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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大帝國》第139章 怎麽辦
第一卷風雨飄零

溫首輔站的角度高,口才更是沒得說,隨著這個政壇老狐狸深入淺出的寥寥數語,崇禎皇帝對徽州鹽商了然於胸。

徽州鹽商主要是稱雄於兩淮,揚名大江南北。

在鹽業上,他們有著天然的地緣優勢。

徽州相距兩淮,雖有崇山之限,大江之隔,但相比與遠在西北的晉商,尚屬近鄰。

而且從徽州到兩淮鹽區的中心城市揚州,水陸可通,往來便捷,從水路啟程經寧國、蕪湖、南京也就直下揚州了。

而且,經商需要文化,自古皆然。

鹽業是一種特殊的商業,對鹽業的生產管理、運銷、課稅等等,大明都有完整的政策規定,非常詳細、具體。

因此,從事鹽業的經營,必須熟悉鹽法。

而徽商是一支以“儒賈”為特征的商幫,他們雖是商人,卻基本上都屬於文人。

因此,對於鹽法的研究,他們比朝廷派去的鹽官都理解得更為透徹深入。

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

大明行鹽之法主要是官督商辦,朝廷委派有較高文化水平的人擔任鹽官。

因為鹽務關系國計民生,非鴻儒碩學、幹練明敏者莫能擔此重任。

而鹽商尤其是總商要經常與鹽官打交道,他們必須有一定的文化知識,才與鹽官有共同語言、共同雅趣,甚至有可能成為與鹽官唱和往來的詩文之友。

於是,事情就悲催了。

官商勾結就成了必然。

商人給鹽政官員以優厚的生活供應,毫無疑問,鹽政官員自亦能給予商人格外關照。

尤其是徽商善於結交籠絡官員,那手段簡直牛逼到讓人無法拒絕,著名的揚州瘦馬就是他們想出來腐蝕朝廷官員的。

當然,聰明的徽商遠不止只有女色一種手段,他們的手段是多樣化的。

總之,一句話,很少有人能抵擋他們海陸空各種手段的轟炸。

如此一來,官商勾結的後果就是,原本屬於國家的收入沒有了,全部落入貪官和徽商鹽商的口袋裡。

“去年鹽稅的收入不足一百萬兩銀子。而在大明中期,鹽稅收入一般都超過二百多萬兩白銀,幾乎少了三分之二。”

說到最後,溫首輔語氣低沉,開始列出實際數據。

這些錢,流向哪裡,其實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

尤其是作為大明的首輔,更是不可能不知道。

可那又如何?

管得了嗎?

多少年過去了,不是依舊?

不過,近期皇上的手段,讓首輔大人感覺或許有辦法解決難題。

只是,這個坑有點大,不知皇上……

P,聽完溫奸相的話,崇禎皇帝覺得龍蛋隱隱作痛。

朕接手的這個爛攤子啊,其實徹底推翻掉,打爛了重建比較容易。

像這樣在原有體制上修修補補,打打殺殺真他娘的讓人憋屈。

只不過朕是皇帝,又不能造自己的反,只能忍著。

不過,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

那還是只能幹了!

“看來,又要殺了!”

崇禎皇帝搖搖龍首,嘴裡一裂,似無奈又似冷笑,對著滿懷希望的溫首輔說道。

溫奸相眉頭一皺,心了一沉,口裡發苦,雙手一攤,第一次反對崇禎皇帝道:“皇上,恐怕不妥啊!

鹽官貪腐自然有朝廷法度,這個可以殺。可徽商和晉商不同,他們沒有勾結外敵,沒有致死的罪名啊!

若皇上強行殺之,江南民心肯定盡失,一旦有別有用心之人挑撥,恐有動亂。

而且,朝廷有求於這些徽商。”

作為大明首輔,溫奸相自然把維穩擺在首位。

崇禎皇帝聽完,愣住了。

對哦,這些徽商沒有罪名啊!

他們是合法經營,勤勞致富。

畢竟,連稅都不要交了,自然沒有偷稅漏稅之說,大明更沒有行賄受賄罪同一體之說,如何定罪?

不定罪,如何剝奪人家的財產?

而且,他們不僅沒有罪,在江南百姓心中,他們還是活菩薩。

徽商是儒商,是讀書人出身,平日裡很講究,最在乎名聲。

說老實話,在太平年間,修橋補路的事情沒少乾。

在災年,開倉放糧賑災的事情也是常有的。

總之一句話,他們慈善乾得相當不錯。

並且,崇禎皇帝知道,他們還是複社的金主之一,那些平日裡得到讚助的複社士子,沒少為他們宣傳善行。

所以,他們在江南的名聲向來不錯。

還有,從另一方面講,他們也算愛國人士。

歷史上,大明涼涼之後,建奴大軍南下,南明朝廷開始抵抗。

這其中,醒悟過來的部分複社士子和大明官員,開始招兵買馬拉起隊伍和建奴開乾。

而這裡面的糧餉,就是這些江南鹽商或者海商讚助的。

這其中的做法,和民國時期的一些商人大地主捐助老蔣抵抗倭寇頗為類似。

世道顛倒了!

