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風雨飄零
溫首輔站的角度高,口才更是沒得說,隨著這個政壇老狐狸深入淺出的寥寥數語,崇禎皇帝對徽州鹽商了然於胸。
徽州鹽商主要是稱雄於兩淮,揚名大江南北。
在鹽業上,他們有著天然的地緣優勢。
徽州相距兩淮,雖有崇山之限,大江之隔,但相比與遠在西北的晉商,尚屬近鄰。
而且從徽州到兩淮鹽區的中心城市揚州,水陸可通,往來便捷,從水路啟程經寧國、蕪湖、南京也就直下揚州了。
而且,經商需要文化,自古皆然。
鹽業是一種特殊的商業,對鹽業的生產管理、運銷、課稅等等,大明都有完整的政策規定,非常詳細、具體。
因此,從事鹽業的經營,必須熟悉鹽法。
而徽商是一支以“儒賈”為特征的商幫,他們雖是商人,卻基本上都屬於文人。
因此,對於鹽法的研究,他們比朝廷派去的鹽官都理解得更為透徹深入。
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
大明行鹽之法主要是官督商辦,朝廷委派有較高文化水平的人擔任鹽官。
因為鹽務關系國計民生,非鴻儒碩學、幹練明敏者莫能擔此重任。
而鹽商尤其是總商要經常與鹽官打交道,他們必須有一定的文化知識,才與鹽官有共同語言、共同雅趣,甚至有可能成為與鹽官唱和往來的詩文之友。
於是,事情就悲催了。
官商勾結就成了必然。
商人給鹽政官員以優厚的生活供應,毫無疑問,鹽政官員自亦能給予商人格外關照。
尤其是徽商善於結交籠絡官員,那手段簡直牛逼到讓人無法拒絕,著名的揚州瘦馬就是他們想出來腐蝕朝廷官員的。
當然,聰明的徽商遠不止只有女色一種手段,他們的手段是多樣化的。
總之,一句話,很少有人能抵擋他們海陸空各種手段的轟炸。
如此一來,官商勾結的後果就是,原本屬於國家的收入沒有了,全部落入貪官和徽商鹽商的口袋裡。
“去年鹽稅的收入不足一百萬兩銀子。而在大明中期,鹽稅收入一般都超過二百多萬兩白銀,幾乎少了三分之二。”
說到最後,溫首輔語氣低沉,開始列出實際數據。
這些錢,流向哪裡,其實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
尤其是作為大明的首輔,更是不可能不知道。
可那又如何?
管得了嗎?
多少年過去了,不是依舊?
不過,近期皇上的手段,讓首輔大人感覺或許有辦法解決難題。
只是,這個坑有點大,不知皇上……
P,聽完溫奸相的話,崇禎皇帝覺得龍蛋隱隱作痛。
朕接手的這個爛攤子啊,其實徹底推翻掉,打爛了重建比較容易。
像這樣在原有體制上修修補補,打打殺殺真他娘的讓人憋屈。
只不過朕是皇帝,又不能造自己的反,只能忍著。
不過,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
那還是只能幹了!
“看來,又要殺了!”
崇禎皇帝搖搖龍首,嘴裡一裂,似無奈又似冷笑,對著滿懷希望的溫首輔說道。
溫奸相眉頭一皺,心了一沉,口裡發苦,雙手一攤,第一次反對崇禎皇帝道:“皇上,恐怕不妥啊!
鹽官貪腐自然有朝廷法度,這個可以殺。可徽商和晉商不同,他們沒有勾結外敵,沒有致死的罪名啊!
若皇上強行殺之,江南民心肯定盡失,一旦有別有用心之人挑撥,恐有動亂。
而且,朝廷有求於這些徽商。”
作為大明首輔,溫奸相自然把維穩擺在首位。
崇禎皇帝聽完,愣住了。
對哦,這些徽商沒有罪名啊!
他們是合法經營,勤勞致富。
畢竟,連稅都不要交了,自然沒有偷稅漏稅之說,大明更沒有行賄受賄罪同一體之說,如何定罪?
不定罪,如何剝奪人家的財產?
而且,他們不僅沒有罪,在江南百姓心中,他們還是活菩薩。
徽商是儒商,是讀書人出身,平日裡很講究,最在乎名聲。
說老實話,在太平年間,修橋補路的事情沒少乾。
在災年,開倉放糧賑災的事情也是常有的。
總之一句話,他們慈善乾得相當不錯。
並且,崇禎皇帝知道,他們還是複社的金主之一,那些平日裡得到讚助的複社士子,沒少為他們宣傳善行。
所以,他們在江南的名聲向來不錯。
還有,從另一方面講,他們也算愛國人士。
歷史上,大明涼涼之後,建奴大軍南下,南明朝廷開始抵抗。
這其中,醒悟過來的部分複社士子和大明官員,開始招兵買馬拉起隊伍和建奴開乾。
而這裡面的糧餉,就是這些江南鹽商或者海商讚助的。
這其中的做法,和民國時期的一些商人大地主捐助老蔣抵抗倭寇頗為類似。
世道顛倒了!
