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協助公司處理王剛被打一事,許文強又開始強調元旦和春節及元宵節的安全防火工作;好在都是成手、依照以往的慣例按部就班的工作就行,只不過加強了員工自身的安全工作、不能再發生類似王剛被打之事。緊急培訓骨乾員工安全意識。
元旦平安的度過了,許文強本想加大收費力度結果被王總給叫停了,王總囑咐一定要平穩度過春節和元宵節;不能再與業主衝突了,畢竟華夏人對春節期間的事情都十分敏感;許文強隻好從善如流了。
許文強將工作重心從收費轉移到安全防火、防盜、清冰雪方向來了,也讓員工們暗自松了一口氣。期間除去出庭一次(寫字樓摔傷人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就沒有太大的事情了,剩下的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了。不能讓員工閑著否則精力旺盛的家夥會生事,於是許文強開始了春節之前的緊急培訓,重點是安全一類的突發事故演練;另外針對春節期間有外來人員訪友帶來車輛駐停一事,許文強請示了王總,將車庫內還未售出的車位做以標識,可以臨時租用,並將這個消息在業主群裡公布了,雖然只允許停放到元宵節,節後取消這個臨時措施,但也使業主們好感倍增,誰家都有親戚來訪車子停在外面過夜的話生怕被劃、被盜,這下好了!來預訂臨時車位的電話不斷,還有個別業主不問停車費用直接砸錢的,多退少補。許文強不得不臨時加強車庫的安保力量,加大巡邏和導引力度。同時在業主群中公布這筆臨時費用的用途,刨除給加班人員的開支剩余錢用於給小區添置報紙,從臘月十五一直到元宵節一共一個月的時間,每天購買《生活報》和《新晚報》各100份,放置在小區進戶大堂的前台由業主自取,發完為止。也有的業主嘰嘰歪歪的說報紙偏少了、種類不全之類的話,結果剛一發聲就被其他業主給覆蓋了、一片罵聲讓其不敢在發牢騷;許文強得知後也總結了一下、又添置了春節期間的《濱江日報》、《廣播電視周報》和《參政消息》等比較小眾的報紙;消息發出後這些嘰嘰歪歪的人也發文讚揚許文強和物業公司能夠聽取業主的正確意見,點個讚!絕大多數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服務周到細致、好評如潮。
春節前按例又給業主們發放春節禮物、比如春聯、福字等節日用品;許文強也夾帶了私貨、他事先和雲總溝通了一下,請劉叔收了顆野生人參私下送給了雲總;雲總同意給本公司員工和三個項目的業主發放節日禮物就用山貨店的山貨禮盒;本公司員工(開發公司、銷售公司、商業公司及物業公司員工共計700人左右。)的山貨利潤許文強沒有要由雲總自行分配(對外宣傳是和其他購買者價錢一致);但是給三個項目共計近8000戶業主的山貨禮盒的售價提高了50元,這樣不但沒有損失還在原有利潤的基層上略有小賺30幾萬,當然他也給雲總又送去了罕見的山貨正品。
雲總嘗試著不錯,也曾經提示他別忘了給李董送過去。許文強回答不能越過她聯系李董,這讓雲總很滿意!很痛快的一張支票支付了全款350多萬沒有壓任何尾款。拋去各項開銷山貨店純利潤270多萬、再加上其他銷售純利潤(不含日本合同)合計340余萬,許文強分得205萬、劉叔分得135萬;把劉嬸樂壞了還一個勁兒的詢問劉叔能否年年如此?被劉叔罵了一通然後給許文強打電話訴苦,被許文強保證明年繼續努力才高興起來,結果劉嬸又被柱子給教育了一通。
