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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律師》第27章 細節決定成敗
  審判長並沒有說話,他在等待著關恆來揭開謎底。

  關恆從複印的一審材料中找出兩張紙,一張就是簽購單的複印件,另一張是上訴人周雨婧的信用卡複印件。

  “審判長,審判員,請你們把一審卷宗翻到第34頁和35頁,就是這兩張複印件。”關恆一邊說,一邊晃了一下手中的兩張紙。

  “請審判長注意,第35頁是上訴人周雨婧的信用卡複印件,正反兩面都有。其背面的簽名處簽的是‘周雨婧’兩個字。而第34頁由漢家電器商場提供的簽購單上簽的字是‘周雨靖’。上訴人名字的最後一個字,信用卡寫是‘女字旁’,而簽購單上‘立字旁’,很顯然,簽購單上‘周雨靖’三個字,並非上訴人所簽,而是另有其人。而且通過對比可以發現,信用卡上的“周雨”兩個字和簽字單上的“周雨”明顯出自不同的兩個人。簽購單上這一錯誤簽名,也恰恰證明了被上訴人漢家電器商場收銀人員未認真審核簽購單與信用卡簽名是否一致。因此,可以確定,該筆消費並非上訴人所為。該筆6800元的消費,不能由上訴人承擔。“關恆理直氣壯的說道。

  被上訴人梁山和漢家電器商場的代理人頓時目瞪口呆,無言以對。

  最終,商都市中院撤銷了原判決,改判梁山賠償上訴人損失,漢家電器商場承擔連帶責任。

  任何證據上的細節,都有可能改變一個案件的結果,細節決定成敗啊,誠不欺我。

  ——————

  第二天下班前,啟航律師事務所的二名律師和六名實習生,做出了自己的決定。

  最終報名的,只有何軍、周儷、雲飛,趙晉平並不想太受別人的約束,這一點在關恆的意料之中。而鄧輝這個不錯年輕人沒有報名,倒是讓關恆有些意外。

  下班後,關恆將鄧輝單獨留了下來。

  “主任,我想考公務員,我的父母也希望我能去考公務員。”鄧輝低著頭,聲音也比較小。

  “沒關系,在當前的國情下,考公務員確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沒有什麽不敢說的。”關恆笑了,“也許以後還需要找你幫忙呢,可別到時候不認識我這個主任啊。”

  “主任,謝謝你,謝謝你這段時間對我的幫助。謝謝。”鄧輝有些感動。

  “好好準備,如果精力夠的話,也不要放棄法律職業谘詢考試,對你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關恆提醒鄧輝。

  “我明白。”

  對於鄧輝的選擇,關恆不會有任何不滿,根據鄧輝的情況,考上公務員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事,今天他還只是一名在啟航所實習的學生,也許明天關恆就會有需要找鄧輝幫忙了。多一個朋友多條路的道理,這一點,關恆還是明白的。

  ——————

  團隊成員雖然少了點,只有關恆、何軍、周儷、雲飛四個人,不過這也沒有辦法,隻好以後再補充了。

  團隊一建立,關恆就和王海峰的溝通,準備正式介入這個連名字都沒有的新公司的籌備之中。

  ——————

  很多人會說,公司注冊不是很好辦嗎?隨便找個代理公司就行了。

  是的,這話說的不錯,但也錯的離譜。

  說不錯,是現在有很多的代辦公司能夠代辦公司注冊;說錯的離譜是因為,這些代辦公司只會按標準化的文件來辦理公司注冊,如果公司的股東只有一個人,也就是《公司法》上規定的一人有限公司,

那這個就沒有問題。但如果公司有多個股東,就可能會出問題了。為什麽呢?因為在存在多個股東的情況下,需要提前對《公司章程》進行個性化設計,以體現每位股東的訴求和利益平衡。而那些代辦公司是做不到《公司章程》的個性化設計的。這需要找專業律師才行。  這也是為什麽關恆從公司設立就開始介入的原因。

  王海峰準備成立的這家電梯物聯網公司,共有4名自然人股東,為了平衡各個股東之間的利益,而且還要保證王海峰的控股地位、再考慮到以後的融資、股權激勵等等問題,所有股東必須要對包括表決權、分紅權、股權激勵時股權來源等等問題達到一致才行。如果在公司注冊前不能達成一致,將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轉,嚴重時,公司可能因此而陷入僵局,從而最終導致公司破產或解散。

  ——————

  新的公司還在籌備中。現在關衡所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是——需要找一個新的辦公地點。

  現在的辦公地點只有30平方左右,嚴重的影響了啟航律師事務所的的對外形象。

  找房子需要時間,裝修更需要時間。對於關恆而言,時間總是不夠用。

  按照關恆的設想,新律所的辦公室中,需要有一個約50平米的會議室,將來要用於開設各種對外培訓班使用。 財務室、主任辦公室、10到20名律師的辦公室、再加上幾個接待室,新辦公室的套內使用面積差不多將近300平方,建築面積將會超過500平米。如果購買的話,最少大概需要600萬左右。

  好在現在律所人也沒有那麽多,不需要一步到位,可以先租一個合適的地方暫時作為過渡,等到合適的時候,再考慮是繼續租賃還是另外購買了。

  如果另外找一個辦公室,還要面臨一個問題,那就是根據規定,一家律師事務所在同一個城市只能有一個辦公地點,也就是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上的地點。不能在其他地方另行設立辦公地點。否則,就要面臨司法行政機關的處罰。

  如果放棄現在的辦公地點,上門的業務將會大幅減少,律所的收入也將大幅下降,這可不是關恆想要的。

  為了盡可能的避免被處罰,關恆只能繼續使用原來的辦公地點,然後再找一個地方做為自己的私人辦公室。即便如此,如果被司法局知道,也避免不了被處罰的後果。

  最終,關恆在附近找了一間約60平方的辦公室,新辦公室分為自己的辦公室區、雲飛和周儷的小辦公室區,一個小型會議室兼會客室。

  關恆讓雲飛和周儷跟自己一起過去辦公,而何軍的日常辦公還在原辦公地點,需要的時候再讓何軍過去就行了。畢竟雲飛和周儷還不是律師,除了做一些簡單的谘詢外,是不能以律師名義承擔任何業務的。而何軍則不同,他還需要承辦一些上門的訴訟案件。

  這所有的一切都在悄無聲息的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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