崇禎皇帝感到很無奈,終於體會到前幾任皇帝的心情。

一個士紳不納稅,就已經讓國家受不了?

可這還不算完,還有土地不納稅,經商不納稅,什麽都不納稅。

只有農業要納稅,只有地裡刨食的百姓要納稅。

其他的都是大爺!

歷史上,在位四十七年的萬歷皇帝也動不了這些,他把手伸到了礦山,可結果還是收不上來稅。

為了增加收入,派出了礦監收稅,結果呢?

礦監被打死了不少,礦稅也被迫廢除了。

佔著國家的礦開礦賺錢,不準國家收稅,還打死了收稅的太監,這種事情千百年來只有大明才有!

好吧,萬歷皇帝拿他們沒辦法,只能憋屈著。

問題是這些人很囂張,開始扣帽子,什麽太監橫征暴斂,什麽太監弄得民不聊生,什麽皇帝與民爭利。

這是哪跟哪啊,簡直顛倒黑白。

大太監收錢,他們能看得上老百姓手裡面的錢?

榨幹了也沒有多少錢不是!

這就好像跑一百個地方,向一萬個家庭收費,也不如往馬爸爸公司一座,打點秋風來得多啊!

這個道理誰都懂。

所以,萬歷和太監收稅,弄得還是這些大戶。

問題是,大明的大戶是誰?

能得罪嗎?

於是,萬歷挨罵自然就不足為奇了。

想起這些,崇禎皇帝再也不能淡定,連坐都坐不下,負手起身踱著方步,腦海裡不停轉動著,怎麽辦?

“溫愛卿有何方法,趕緊說來?”

走動著,崇禎皇帝發現不對勁啊,溫奸相這老貨低著頭,緊縮雙眉,一副欲言又止難以抉擇的模樣,立馬開口說道。

“皇上,臣以為,或許需要進行鹽法改革,取消開中法,取締徽商手裡的根窩,才是長久之計。

可臣又擔心,不知時機是否合適?又有誰可以取代徽商手裡的雄厚資金?”

溫體仁依舊思索著,緩緩說出心中的憂慮。

說起來,大明的鹽法改革並非第一次,長久以後都在與時俱進。

明初,對百姓不錯的老朱為避免權勢仗勢獨佔鹽利,嚴禁食祿之家行商賣鹽。

洪武二十七年,老朱下令,禁止公候伯及文武四品以上官員的家人、奴仆行商中鹽,侵奪民利。

景泰五年,規定官員每人支給鹽三千余斤,吏每人支鹽五百余斤,以防官吏乾預鹽政。

此法制定後,鹽務井然有序,國家獲利較大。

後來,隨著戰事的進行,推出開中法。

開中法是指開邊報中,即由官府公布條例,召商輸糧食等物與邊境地區,以鹽作為報償。

實行開中法的目的,最初主要是為了增強邊境的軍事儲備,充實軍餉,之後擴展到為救濟水旱饑饉,囤積糧草。

每當邊境軍餉發生不足,或發生水旱災害時,由戶部出榜,召商輸納。

或令商運糧於指定地點,戶部編制勘合和底簿,一式二份,一份交給發糧機關,一份發給各轉運提舉司。

商人納糧後,由收糧機關將所納糧數及應支鹽數填給倉鈔,商人持此倉鈔赴各轉運提舉司。

轉運提舉司比對相符後,按商人所納糧數給引,派場支鹽。

商人得鹽後自行運售。

以糧食換鹽引,利用商人運糧納米,充實邊儲,這就是大明代食鹽開中法的主要內容。

開中法實行後,國家節省了大量的轉運費,邊疆糧餉也得到了保障。

由於開中法效果顯著,不僅糧粟,凡屬國家急需物資,皆令商人輸納中鹽。

由此而衍生出許多新的制度,如納馬中鹽、納鈔中鹽、納鐵中鹽、納布中鹽等等。

總之國家需要什麽,就開中什麽,鹽隨時隨地成為國家與商人交易的媒介。

可自憲宗成化以後,吏治日益敗壞,鹽法亦日趨紊亂。

成化末年,權要門宦仗勢以廉價買進淮、浙鹽販賣,謀取大利,導致官鹽賣不出去。

弘治十五年,奸商通過外戚張鶴齡請求以長蘆舊引十七萬免追鹽課,每引納銀五分,另用價買各場余鹽如其數,聽其販賣,竟得到了同意。

於是,大明中期鹽法敗壞,關鍵在弘治皇帝心太軟,偏寵權貴。

官宦借權力尋租,轉賣批條,坐收巨利,受苦的是老百姓。

萬歷後期,實行綱鹽法,即由萬歷前的民製,官收商運商銷的制度改為民製商收、商運、商銷。

綱鹽法是商人壟斷食鹽運銷的制度。

萬歷四十五年明神宗采用鹽法道袁世振建議,將各個商人所領鹽引分為十綱,編成綱冊,每年以一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