崇禎皇帝感到很無奈,終於體會到前幾任皇帝的心情。
一個士紳不納稅,就已經讓國家受不了?
可這還不算完,還有土地不納稅,經商不納稅,什麽都不納稅。
只有農業要納稅,只有地裡刨食的百姓要納稅。
其他的都是大爺!
歷史上,在位四十七年的萬歷皇帝也動不了這些,他把手伸到了礦山,可結果還是收不上來稅。
為了增加收入,派出了礦監收稅,結果呢?
礦監被打死了不少,礦稅也被迫廢除了。
佔著國家的礦開礦賺錢,不準國家收稅,還打死了收稅的太監,這種事情千百年來只有大明才有!
好吧,萬歷皇帝拿他們沒辦法,只能憋屈著。
問題是這些人很囂張,開始扣帽子,什麽太監橫征暴斂,什麽太監弄得民不聊生,什麽皇帝與民爭利。
這是哪跟哪啊,簡直顛倒黑白。
大太監收錢,他們能看得上老百姓手裡面的錢?
榨幹了也沒有多少錢不是!
這就好像跑一百個地方,向一萬個家庭收費,也不如往馬爸爸公司一座,打點秋風來得多啊!
這個道理誰都懂。
所以,萬歷和太監收稅,弄得還是這些大戶。
問題是,大明的大戶是誰?
能得罪嗎?
於是,萬歷挨罵自然就不足為奇了。
想起這些,崇禎皇帝再也不能淡定,連坐都坐不下,負手起身踱著方步,腦海裡不停轉動著,怎麽辦?
“溫愛卿有何方法,趕緊說來?”
走動著,崇禎皇帝發現不對勁啊,溫奸相這老貨低著頭,緊縮雙眉,一副欲言又止難以抉擇的模樣,立馬開口說道。
“皇上,臣以為,或許需要進行鹽法改革,取消開中法,取締徽商手裡的根窩,才是長久之計。
可臣又擔心,不知時機是否合適?又有誰可以取代徽商手裡的雄厚資金?”
溫體仁依舊思索著,緩緩說出心中的憂慮。
說起來,大明的鹽法改革並非第一次,長久以後都在與時俱進。
明初,對百姓不錯的老朱為避免權勢仗勢獨佔鹽利,嚴禁食祿之家行商賣鹽。
洪武二十七年,老朱下令,禁止公候伯及文武四品以上官員的家人、奴仆行商中鹽,侵奪民利。
景泰五年,規定官員每人支給鹽三千余斤,吏每人支鹽五百余斤,以防官吏乾預鹽政。
此法制定後,鹽務井然有序,國家獲利較大。
後來,隨著戰事的進行,推出開中法。
開中法是指開邊報中,即由官府公布條例,召商輸糧食等物與邊境地區,以鹽作為報償。
實行開中法的目的,最初主要是為了增強邊境的軍事儲備,充實軍餉,之後擴展到為救濟水旱饑饉,囤積糧草。
每當邊境軍餉發生不足,或發生水旱災害時,由戶部出榜,召商輸納。
或令商運糧於指定地點,戶部編制勘合和底簿,一式二份,一份交給發糧機關,一份發給各轉運提舉司。
商人納糧後,由收糧機關將所納糧數及應支鹽數填給倉鈔,商人持此倉鈔赴各轉運提舉司。
轉運提舉司比對相符後,按商人所納糧數給引,派場支鹽。
商人得鹽後自行運售。
以糧食換鹽引,利用商人運糧納米,充實邊儲,這就是大明代食鹽開中法的主要內容。
開中法實行後,國家節省了大量的轉運費,邊疆糧餉也得到了保障。
由於開中法效果顯著,不僅糧粟,凡屬國家急需物資,皆令商人輸納中鹽。
由此而衍生出許多新的制度,如納馬中鹽、納鈔中鹽、納鐵中鹽、納布中鹽等等。
總之國家需要什麽,就開中什麽,鹽隨時隨地成為國家與商人交易的媒介。
可自憲宗成化以後,吏治日益敗壞,鹽法亦日趨紊亂。
成化末年,權要門宦仗勢以廉價買進淮、浙鹽販賣,謀取大利,導致官鹽賣不出去。
弘治十五年,奸商通過外戚張鶴齡請求以長蘆舊引十七萬免追鹽課,每引納銀五分,另用價買各場余鹽如其數,聽其販賣,竟得到了同意。
於是,大明中期鹽法敗壞,關鍵在弘治皇帝心太軟,偏寵權貴。
官宦借權力尋租,轉賣批條,坐收巨利,受苦的是老百姓。
萬歷後期,實行綱鹽法,即由萬歷前的民製,官收商運商銷的制度改為民製商收、商運、商銷。
綱鹽法是商人壟斷食鹽運銷的制度。
萬歷四十五年明神宗采用鹽法道袁世振建議,將各個商人所領鹽引分為十綱,編成綱冊,每年以一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
綱冊許各商永遠據為“窩本”,每年照冊上舊數派行新引,無名的不得加入。
從此官不收鹽,由商人和鹽戶直接交易,收買後運銷權都歸於商,並得世襲。
從此內地鹽商得到了解放,食鹽的運銷紅火起來。
綱鹽法在疏通積壓的鹽引方面的確發揮相當大的作用,這對於挽救鹽政的崩潰,多少起到一些支持作用。
但實行過程中,也產生了新的問題,即,權錢交易,有權的宦官也借機勒索。
權貴壟斷鹽利,政府肆意搜刮,加派頻繁,使引價日增。
天啟元年,每引官鹽的價格是三兩八錢。私鹽每引價格最高不過五錢,即使加上賄賂上下官吏的支出,仍不及官鹽價格的一半。
商人紛紛販賣私鹽,再加上令鹽課改折,灶戶改納鹽為納銀,征非所產,灶戶非私販而不能得銀,結果導致私鹽更為盛行。
到了崇禎年間,就更不用說了。
簡直敗壞到了極點了。
而這,也是溫首輔決定改革鹽法的初心。
當然,他是在這段時間看到崇禎皇帝的霹靂手段後,才動了心思的。
否則,他根本生不起這個念頭。
沒有一個強勢的皇帝支持,他一個首輔能幹什麽?