春節前賈偉被打折雙腿的消息傳了回來,許文強沒有聲張只是在王剛給他提前拜年的時候將這個消息告訴了他;王剛欣慰之余又有些害怕、他怕賈偉記恨他再次報復他;他也知道這次事件使他獨立管理四期的事情出了變故,有可能公司近幾年不會把他扶正、獨立接管本公司的項目了!外接項目倒是會考慮他,但是王剛打定主意躲在許文強的身後做小透明、安全第一。
正月十七這天、許文強接到田處長的電話感謝許文強的幫助(借空置商服存放家具等物品),定於明天正月十八將家具等物品全部搬走、將鑰匙交回來;在電話裡許文強和田處長好一頓親切的交流,增進感情。
總之春節期間是平安渡過了,李麗也吵著要上班;結果全家投票表決五個人除去寶貝兒兒子棄權外三票反對,李麗的提議被否決了悶悶不樂,最後許文強妥協了讓她五一再上班、這才讓李麗高興起來!可是計劃沒有變化快,還沒有出正月許文強就被連累在拘留所度了半個月的假期,李麗被嚇到了再也不提上班的事了。
正月十八上午9點鍾,田處長的愛人帶著兩輛搬家公司的車過來搬家具等物品,許文強帶著徐磊過來支援,請田夫人到辦公室休息;由保安看著搬家公司搬運家具,被田夫人笑著婉拒了;除了她沒人知道這些家具是如何分配搬運的。一共搬運了三趟直到下午5點半才全部搬運完畢,田夫人將鑰匙交還給了徐磊,徐磊才長出一口氣。
終於收回鑰匙了,可是更大的災難在等著他們。
正月十八晚上十點多,正當巡邏崗巡邏到商服背街B-18商服附近的時候聽到有手機鈴聲,四處看看卻沒有看到有人接電話,(地面積雪早已經清理乾淨、地面無雪很容易看清楚。)因為除了B-18商服其他商服都進戶營業了,保安猜想可能是其他商服裡更夫或者留宿的服務員的手機響了沒有接聽,也就不在尋找繼續巡邏了。第二天交班的時候無意中提起夜半鈴聲的事兒還被同事們給取笑了一番;誰也沒有當回事兒。
當這個班接完早班後開始例行巡邏,又巡邏到了B-18商服後也聽到了手機鈴聲,其中一個保安突然想起對班保安交班的時候提起的夜半手機鈴聲了就跟同事說了一遍,同事們也覺得事有蹊蹺於是就開始尋找手機在哪裡,旁邊商服都已經開門營業了,問過服務員都不知道,只有一個B-19商服的服務員提起昨天手機鈴聲時斷時續的響了一宿,一名保安靠在B-18門前休息突然喊道:“好像是從裡面傳來的手機鈴聲!”眾人趴在門縫向裡看空蕩蕩的房間裡沒有手機、只有被護欄攔起來的地下室入口處看不清楚,於是班長就用對講機呼叫徐磊讓他帶鑰匙來開門。
徐磊打開房門卻沒有聽到手機鈴聲了,眾人來到護欄旁一個保安順著護欄的間隙向下看什麽也看不到太黑了;正當大家要離開的時候地下室又傳來了手機鈴聲,大家被突如其來的鈴聲嚇到了;徐磊打開手機上的電筒向下照看,只見有一個人趴在地下室地面不動了;徐磊被嚇的大聲尖叫,眾人也被嚇了一跳;徐磊和眾位保安大聲呼喊著這個人想讓他回答,但是這個人沒有任何回應,該不會死了吧?徐磊急忙用對講機呼叫許文強和邢軍。當許文強和邢軍趕過來看清楚之後急忙報警找救護車。
劉所和片警張志堅第一時間帶人來了,120隨後也趕到了;面對一人多高的護欄板、都不知道這個人是怎麽掉下去的?護欄板都被鐵絲牢牢固定在螺紋鋼圍成的護欄上面,人是鑽不過去的;是先把人扔下去再固定護欄板的?還是自己從護欄板上跳下去的?警察也很疑惑。再警察拍照取證後、王長勝用鉗子擰開了護欄板上面固定的鐵絲,警察先踩著木質梯子下去了,一摸人已經死了。
分局刑警來了、法醫也來了;巡邏崗和徐磊被重點盤問,下班的保安也被找了回來接受詢問。拍了一大通的照片和取證後,該把人抬上來了,警察雇人把死者抬上來了,徐磊一看有印象、是昨天幫著田夫人搬家的其中一個搬運工,許文強急忙給王總打電話匯報這邊的情況;王總也被嚇了一跳,王剛借房子被打一事剛擺平,這回兒又死了一個人;流年不利啊!