綱冊許各商永遠據為“窩本”,每年照冊上舊數派行新引,無名的不得加入。

從此官不收鹽,由商人和鹽戶直接交易,收買後運銷權都歸於商,並得世襲。

從此內地鹽商得到了解放,食鹽的運銷紅火起來。

綱鹽法在疏通積壓的鹽引方面的確發揮相當大的作用,這對於挽救鹽政的崩潰,多少起到一些支持作用。

但實行過程中,也產生了新的問題,即,權錢交易,有權的宦官也借機勒索。

權貴壟斷鹽利,政府肆意搜刮,加派頻繁,使引價日增。

天啟元年,每引官鹽的價格是三兩八錢。私鹽每引價格最高不過五錢,即使加上賄賂上下官吏的支出,仍不及官鹽價格的一半。

商人紛紛販賣私鹽,再加上令鹽課改折,灶戶改納鹽為納銀,征非所產,灶戶非私販而不能得銀,結果導致私鹽更為盛行。

到了崇禎年間,就更不用說了。

簡直敗壞到了極點了。

而這,也是溫首輔決定改革鹽法的初心。

當然,他是在這段時間看到崇禎皇帝的霹靂手段後,才動了心思的。

否則,他根本生不起這個念頭。

沒有一個強勢的皇帝支持,他一個首輔能幹什麽?

尤其是在朝廷搖搖欲墜的情況下。

“合適,有什麽不合適?只要能弄到銀子,怎麽搞都合適!”

溫奸相剛說完,崇禎皇帝眼前一亮,立馬開口說道。

不過,對於溫奸相的第二個問題,有誰可以取代徽商手裡的雄厚資金,崇禎皇帝並沒有什麽主意。

因為,這不是一般人可以乾的。

而且,這個資金,規模之大,令人怎舌。

時下大明,朝廷的鹽業生產已經達到相當規模,在全國擁有十一個大鹽田。

最大的一個,是位於揚州附近大運河與長江交匯處的兩淮鹽田,其次為天津長蘆鹽場。

兩淮鹽田包括大大小小三十個鹽廠,六十七萬多千名工人,產鹽量負責供應整個江南並且出口蒙古等地。

天啟年間,大明軍費因建奴入侵而大增時,朝廷曾試圖強迫商人提前購買未來二至三年的鹽引許可,來增加額外收入。

可江南鹽商通過拒絕購買這些預售的鹽引,來表達自己無聲的抗議。

除非鹽務官員答應擴大運輸額度,並讓他們以現有鹽引運輸,他們才會妥協。

其中,一些更具投機野心的鹽商,也就是徽商,甚至趁機買下同行的舊鹽引,以求增值獲利。

當然,鹽務官員可以裁定舊的鹽引許可無效,借此打破鹽商的專賣局面。

然而,官員們發現,鹽業貿易過於龐大,只有眼前這些商人,才有足夠資本預購鹽引。

因此,在鹽務官員的請求下,朝廷於做出重大讓步。

任何購買新鹽引的人,都可以在不久的將來獲取永久性的運輸選擇權。

於是,朝廷的這次妥協,終於形成了壟斷,二十四家徽商壟斷了兩淮鹽場的銷售。

很快,他們便將這種選擇權轉換成家傳許可——“根窩”。

這項特權為他們的後代積聚起了巨額財富。

鹽田裡商人的數量越來越少,他們的個人財富卻越來越多。

可這種集中的趨勢也得到了朝廷的認可:只有最富有的商人,才能承擔起囤鹽一年的資本風險。

因為,存鹽變質的可能性一直都存在。

所以,鹽務官員必須確定鹽商們有足夠現銀,可以挺過足以讓小商販傾家蕩產的倉儲損壞。

集中化的經濟趨勢,就勢必牽涉到經濟規模。

在規模如此巨大的貿易活動中,與大量從事地方市場交易的商人相比,的確只有少部分人具備經營全國性市場的能力。

說得好複雜的感覺,其實,這在崇禎皇帝心中,這分明就是後世的總代理制度。

這二十四個代理商,壟斷了兩淮鹽場,取得定價權,然後再找二級、三級分銷商,層層分包下去。

只不過,這些徽商實力確實他娘的雄厚,每年承包兩淮鹽場的資本高達八千萬兩白銀。

他們利潤有多少崇禎皇帝不知道,他只知道,肯定少不了。

因為他們還要四處打點各級官員。

總利潤中有一部分自動撥作饋贈、酬酢及賄賂歷任監督鹽場的官員之用。

為的,就是能繼續承包兩淮鹽場。

試問,投資如此之高,沒有高利潤誰願意乾?

這不是傻逼嗎?

而朝廷呢,這八千萬兩白銀,要供應兩淮鹽場六十七萬多千名工人,和處於揚州的鹽運司運轉外,一年上繳戶部得銀不足一百萬兩。

這他娘的是什麽比例?

完全是替人打工啊!..

這怎麽行!

PS:隆重推薦好友一本唐朝的小說《盛唐血刃》,已經兩百萬字了,趕快開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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