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詭秘事件簿》第312章:梁文蘇的男友(黑色照片七十六)
“他發泄著單純的憤怒,所以更可能是被冤枉的。”張璿衡雖然也不能非常確定,但對此還是能總結出一般情況下適用的經驗:“想想看,如果你殺了人,警察都查不出來而不懷疑你了,那麽半年後突然有一天,兩個偵探想找你說有人懷疑你殺了她,你會什麽反應?”

“我想想啊……”何朱琪很配合的開始思索了起來,稍有沉默。

可她卻什麽都沒想出來。

給出的理由是,她沒殺過人,所以不是很懂。

嗯,說的真棒。

的確是這樣,一點都不會摻假的。

這讓張璿衡無話可說。

絲毫沒有反駁的余地,可謂是滴水不漏的證言。

雖然不是能親生經歷的事,但仍然可以虛構這樣一種場景,思考思考。

總之,不會是風平浪靜的。

犯罪心理學上,歸納出這樣幾種可能的反應。

第一:強裝鎮定。在張璿衡這些受過訓練的人聽來,語氣上會有不自然——至於明不明顯,就看對方的心理素質如何了。一般來說,裝作鎮定之後,他們的語氣往往會十分自信。自信到讓人懷疑他們是不是著實被冤枉了一般。

但其實不是的。越是這樣,反而越說明他們心虛。

心虛是來源於他確實犯下了這般罪行。

而偽裝出的自信,則是他有足夠的底氣來確信自己的罪行不會被戳穿。畢竟警察們都沒能拆穿他的陰謀。

真正被冤枉的人,反而不會自信到這般地步。

他們時常會惶恐不已。

第二:像被噎住一般發愣。

這是很自然的反應。

這種凶手完全沒想到有朝一日還會有人提起此事,所以安靜的生活被打破,會讓他們有點慌。

這之後,他們會說話有點發顫或舌頭打結。或者變得憤怒來試圖證實自己的清白。

但這也一開始就憤怒不同,他們是先不知所措,然後才用憤怒作掩護的。

其實還有第三點,但是張璿衡認為不大實用。

那就是裝作自己完全不記得此事了。

一般來說很少有嫌疑人會這麽蠢的。

你以前被懷疑殺過人,結果現在有人提起此事,你居然說不記得了……

可能嗎?

一點都不可信,簡直可疑度爆表了。

受到過這麽大的委屈,人們可都是會記一輩子的吧?

何況被冤枉的罪名可不是別的,而是殺人——弄不好就要掉腦袋的事,你要真是冤枉的,絕對讓你這輩子別的記不住,唯獨此事記憶猶新。

現在在張璿衡眼裡,梁文蘇的男朋友不太像凶手。

可這終歸只是主觀感受,會有不小的偏差。

所以,他決定理一理頭緒,看看這條線索究竟有沒有別的辦法接著調查下去。

五分鍾後。

沒有!完全沒有!

張璿衡想不到任何辦法來勸說此人接受采訪。

其實他剛剛想到了這種可能性——讓委托人唐伊寧出面幫著說說話。

但總感覺這個委托人不怎麽靠譜,幫不上什麽忙。所以還是放棄這樣做了。

對了!想著想著,張璿衡想到了另一個思路:唐伊寧沒法讓我們和梁文蘇男友通話,沒什麽問題。可還有另外幾個問題,可以幫助他從側面了解案情,進而得知梁文蘇男友是怎樣一個人、有沒有殺害梁文蘇的動機。

為此,他打通唐伊寧的手機,邊通話邊將這些關鍵問題的答案記在了筆記上。

1:梁文蘇的男友叫什麽?

叫做杜天一。

2:杜天一是怎樣和梁文蘇認識的?二人相處了多久以至於後來在此同居?他們有沒有其他的感情經歷?

杜天一和梁文蘇是大學同學。

他們從大三開始相處,大學畢業後分開了兩年,後來又複合了。至於兩人交沒交過別的戀人,唐伊寧不清楚。只不過有傳言說梁文蘇曾經和另一位中年男士似乎有點曖昧,曾引起杜天一的嫉妒。不過梁文蘇自始至終都否認和這個男人有任何不正當關系。在張璿衡問及唐伊寧他相不相信梁文蘇出過軌後,唐伊寧遲疑片刻,表示非要選一種態度的話,他選擇相信梁文蘇。

畢竟這些都是流言蜚語,外人不好做出什麽判斷。作為梁文蘇的朋友,他當然要支持她、維護朋友聲譽才對。

3:梁文蘇和杜天一為什麽住在這個小區裡,而且梁文蘇死後,杜天一仍然沒有搬走?莫非他們同居的這房子不是租的?

的確不是租的。這房子是二人一起買的。不過雖說是“共同”購買, 首付錢卻大部分都由杜天一支付。年輕人沒什麽錢,所以杜天一出的那部分錢款,是家裡給拿的大頭。

現在每個月的月供錢,一般也是杜天一掏。梁文蘇偶爾會付一些,但她通常是不願意出錢的。

梁文蘇首付隻拿了很少的錢,所以毫無爭議,房產證寫的是杜天一名字。

但為此,梁文蘇有過一些不滿。她想讓房產證寫自己的名字。

給出的理由是想要獲得些安全感。而且房產證都不願意寫她名字,就說明杜天一不是真正愛她。

這麽無理的要求,杜天一當然是不答應了。何況二人還沒有辦理結婚手續,拿到房子後直接分手,哭都沒地方說理去。

此言一出,梁文蘇鬧得更過分了。她覺得杜天一這麽在乎錢,一點都沒把她放在眼裡、不信任她。

可問題的關鍵是,她這種行為正好顯得她才是最在乎錢的那一個,怎麽想都是在打臉。

婚姻是建立在愛情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的。但有些行為就是在踐踏這種信任。

因為沒在愛情乃至婚姻關系中分清楚財產而造成的法庭紛爭,向來是不少見的。

尤其在那些並不真心相愛的情侶之間,更容易產生這種分歧。

總而言之,這對情侶就房產證的問題起過一番爭論。但最終梁文蘇也知道自己理虧,便沒再提起此事。可這曾經一度造成二人的關系

張璿衡聽到這裡,覺得找到了新的話題可以問。

因此,便引出了接下來的第四個問題。

4:既然房子都有了,梁文蘇和杜天一究竟為什麽沒結婚隻同居?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