尤其是在朝廷搖搖欲墜的情況下。
“合適,有什麽不合適?只要能弄到銀子,怎麽搞都合適!”
溫奸相剛說完,崇禎皇帝眼前一亮,立馬開口說道。
不過,對於溫奸相的第二個問題,有誰可以取代徽商手裡的雄厚資金,崇禎皇帝並沒有什麽主意。
因為,這不是一般人可以乾的。
而且,這個資金,規模之大,令人怎舌。
時下大明,朝廷的鹽業生產已經達到相當規模,在全國擁有十一個大鹽田。
最大的一個,是位於揚州附近大運河與長江交匯處的兩淮鹽田,其次為天津長蘆鹽場。
兩淮鹽田包括大大小小三十個鹽廠,六十七萬多千名工人,產鹽量負責供應整個江南並且出口蒙古等地。
天啟年間,大明軍費因建奴入侵而大增時,朝廷曾試圖強迫商人提前購買未來二至三年的鹽引許可,來增加額外收入。
可江南鹽商通過拒絕購買這些預售的鹽引,來表達自己無聲的抗議。
除非鹽務官員答應擴大運輸額度,並讓他們以現有鹽引運輸,他們才會妥協。
其中,一些更具投機野心的鹽商,也就是徽商,甚至趁機買下同行的舊鹽引,以求增值獲利。
當然,鹽務官員可以裁定舊的鹽引許可無效,借此打破鹽商的專賣局面。
然而,官員們發現,鹽業貿易過於龐大,只有眼前這些商人,才有足夠資本預購鹽引。
因此,在鹽務官員的請求下,朝廷於做出重大讓步。
任何購買新鹽引的人,都可以在不久的將來獲取永久性的運輸選擇權。
於是,朝廷的這次妥協,終於形成了壟斷,二十四家徽商壟斷了兩淮鹽場的銷售。
很快,他們便將這種選擇權轉換成家傳許可——“根窩”。
這項特權為他們的後代積聚起了巨額財富。
鹽田裡商人的數量越來越少,他們的個人財富卻越來越多。
可這種集中的趨勢也得到了朝廷的認可:只有最富有的商人,才能承擔起囤鹽一年的資本風險。
因為,存鹽變質的可能性一直都存在。
所以,鹽務官員必須確定鹽商們有足夠現銀,可以挺過足以讓小商販傾家蕩產的倉儲損壞。
集中化的經濟趨勢,就勢必牽涉到經濟規模。
在規模如此巨大的貿易活動中,與大量從事地方市場交易的商人相比,的確只有少部分人具備經營全國性市場的能力。
說得好複雜的感覺,其實,這在崇禎皇帝心中,這分明就是後世的總代理制度。
這二十四個代理商,壟斷了兩淮鹽場,取得定價權,然後再找二級、三級分銷商,層層分包下去。
只不過,這些徽商實力確實他娘的雄厚,每年承包兩淮鹽場的資本高達八千萬兩白銀。
他們利潤有多少崇禎皇帝不知道,他只知道,肯定少不了。
因為他們還要四處打點各級官員。
總利潤中有一部分自動撥作饋贈、酬酢及賄賂歷任監督鹽場的官員之用。
為的,就是能繼續承包兩淮鹽場。
試問,投資如此之高,沒有高利潤誰願意乾?
這不是傻逼嗎?
而朝廷呢,這八千萬兩白銀,要供應兩淮鹽場六十七萬多千名工人,和處於揚州的鹽運司運轉外,一年上繳戶部得銀不足一百萬兩。
這他娘的是什麽比例?
完全是替人打工啊!..
這怎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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