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離開的關恆,那位謝部長冷笑一聲,轉身向老總匯報去了。
“鄧總,那個律師被我打發走了。”謝部長正一臉媚笑的向電力安裝公司的老總鄧軍匯報著。
“小謝啊,這事兒就交給你處理了。你知道的,我這次能不能調到總公司去,這段時間很關鍵,我可不想公司出什麽事兒。”鄧軍盯著謝非說道。
“放心吧,鄧總,這事兒我一定解決好。”
“那行,實在不行,就找關系。這個世界上就沒有關系解決不了的事,只有沒找對的關系。”鄧軍是一個絕對的“關系學派”的信奉者,如果認真查一下他的履歷的話,每次在升遷的重要時刻,都會有“貴人”提攜。在鄧軍看來,這些“貴人”就是自己經營的關系。
“請鄧總放心。”謝非打著包票說道。
事實上,電力安裝公司對小劉宇一案,並非不知道。其實在案件不久,他們就收到了消息,消息當然是黃城酒店提供的。
做為當事人的黃城酒店,怎麽可能自己一方來承擔責任呢,無論如何,他們也是要拉上安裝公司的,“有難”就一定要同當嘛。
既然協議無望,那就隻好走訴訟途徑了。
在起訴時,關恆共列了二個被告,黃城酒店由於是事發所在地,被列為第一被告;在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是由電力安裝公司負責變壓器的安裝的情況下,關恆沒有將其列為被告,而是直接將供電公司列為第二被告。
一般情況下,黃城酒店為了找人分擔責任,一定會把電力安裝公司追加為共同被告的。
這種盡可能多的羅列被告的方式,是有效降低訴訟風險的一種方法。大不了駁回原告對某一個或幾個被告的訴訟請求,但卻不會出現漏列被告的事情發生。如果遺漏了被告,原告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充分的保護。
案件是在商城區法院立的,立案後,立案廳將案件轉給了民一庭負責辦理。
當民一庭的庭長林祥看到案件材料的時候,就想起了自己的那位老同學、電力安裝公司法務部部長謝非請自己吃飯的情形。
林祥與謝非是商都大學法學院時的同學,而且還在同一寢室同住了四年,雖然沒有象小說中說的兄弟相稱,但人生四大鐵中的“一起同過窗”,就已經確定了雙方關系的不平凡。
那一天,謝非以同學聚會的名義,約林祥吃飯,林祥無疑有他,欣然前往。
兩人吃飯的地方叫西湖餐廳,這是一家以江南菜為主的餐廳。由於口味獨特,很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光臨。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兩人吃完飯後,謝非在送林翔的路上,向林祥講述了小劉宇的案子。
“祥子,兄弟我這次是要倒霉了,我估計這案子公司是跑不了了,兄弟我這次可就要毀在這個案子上了。”謝非歎了口氣說道。
林祥並沒有接話,他已經意識到,今天這頓飯有點不太好吃。從謝非介紹的情況來看,電力安裝公司可能要承擔很大的責任,畢竟他沒有按照國家規范標準安裝變壓器,是導致小劉宇的一級傷殘直接責任方。
謝非今天請自己吃飯,無非就是兩個目的,一是希望自己能夠乾預這起案件,讓電力安裝公司不承擔責任;二是即便電力安裝公司要承擔責任,也希望能夠盡可能承擔較小的責任。
如果這件事情是在十年前,還有很大的操作余地的話。而如今在主審法官負責製且終身追責的情況下,要想說服主審法官,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除非由自己來擔任主審法官。
但林祥並不傻,這種純公家的事,卻拿自己的政治和職業生命去冒險,顯然並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正當走到餐廳門口的林祥在胡思亂想的時候,一個聲音在不遠處響起,這個聲音打斷了林祥的胡思亂想,給林祥帶來了意外的轉機。
“謝部長、林庭長,你們也在這吃飯呢?”說話的人是關恆,關恆旁邊還有一位,正是他的那位師兄——商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吳天明。
今天是首都大學的校友聚會,關恆和吳天明聯袂而來,卻沒想到剛到西湖餐廳門口就遇到了熟人。
關恆認識林祥沒有一點意外,作為一家律所的主任,如果連法院的一位庭長都不認識,那也太失敗了。
而看到電力安裝公司的謝非與林祥在一起吃飯,關恆的嘴角不由得翹了起來。
同樣的,林祥可以不認識關恆,但他一定認識吳天明。而事實上,林祥是認識關恆的,但倆人還沒有那麽熟悉罷了。
“謝部長,關於小劉宇的案子,不知道貴公司是調查清楚了嗎?你看雙方有沒有和解的可能?”關恆與其說是問謝部長,不如說這話是講給林祥聽的。他的意圖很明顯,一方當事人的法務部部長與法官如此親密的在一起吃飯,如果說沒有關系,www.uukanshu.net 連老天爺都不會相信的。
對於關恆的意圖,謝非是非常清楚的,他鐵青著臉準備反擊,但林祥的一句話,又讓他把到了嘴邊的話咽了回來。
“吳檢,您也來吃飯啊。”吳天明可以不理會林祥,畢竟倆人的級別在那放著,而且還不是一個系統的。但林祥不得不主動和吳天明打招呼,這事關態度問題。說不定什麽時候,吳天明就成為自己的領導了呢。
“那個律師是劉宇的代理人吧?”林祥看著一起向裡面走的關恆和吳天民問道,他沒有等謝非回答,接著說,“你說的事兒,如果到了我們庭,我知道怎麽安排。”
這話裡面有承諾,但更多的是敷衍,關鍵看當事人怎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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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思緒的林祥,看著手中的卷宗,決定還是把這個燙手的山芋給送出去。
想到做到,林祥拿起材料,走出了自己的辦公室。
“小夏,這個案子由你來負責吧。”林祥來到另一間辦公室,敲門而入,然後對辦公室中一位年約30的少婦說道。
這位少婦姓夏,叫夏小晴,是商城區法院唯一引進的一名法學博士。理論功底非常扎實,雖然對法庭的駕馭能力還略有不足,但其成長速度來是很快的。
夏小晴到院裡工作才一年,就已經被區高官會任命為正式的審判員了。而在她擔任助理審判員期間,曾主持過多起複雜案件,都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林祥把這個有點燙手的案子交給夏小晴,並不完全是由於夏小晴的業務能力強,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