死者的手機裡有二十幾個未接電話、當回撥過去有死者單位的電話、更多的是死者家屬的電話,警察通知他們到分局等候。
人死了120就撤了,還是物業公司用車將人拉倒分局的。這邊根據死者手機裡的信息和口袋裡的身份證、警察聯系到了他的家人。死者是省心搬家公司的一名搬運工,警察傳訓了搬家公司的經理和一同去搬家的同事,居搬家公司員工所說:昨天搬最後一車家具的時候就見不到他了,因為他之前提過他腰疼要去買藥,所以一起搬家的同事也沒在意,直到晚上10點鍾的時候他老婆見他還沒有回家就給他打電話、可他就是不接電話;於是他老婆又給他的經理打電話詢問,經理也不知道還以為他又和同事去喝酒了,之前他就這麽乾過幾次;於是就將和他一同去搬家的同事的電話號碼給了她老婆,讓她詢問一下是否在和他喝酒把他給喝大了才沒有回家。
他老婆給這幾個搬運工都打了電話、誰也沒有見到他,只是聽他說最近腰疼、要請假去買藥,就再也沒看到他。於是他媳婦又給他打電話還是沒人接電話,他老婆就認為他又是去鬼混了也就不再打電話了,可是今天早上他沒有上班、他們經理就給他老婆打電話詢問、這下他老婆才急了、一直在撥打他的電話也沒有人接聽直到片警給她打電話才知道她老公死了。
警察開始偵破這起案子,每一個責任人都被傳訊到分局刑警隊接受問詢。搬家公司的經理作為企業法人代表、員工於工作時間死於非命搬家公司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搬家公司經理找律師打聽了一下,如果這個工人除了因為違法犯罪或因個人恩怨被殺以外、搬家公司都要承擔一定經濟補償;而和他一起搬家的同事們都有嫌疑還要加上田夫人、因為田夫人當時也在場。
這件事把田處長和田夫人弄得非常鬧心,雇傭搬家公司就是為了省心、現在卻增添了這麽大的麻煩,另外還將物業公司給連累了;許文強作為項目的實際負責人雖然沒有實際參與此事,也要承擔一定管理不善的責任。
他殺?自殺?這麽高的柵欄他這麽下去的哪?現場保存的很好、警察來之前地下室入口的柵欄固定的好好的,這間商服裡也沒有監控頭、真是毫無頭緒,關鍵是他為什麽要從一人高的護欄跳下去?還是誰把他給扔下去的?死者體重180斤,要將他從一人高的護欄這邊舉起來扔的另一邊至少的三個大人才行;而當時在場的人加上田夫人一共有7個人(搬家公司每車配3人包括司機,兩輛車6個人。),刨除田夫人和死者還有5人,這5人中至少得有3個人參與才能辦到或者將護欄板給拆除將死者給扔到地下室然後再將護欄板給重新固定好。死者除了額頭有磕傷之外沒有任何傷痕,應該是額頭先著地的,如果是他人將他扔下去的不會這麽巧額頭先著地,如果是他自己跳下去的又怎麽會額頭先著地哪?真是琢磨不透啊!
刑警隊一名乾警提出一條假設、由於當時地下室地面布滿灰塵、但沒有其他人的痕跡而且在地下室牆角有一張百元鈔票。是否是因為死者發現地下室有一張百元鈔票,而下去撿錢失足跌落或者是鞋、褲子刮到護欄板上面的鐵絲上面把人給絆倒、從而頭朝下磕到地面。而別的刑警對此假設提出質疑、地下室這麽黑他是怎麽看到那一百元鈔票的,還是他看到有人掉錢進地下室了?刑警隊長對此假設很感興趣,再次勘察現場重點是護欄板或者木梯上面是否有鞋帶或者褲子的纖維什麽的!果然在木梯頂端找到一絲纖維,經過分析比對確實是死者褲腿上的纖維。這就證明死者是因為褲腿刮到木梯從而失足跌落、額頭磕碰到地面而死。另外死者的衣袖上也有纖維刮到木梯上,這點從死者身上穿的衣服上刮破的痕跡證實了。
經過詢問得知田夫人當天從皮包中拿電話的時候有一張百元鈔票掉到地下室了被死者給看到了,死者要下去撿被田夫人以太黑太危險給拒絕了,之後外面的搬運工叫田夫人出去說家具的事兒;等田夫人和其他搬運工再次進屋就沒看到死者了。
案子破了!從痕跡上看死者是自己從護欄板上爬下去準備踩著木梯下到地下室撿錢結果褲腿刮到木梯上失足跌落、額頭先觸地面死掉了。
案子雖然破了但是還沒有完結、死者的老婆並不認可刑警隊的偵破報告、一紙訴狀將搬家公司、田女士和物業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三者共同承擔損失費100萬元。
由於轄區內意外死亡一人、作為現場管理實際負責人、許文強被拘留了半個月才釋放。雖然劉所提前和拘留所談好了、給許文強關在一個單間裡、平時負責幫著食堂給犯人們打飯;公司領導們和同事們也都來探望他、但是心中的委屈和鬱悶還是不能排解,出獄之後許文強待在家裡沒有上班。田處長帶著田夫人也上門來給許文強道歉!
