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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美國大律師》第164章 海島奇案(1)
陳顯祖聽了費恩的話,靠在椅子上思索其中的利害得失。一直到飯後甜品端了上來,他才像是下定決心一樣笑著端起香檳衝費恩敬酒道:“非常好的建議,謝謝你,漢米爾頓律師。”

“我的榮幸。”費恩笑道。

“我……還有一件事情。”陳顯祖有些遲疑的說道,顯然剛剛已經麻煩了費恩一次,第二次的事情有些不太好開口。

不過費恩用他良好的法學素養解決了他的一個難題,讓他非常的想要詢問第二個事情。

“請講,我言無不盡。”

陳顯祖看著費恩很感興趣的樣子方才開口說道:“張義興,幫我跟小趙說一聲,讓他把那個案子的材料拿過來。”

“好的。”張義興站起來欠欠身子,又衝費恩點點頭離開了小餐廳。

“這個案子挺棘手,你知道的。爪哇聯邦共和國真是百廢待興,若是一般的案子倒還好,經過突擊培訓的法官們還可以處理一些常見的簡單的案子。”陳顯祖說道。

費恩問道:“是證據不足嗎?”

“不,實際上這個案子證據確鑿充分,所有的被告人都認罪。”陳顯祖搖搖頭歎了口氣:“難度不在於偵破,而在於案子本身。”

“看起來是個非常有意思,有挑戰的案子。”費恩點點頭,越發期待著小趙把案件材料送過來。

好在他沒有等多久,一個年輕人拿著不厚的一疊材料走了過來,他衝陳顯祖點點頭,然後將材料放在陳顯祖的面前,隨後倒退兩步,轉身離開了房間。

“你先看看案情吧。”陳顯祖說道:“我認為案情還是很簡單的,只是這個案子,負責這個案子的整個法院都吵了起來。”

費恩笑著點點頭,接過從陳顯祖手裡遞過來的案卷材料翻看了起來。

正如陳顯祖所說的,案子的案情其實非常的簡單。

暴亂發生的那天,有很多人企圖逃離星城來保全生命,只是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登上蛇頭的偷渡船離開這裡的,總是有那麽一些運氣不好的人無法登上船隻。

有一行人,大約是十來個,他們並沒有找到偷渡船,迫不得已之下,他們搶劫了一艘停泊在港口邊的小漁村自己駕駛著它,離開星城前往泰國。

但是馬六甲和泰國灣這段海域雖然平靜,也僅僅是對遠洋大船而言的,像這樣的小船並不能適應夜間的大浪。

他們翻船了,雖然說開船的人有著一定的航海經驗,但是對於較遠的水域水文並不了解,於是在偏離航道的一個珊瑚島邊觸礁,把漁船撞了個粉碎。

一番抹黑的掙扎之後,只有五個人登上了附近的珊瑚島。

分別是一個白人青年,三個爪哇中年人和一個華人少年。

珊瑚島是新生的島嶼,島上什麽都沒有,缺少淡水,缺少食物。漁船已經被撞碎,原本他們想尋找漁船的殘骸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食物,然而所有的東西都被退潮的海浪帶走,什麽都沒有剩下。

五個人堅持了三天,我們知道,一個人在饑餓狀態下的生命極限是7天,3天不進食或者7天喝水就會面臨死亡的威脅。

特別是華人少年,在船隻撞上暗礁時,頭部受到了劇烈的撞擊,現在已經處於半昏迷的狀態。

這段航道雖然偏離主航道,但在以往並非沒有船隻經過。只是因為殖民地的獨立革命和爪哇聯邦共和國的宣布獨立。

合眾國和歐洲宣布對這個新生的國家實行禁運,一時間曾經繁忙的航道,沒有了船隻來往。

在第三天上午的時候,一個爪哇中年人召集了所有人的商量著要不要用抽簽的形式來決定他們的未來。

被抽中的人將被殺死,然後用他的血肉來滋養剩下的人,讓剩下的人可以繼續活下去。

因為白人青年堅決的反對,這次商議並沒有成功。

但是當太陽升到天空中間,熱辣的陽光暴曬著每一個人,當口渴,饑餓折磨著他們的精神和肉體的時候。

沒有幾個人可以忍受的了這樣的折磨。

於是他們再次商議起抽簽這件事情,白人青年依然反對,其余兩個爪哇中年人猶豫不決,而半昏迷狀態的華人少年無法參加商議和表態。

於是提議的那個爪哇中年人勸說眾人:華人少年身受重傷,在缺醫少藥的環境下一定會第一個死去,既然他總會比所有人先死,那麽為什麽不能用他的生命讓大家活下去?

於是在三票讚成,一票棄權的情況下,大家決定殺死華人少年。

白人青年是一個教徒,他充當牧師為華人少年做了最後的禱告。而後由提議的那個爪哇中年人掐著少年的脖子,另外兩人則是壓著少年的手腳。

虛弱的華人少年沒有怎麽掙扎就這樣死去,其余四人通過食用他的血肉得以存活。

到了第六天的下午,有一艘來從泰國出發前往星城的貨船因為缺少海岸指揮部的指揮而偏離航道跑到了這裡,四人才得以獲救。

他們不光帶回了這四個人,還有那個華人少年被啃食掉一半的屍體。

回到星城後,這個案子在爪哇聯邦共和國政府內部迅速引起了轟動。

這四人被以故意殺人罪逮捕,並且迅速接受審判。

四個人對於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沒有絲毫的隱瞞。

案件事實清晰,證據充足,沒有在事實認定上的困難。

費恩從案卷材料中抬起頭,看著放在一旁的烤肉,頓時一點食欲都沒有了。

“案情非常簡單並且沒有任何異議。”陳顯祖看到費恩看完案情開口說道:“難就難在,這個案子該怎麽適用法律,他們是否成立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是否該以謀殺罪判他們有罪?還是應當判決侮辱屍體罪?或者是無罪釋放。”

“有些法官建議判決有罪後再由總理府發布赦免令進行行政赦免,我不知道這樣做是否侵犯了法治精神。你知道的,我非常欣賞三權分立原則。”

“所以這件案子,讓我覺得難以下定論,從星城的法院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又過來詢問我的意見。”陳顯祖苦笑著搖搖頭:“我都因此兩天多沒有睡好覺了。”

費恩點點頭說道:“現實版的‘洞穴奇案’啊。真的是很有意思……抱歉,我是在說這個案子本事,自從1949年提出這個假象公案以後,法學界經過非常多的討論。”

趕在12點以前,今天的兩更完成。前面第一更是給糖主的加更。還是求月票,謝謝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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