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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律師》第40章 講課
  關恆再次來到了民生大學這所省內知名的民辦高校,做為一名從首都大學法學院畢業的學生,他那位在民生大學法學院擔任院長的學長,早就想聘請關恆這個做實務的律師來法學院擔任客座教授了。

  而做為關恆,擔任一所高校法學院的客座教授,也有利於提升他的知名度和社會地位,使他更容易融入高端客戶的圈子。畢竟你說你是律師,別人只是認為你是一個法律服務的提供者,而向別人介紹自己時,說自己是某某高校的客座教授,則顯得高大上也很多。

  關恆這次來民生大學,就是接受學校的正式聘任,擔任民生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的。

  聘任儀式簡單而莊重,由校長宣讀聘任文件,向關恆頒發聘書。然後是關恆發言,發言中感謝了學校的各位領導、法學院的丁院長,總之,除了某某TV沒有感謝到,其他有名有姓的都感謝到了。

  今天的重頭戲是在聘任之後,關恆需要在法學院講一堂課。內容丁利沒有要求,任其發揮。

  關恆經過認真思考,決定就講講自己做律師的感受吧。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來給這些還在象牙塔中的學子們分享一些平時學不到的東西。

  “我很榮幸能夠成為民生大學的客座教授,按照你們丁院長的安排,我將會不定期的來和在坐的大家一些探討法律實務方面的內容。”面對幾百人,關恆開始了自己在民生大學的第一次講課經歷。

  “今天我隻想講一下我做律師的感覺,不涉及其他。

  律師這個職業和法官、檢察官不一樣。法官是裁決者,他的職責是查清事實,公平判決。檢察官是監督者,監督司法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我舉個例子:假如有一份對不利於一方當事人的證據,該如何處理?法官當然希望得到這份證據,這有利於查明案件事實,但律師絕對不能主動將證據提供給法庭,因為這將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律師的首要職責是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就是利用一切法律的手段,合法地實現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

  但是,現在有一些律師有一種法官思維,在對某一種行為做出判斷的依據是合法還是違法。這不是律師應該考慮的,這是法官考慮的問題。

  律師在考慮一件事情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委托人要實現什麽目的?有什麽途徑能夠實現這個目的?在實現目的的過程中有什麽樣的風險?委托人是否能夠承受的住這個風險?這才是律師的思維方式。

  大家都知道偷漏稅是違法的,但偷漏稅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納稅,要實現少納稅這一目的,我們還可以進行稅務籌劃,合法合理的避稅可以做。這個稅務籌劃不就是讓委托人合法的‘偷漏稅’嗎?

  ……

  大家都學過《民訴法》,民事訴訟程序包括,起訴、受理、審理、上訴,課本上講的都是訴訟程序如何進行,但課本上絕對不會講,如何利用程序達到委托人的目的,對吧?

  怎麽做?

  你們可以打開你們的腦洞,好好想一下程序法上有哪些可以利用的手段。

  這些東西是課本上沒有,需要你們在實踐中去領會。

  我們說,法學是一門實踐性科學,天天坐在屋裡閉門造車,是造不出來好的法律的。

  你們都學過《婚姻法》吧?看《婚姻法》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多明確啊,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應當共同償還。’注意到了吧,是‘為共同生活所負’才是夫妻共同債務,才需要‘共同償還’。也就是說,不是‘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可後來呢?最高法怎麽說的,‘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這一規定,硬是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債務,無論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包負’一率認定成了夫妻共同債務。

  那有同學可以會說,你可以舉證證明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啊。

  是嗎?

  你怎麽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雙方有約定?理論是成立,但司法實踐中,非常難以證明。

  於是,就出現了離婚若乾年後,還得為前夫還債的新聞,還上了央視。

  後來最高法又趕緊補充規定了兩款,有用嗎?有一點,但作用真的不大。

  好在,最高法應該是認識到了什麽,前不久又出台了關於夫妻共同債務認為的新的解釋,才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而這一解釋,實際上就是對《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確認,以及舉證責任的分配。

  從婚姻法解釋二出台,到回歸到《婚姻法》的原意,用了14年啊,同學們。

  ……

  法律是一門綜合應用學科, 不是隻學好法律條文就能夠解決實際的。不懂技術,你能打專利權糾紛嗎?不懂醫學,你打打醫療糾紛試試?懂股票嗎?知道融資融券嗎?知道金融衍生品嗎?知道對賭嗎?了解過VIE嗎?不了解,這業務你還怎麽做?

  打官司只是律師的低端業務,一個法學院畢業生,取得律師執業證,最多一年,普通官司都不會有問題。但涉及到專業問題呢?

  所以說,我們除了要學習法律外,還要學習其他學科知識,做一個複合型的法律人。

  ……”

  在一陣熱烈的掌聲中,關恆結束了這場連自己都不知道講了些什麽的演講。

  ——————

  “不錯,你真敢講啊。”丁利說道。

  “有什麽不敢講,我又不是公務員。”關恆對此無所謂,“不過,我更想給那些創業者們講。比給這些學生泛泛而談在強。”

  “我想,這個問題不大,咱們學校有自己的學生創業園,法學院又負責法律指導。回頭你有時間了,我安排你給那些創業者講講。你這個在實務第一線的律師講,要比我們這些教書匠來講要好的多。”丁利對關恆的想法到是非常的支持。

  “對了師兄,大三的學生快要去實習了吧?給我推薦幾個?”去年實習的六名學習,除了雲飛和周儷兩人留下外,其他人都離開的。關恆還想再招幾個實習生。

  “當然可以了,我可聽說了,在你們那兒實習的學生的收入可不低。”

  “差不多吧。”關恆並沒有詳細的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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