王總知道許文強這次是被田處長給連累慘了,很是不好意思;就給許文強放大假、讓他先休息一段時間調節心情,三期項目暫時由王剛代理。
可是王剛並不高興,因為他知道如果他接受公司的安排、就會被公司員工認為他是卑鄙小人乘人之危;可是如果他不接受公司的安排就會給領導一個沒有大局觀不能為公司分憂的印象。考慮良久之後他還是接受公司的安排、暫代許文強執行項目經理職責。
在公司例會上、面對員工們的不信任、王剛向項目中層幹部表明了態度——就是暫代許文強行使項目經理職權、直到許文強休假期滿回來上班為止。
李麗被嚇到了,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啊!哭著讓許文強辭職,嶽母也是這個意思、只有嶽父支持他繼續從事物業公司工作、還勉勵他只有經歷了風雨才算是真正的成熟起來了。
一眾弟兄們輪流請他吃飯開導他、“野豬”和柱子還邀請他帶著全家出去旅遊;但都被許文強婉拒了,嶽父說的對,男人就得經歷風雨。在家中看了一個月孩子後許文強回公司報道上班了。
看著恢復往日精氣神的許文強、王總不勝感慨年輕就是好啊。和王總談過之後許文強正式上班了,王剛看著回來的許文強差點哭出來;原來這進兩個月的時間王剛經歷了太多的折磨了。
在許文強被拘留半個月又休息一個月的這將近50天裡、天知道王剛承受了多大的壓力和委屈,但是和許文強承受的無妄之災比較起來還是微不足道的。
出了正月轉眼進入農歷三月公立4月份;一些業主家掛在陽台窗戶外側的食品袋裡的食物漸漸變質了。保潔員每天都能清理掉一批變質的食品。物業公司在告知欄裡多次宣傳請業主不要在窗外懸掛食品袋、以免被風給掛落傷人;但是仍舊有業主我行我素拒絕理睬物業公司。這不就在二月末一天刮大風將樓上窗外懸掛的塑料袋給刮落了。一個凍饅頭脫落下來將一個老人個砸傷了。巧得是這位老人就住在樓上、平時也習慣將物品擺放在窗台外側,物業公司多次勸說過他、而他每次都和物業公司員工乾仗。
老人住院了、卻沒有人承擔醫藥費。家屬就將物業公司連同樓上的業主都給告上了法庭(唯獨沒有將自己家告上法庭。)
在庭審辯論階段、王剛代表物業公司出具了從業主進戶一直到出庭前物業發表的《溫馨提示》和匯同社區主任及片警、約談樓上各家在戶外窗台擺放雜物和食品的業主的《約談記錄》來證明物業公司已經做到應盡的義務了。傷者的受傷與樓上居民有密切的關系、其中也包括原告被人。
由於物業公司出具了《溫馨提示》和《約談記錄》被法庭采納以後免於賠償、但是他家的親屬仍舊不可罷休,到處詆毀物業公司;還到物業公司吵鬧,結果被保安和前台給打了出去。又將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結果在開庭的時候王剛據理力爭官司贏了;結果在法庭剛剛宣判完判決的時候還是被原告的家屬給打了,法官以藐視法庭紀律為由讓法警將這幾名家屬給移交司法機關、拘留7天就都老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