”馮紹道。
他這一番話,加上他特別神秘,特別認真的表情,讓老施、沈明和大奎,都愣在了那裡,有些不知所措了。
“這......殺人是犯法的,情敵......”
老施正努力在腦海中組織勸解馮紹的詞匯,後者看著三人逗趣的表情,哈哈大笑了起來。
“哈哈哈......我胡編的,這你們都信,是不是太傻太天真了一點啊。”
馮紹捂著肚子,笑得前仰後合,再這麽笑下去,極有可能大小便失禁。
“情敵?哈哈,我要什麽樣的女人,都是手到擒來,甚至都是主動投懷送抱。你們覺得,像我這樣的花花公子,會為了一個女人而去殺人嗎?
再說了,我如果真想要某一個人,從地球上徹底消失,這年頭,有很多‘專業人士’的,只要舍得花錢,職業殺手一大把,讓你們去殺人,你們懂得怎麽毀屍滅跡,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嗎?你們懂得偵查與反偵察嗎?
剛把人做掉,當天就有可能被抓,然後把我這個‘幕後凶手’供出來,大夥兒一起玩完......讓你們去當殺人,我有那麽蠢嗎?”
馮紹大笑著說道。
鄭瑞神色淡然地喝了一口鐵觀音,似乎早已知道,馮紹是在胡說八道。
馮紹站起身,說道:“走,繼續唱歌、泡酒吧!”
“別!已經連著大吃大喝,洗澡唱歌泡酒吧七八天了,說真的,我們有點累了,也有點膩了。要不,今天晚上就別去了,還是回去早點睡覺吧。”老施說道。
大奎和沈明也點頭稱是,連著七八天,每天晚上都是山珍海味,然後洗澡唱歌泡酒吧,早上吃昂貴的自助早餐,起初的兩天,感覺自己過上了神仙都羨慕的生活,可最近這兩天,他們真的有點累,有點膩歪了。
馮紹哈哈一笑,似乎就是在等老施等人說出這句話。
“膩歪了吧?嘿嘿......我特麽早就膩歪了!都已經膩歪了二十年了!說真的,這幾天每天陪你們吃喝玩樂,每天去唱歌、去酒吧,我都快惡心到吐了。”
馮紹很坦白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