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承斌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這幾年房地產的調控政策可謂變化多端,說不定什麽時候出台一個政策,就會讓孫承斌的購房大計胎死腹中。
在和房東葛平安聯系後,孫承斌說明了自己想要購買房子的願望,葛平安很爽快的答應,並決定現在就趕過去,讓孫承斌先看看房子。
半個小時不到,葛平安就趕了過來。
“這房子本來是為了給兒子結婚用的,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裝修。”葛平安領著孫承斌邊看房子邊說,“誰知道兒子大學畢業後想要出國,需要一大筆錢,現在我也只能把這套房子給賣了。”
這是一套3室2廳的房子,面積約120平米左右,三間臥室都是朝陽的,這種結構比較少見,大多數房屋的結構都是兩間臥室朝陽,一間朝北。
“葛師傅,您這套房子準備賣多少錢?”按照市場平均價格來算,這才120平米左右的房子,市場價格應該不會超過150萬。
“140萬”葛平安說道,這個價格沒有超過孫承斌的預計,也在孫承斌可接受的范圍內。
討價還價是必須的,總不能賣方說多少就是多少吧。孫承斌開始慢慢的挑起房子的毛病來。
“葛師傅,您這房屋的淨高好像有點低啊。”孫承斌遲疑的問道,根據孫承斌的經驗,這套房子的淨高大概只有2.6米,雖然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但顯得有點低了,在裝修鋪好地板後,會給人一種很強的壓抑感。房屋的淨高如果能達到2.8米的話,會讓人感覺比較舒服。
“這個我就不懂了。”葛平安說道。
“三間臥室,只有一個衛生間,等將來有了孩子,家裡老人再一過來,就會很不方便的。”孫承斌繼續挑毛病。
葛平安也不再接話,只是靜靜的聽著孫成斌說。
……
孫承斌把整個房子都看了一遍,大大小小的挑出了一堆他認為存在的問題。當然,這都是為了後面討價還價做準備的。
“葛師傅,你這房子140萬貴了點,還有這麽一堆問題。”
“小夥子,140萬很便宜啦,你看看現在周圍的房價,都奔一萬五一平去了。”
“人家那是新房,70年產權的。您這是二手房,都放了好幾年了。”
“那我們這還是成熟小區呢,不比那新小區強多啦。”
……
兩人你一言我一句的開始了討價還價。
“要不先這樣吧,葛師傅,您這個價格確實有點高了,我需要好好考慮考慮。”
“行,你考慮好了,再聯系我。不過,小夥子,你可得快點,我這房子不定什麽時候就賣出去了。”
“好的,葛師傅,咱回頭聯系。”
說完後,兩人各奔東西。第二天還要去工地,孫承斌這一走,至少得一個星期。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裡,孫承斌通過網絡希望能夠再找一套合適的房子,但因為有了前面的對比,最終孫承斌也沒有能夠找到讓自己更滿意的房子。這期間,他與葛平安進行了幾次電話溝通,最終兩人達成口頭協議,房屋總交易價格135萬,所有的稅費都由孫承斌來承擔。
口頭協議達成,只等孫成斌休息時,雙方正式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在孫承斌支付30%首付款,兩人再共同前往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余款需要辦理銀行按揭。
周六,孫成斌回來後與葛平安簽訂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合同簽訂後,
孫承斌立即將40.5萬元的首付款,轉到了葛平安指定的帳號。 同時雙方約定,周一一起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可當周一兩人共同到了房管局的時候才發現,由於停電,房管局停止辦理業務一天。房管局工作人員告知兩人,周二就可以正常辦理業務了。於是孫承斌和葛平安隻好返回,並約定第二天上午準時趕到房管局。
孫承斌和葛平安都沒有想到,僅僅是一夜之間,本來很順利的一次房產交易,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周一的下午,商都市政府突然出台了最新的房地產限購政策,這一被稱之為史上最嚴限購的政策明確規定:
沒有商都市戶口的人,想要在商都市購買商品房的,首先要有正當職業,然後要有兩年以上的不間斷的社保繳費記錄,如果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提供最近兩年的不間斷的納稅記錄。
孫承斌傻眼了,自己雖然在商都已經工作了十多年,但那是在工地上乾活,從來沒有人給交過任何社保,後來自己承包工程,更是不可能自己給自己繳納社保了。想以從事個體經營名義,一是沒有營業執照,二是自己也沒有納過一分錢的稅,當然也不存在納稅記錄了。也就是說,自己已經沒有了在商都市購買商品房的資格。
不甘心的孫承斌第二天準時趕到房管局,而房管局的答覆,讓他的心徹底涼了。僅僅因為隔了這一個晚上,買房的夢想破滅了,而且這一晚上,還不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耽誤的。如果昨天房管局沒有停電,房子也都已經到手了。
既然已經買不成房子了,孫承斌也無可奈何,只有和葛平安協商退款了。
“小孫啊,遇到這種事兒,確實沒辦法,可咱這合同都簽了,應該是有法律效力的,我還等著拿到錢給兒子出國用呢。”葛平安說,“你現在要是真不買這房子,耽誤了時間,你得賠我違約金才行。”
“葛師傅,您這話可不對啊,不是我不願意買,是政府出台了限購政策,我買不了了,這事也不能怨我吧,怎麽能讓我出違約金呢。”孫成斌一臉的不願意。
“那你看著辦吧。”葛平安不再搭理孫承斌,轉身走了。
雖然孫承斌多次聯系葛平安,要求葛平安把已經付的40.5萬元返還給他,然而都被葛平安給拒絕了。
於是,孫承斌決定委托律師起訴葛平安。
關恆聽完孫承斌講述的事件過程,對孫承斌說,“孫先生,情況我了解了,這個案子你放心,按照最高法的規定,因房地產調控政策變動而失去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聽了關航的解釋,孫承斌也放心了,他決定把案子交啟航律師事務所還辦理,只是希望能夠盡快的拿回那40.5萬元。
關恆在接受委托後,第一時間向法院申請了訴前財產保全,查封了葛平安名下的那套房屋。
“你不是想急著賣房子給兒子出國籌錢嗎?那我就先查封了他再說,官司可以慢慢打,到時候咱們看誰更著急。”這是關恆想到的辦法。只要房屋被法院查封,就無法再進行任何交易了,從而可以迫使葛平安與自己協商,以實現盡快拿回那40.5萬元的目的。
事實也正如關恆所料,法院的訴前保全通知書一送到葛平安手中,葛平安立刻就萎了,一個星期不到,40.5萬元就回到了孫承斌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