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扶妖直上》第一十章 都怪杜蕾斯
  去法院什麽的,當然隻是說說而已。

  那地方不可能冒冒失失地過去,真的想要去法院起訴一個人,得準備好不少材料,這些還得讓律師幫忙,因此一夥人準備了下,就趕往本地一家律師事務所谘詢。

  一夥人也沒有經驗,隻能隨便找了一家。

  這家律師事務所的名字很有意思,叫“神羊”,門口還蹲著兩個石像,長得很像傳說中的麒麟,不過頭上還長著獨角。

  杜康和賈溫柔走在後面,經過石像的時候,賈溫柔伸手指著問:“師父,這個是麒麟嗎?”

  “不是麒麟,是獬豸(zhi)。”杜康給她解釋,“又被稱作神羊,傳說中的法獸。”

  “法獸?”包子臉很詫異,“很熟悉的名字,但我好像沒什麽印象誒,《山海經》裡面是不是沒有它的記載啊?”

  杜康思忖了一下道:“《山海經》裡面沒有記載,大約漢末時期才有文字記載,比如說東漢楊孚的《異物志》,裡面關於獬豸的記載是‘見人鬥,則觸不直者;聞人論,則怎不正者’,而這一條也被我們杜家補充進《山海經番外》裡了。”

  “好厲害。”賈溫柔很有求知欲,完全將自己融入弟子的身份中,“但是它為什麽被稱為法獸呢?”

  兩人說話的時候,桃娘已經陪著魏姐進入了律師事務所中,他們也加快步伐進去,進去之後杜康向接待借了紙筆,然後繼續給勤奮向學的徒弟解釋:

  “這得從‘法’造字的時候說起,繁體字的‘法’是這樣寫的。”杜康寫在紙上――。

  “古人造這個字,不但良苦用心,還有著豐富的想象力,水部偏旁表示公平如水,D(zhi)通豸,代表獬豸,下面的去,則表示堅決去除不公,新中國化繁為簡的時候去掉了D,才會寫作‘法’。”

  說著,他又把“D”畫了個圈,繼續道:

  “春秋戰國時期,齊莊公讓一種叫做‘D’的獸判斷自己兩個臣子的官司,並在聽完他們的訴狀之後用獨角把罪人頂翻,這種以角觸斷罪的方法,被古人用會意的方法放進了“”字的構形之中,從此以後獬豸就和法聯系在一起,被稱作司法之獸……”

  說了一會兒之後,桃娘、魏姐也通過接待和招待所中的一位律師接觸上,向律師陳述了事情過程。

  “……如果我們想要告那個克裡斯,應該準備什麽材料?”桃娘問出此行的目的。

  律師聽後卻是搖搖頭:“你們說對方是個15歲的小孩兒?”

  “對。”

  “有點夠嗆,法律上面呢,14歲、16歲之間的小孩,隻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品這八大暴力犯罪承擔刑事責任,而你們所說的事情,雖然屬於說違法,但並不足以讓對方承擔刑事責任。”

  “難道就不能起訴嗎?”

  “那倒不是,不過即便起訴成功了,也無非是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如果對方沒有監護人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律師倒不算那種吸血律師,而是勸解道,“所以說我不建議你們起訴,費時費力費錢不說,即便贏了也不討好,指不定會得到對方變本加厲的報復。”

  這話倒是實話,卻有點扎心,尤其是杜康這種遭遇過校園欺凌的人,法院起訴很不現實,最多隻能讓桃娘召集大媽群毆回來。

  以暴製暴……但並不可取。

  桃娘拍了拍魏姐的手背,然後憤然道:“這就是那所謂的《未成年人渣保護法》?”

  “呃……”面對桃娘這麽一個美婦的壓迫,對面的律師有點喘不過氣,好在這是專業方面,依舊解釋道,“不是《未成年人保護法》,而是《刑法》的規定。”

  “《刑法》?”

  “是的,大家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太多誤解了,這隻是個綱領性法律,不具備實際可操作性,其目的更多的是規定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在未成年人保護中的的責任和義務,但操作起來,依據的是《刑法》。”

  “那不都一個樣?也就換個名字。”桃娘橫眉冷對,“盡是保護人渣!”

  她的聲音提高,導致周圍的一些人看過來。

  律師更不好意思了,小聲地說著:“《刑法》雖然刑事責任年齡方面“一刀切”的模式存在一些問題,但相比較與少數的人渣,它保護的好人明顯更多……公平公正得是一個逐漸完善的過程。”

  “對,對不起。”魏姐也不知道在給誰道歉,說完對不起之後繼續道,“我隻想問一問,我們能不能從其他方面入手,比如說告他侵犯我的名譽權。”

  終究是曾經的艾澤拉斯勇士,雖然遭受打擊,但依舊奮戰,在桃娘和律師說話的功夫,她也想到了其他的法子。

  起訴對瑤瑤的傷害不好起訴,但起訴侵犯名譽權呢?

  畢竟克裡斯把魏姐的個人信息放到了網上,並號召粉絲來攻擊。

  “這個倒是可以的,因為可以要求賠償,如果說對方的做法造成您精神上的傷害,賠償還會擴大,對方雖然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對方的監護人卻要代替賠償……”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律師還是比較健談的。

  然而話未說完就被杜康打斷:“也就是說,其本人還是加以管教?跟剛才相比,無非就是他的家人要給個賠償是吧?”

  說著,他拿出自己出門前緊急衝了點電的手機,上面是QQ聊天界面。

  對象是克裡斯,信息也是昨天晚上留的。

  停電後杜康就沒有上網,但和克裡斯的對話還在繼續,對面等了好久沒見杜康回答,頓時怒了,發來大量的辱罵字樣:

  “狗幣,又是個窮鬼潘浚 

  “說話啊傻逼,裝尼瑪死人呢?”

  “草,你怎麽知道我這個QQ的,你該不會是那個老婊子吧?”

  “睿智, 還知道曲線救國,怎麽地,看出來你女兒的腿照了?”

  “生氣了?惱羞成怒了?”

  “呵呵,來咬我啊!”――到此,好友被刪了。

  “是的。”律師頓時明白杜康的意思了,“按照對方的惡劣性格來看,如果真的起訴了,估計會遭到更惡劣的報復。”

  說完就沉默了。

  律師中不乏正值之人,雖然同情弱者,能使用法律武器保護弱者,但依舊無法保證……人心。

  尤其是心智未成熟的小孩。

  性格偏激桀驁一點的,一旦受到管教,甚至可能反彈,鋌而走險。

  所以最後看來,律師依舊不建議起訴。

  片刻後,魏姐站起來,臉上有些失落,不過努力保持著平靜,說道:“我們走吧。”

  說完率先向外走去,其他人急忙跟上。

  “魏姐,別難過,肯定有別的辦法。”

  “去他娘的未成年人渣,去特娘的法律,法律不是保護弱者的嗎?淨是保護這些人渣!”

  “放心,還是之前的話,不行了咱們就以暴製暴,摸清楚那小孩的地址,我飛過去揍他,揍到他不敢還手為止。”

  桃娘安慰著魏姐,雖然這話聽起來有點詭異。

  “行了行了,人家律師解釋得很清楚了,法律總得慢慢完善,而且這怪法律嗎?”走出門的杜康眯著眼看向太陽,“要怪就怪杜蕾斯,這才是根源,對吧?”

  “對……”

  聲音從他左邊傳來,甕聲甕氣。

  杜康轉頭,卻發現那邊空無一人,隻有一個獬豸的石像。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