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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歸來仍是少年》第209章 酒吧裡的民謠
  第二天上午。

  成越換上了一身長袖長褲、帶著鴨舌帽和墨鏡出門了,十月的拉薩其實並不悶熱,反而挺涼快,主要還是太曬了。

  尤其是白天的陽光,足以曬傷皮膚。

  出了藏式民宿,走過古色古香的小巷子,又穿過拉薩頗具現代化風格的街頭,成越來到了布達拉宮廣場。

  布達拉宮本來就是拉薩的著名景點,加上國慶假期和貓男的微博影響,現在更加多人了,一片人山人海的。

  有些人帶著貓男的標志性面具,有些狂熱的粉絲高舉著大大的“貓男看我”“貓男你在哪裡”這樣的牌子,甚至有人直接在搬來了小音箱賣唱,而且唱的還是黑惡勢力的歌。

  人海茫茫,成越一股腦熱就過來了,忽然間有種無從下手的感覺。

  不過見到那些狂熱粉絲的舉動後,成越得到了一些靈感,他向身旁一名舉著牌子的妹子問道:“小姐姐,可以把你那個牌子賣給我嗎?”

  這時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生,臉上也帶著半臉貓咪面具,聽到成越的聲音,她將面具往上面推,露出了還算不錯的臉蛋。

  不過,妹子想都沒想就果斷搖頭,“不可以的,我要高高舉起這個牌子,讓貓男哥哥看到我!”

  看來這也是一個有信仰的歌迷,成越很欣賞她,把臉湊到人家耳邊,低聲道:“小姐姐,其實我就是貓男。”

  聞言,妹子露出了一副驚訝的表情,上下打量了一下成越,又嗤笑道:“小弟弟,騙人可不好,你長得這麽高、這麽帥,怎麽可能是貓男?人家林皓說了,貓男是個很猥瑣的人。”

  這下子輪到成越一額頭的黑線,寫滿一臉的無奈,都怪林皓那小子在電視上汙蔑自己長得醜,搞到全世界都以為自己真的長得醜,現在說真相都沒人信了。

  長得帥也是我的錯咯?

  無奈之下,成越向這個妹子伸出了五根手指,後者搖頭道:“五百就想收買我對貓男的愛嗎?我告訴你,就算你給我五千,我也不會賣給你的!真愛無價!”

  “一萬!”成越悶聲道。

  “謝謝老板,謝謝老板!”

  臥槽,你剛剛的真愛無價呢!?

  最後,成越哭笑不得地買下了那個大大的牌子。

  妹子是個老實人,她說很欣賞成越這樣的真愛粉,決定再多送一支大頭筆給成越。

  成越的內心:“MMP!”

  他雖然不缺錢,一萬塊買塊破板子明顯不符合他的消費觀。

  等到妹子走了之後,成越用大頭筆在原來牌子的背後寫上了幾個大字——安憐,你男人來了!

  成越必須承認,他活了兩輩子,這是他做過最猥瑣、最羞恥的事情。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成越一開始其實抱著很大的希望來的,可是一天過去了,他像一個笨蛋一樣站在布達拉宮廣場的中央,在人潮中,高高舉著一個牌子。

  期間,甚至都有不少女生好奇過來搭訕成越,可是都被他無視掉了。

  不知不覺,又到了夕陽西下的時候,成越情緒有些低落,該來的早就來了,他知道自己這次大概也是無功而返了。

  夜晚七、八點,拉薩的夜生活才剛剛開始,成越卻是哪裡都沒去,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去民宿了。

  剛剛走進庭院的時候,成越迎面撞上了林藝,後者似乎有些記不住成越的名字,還是熱情地打招呼道:“成...成越,今天怎麽樣?有遇上貓男嗎?”

  雖然沒有問過成越,

可是林藝已經默認成越也是為了貓男才過來拉薩旅遊的,因為最近很多年輕人都是看到了黑惡勢力官博的微博才刻意挑這個時候過來的。  而且成越的腋下夾著牌子,朝外面的一側寫著“貓男,我在布達拉宮廣場等你”幾個大字,不過看不見裡面一側的字眼。

  成越沒有反駁,只是禮貌地笑著搖頭。

  這時,林藝又說道:“成越,有沒有興趣陪我去酒吧街喝一杯?”

  “還是不了...”成越沒心情,而且有些累,直接就拒絕了。

  林藝稍微換了副懇求的語氣,繼續道:“成越,其實是這樣的,酒吧街夜晚比較亂,我前幾天晚上就遇上了流氓,就算我請你喝酒了,行嗎?”

  言下之意,就是讓成越當護花使者了。

  說實在的,成越也的確複合護花使者的形象,長得高大,而且看上去也挺能打,就算不能打,大概也能扛一下。

  出門靠朋友嘛。

  成越最後還是答應了下來。

  ......

  林藝帶著成越來到了民宿附近一間名為“梓園”酒吧。

  “梓園”的地方很小,大約就七八十平方,乍看之下十分單調,沒有五顏六色的霓虹燈,也沒有躁動不已的音樂, 泛黃色的吊燈下,看似隨意擺放著的桌椅,酒吧最裡面的小舞台,舞台上的高腳椅以及一旁豎立的麥克風,便是組成了這間酒吧的全部。

  這倒是讓成越聯想到到程司的“故裡”酒吧,兩者都是十分有格調的酒吧。

  來到的時候,大廳的桌椅已經坐滿了,只剩下吧台前的椅子了,成越和林藝就坐在了那裡。

  林藝介紹道:“這間酒吧的老板娘是首都人,聽她說,她以前當過歌手,唱民謠的...”

  成越本來是沒有多大興趣的,不過這一番話倒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歌手,叫什麽名字?”

  “葉蔓。”

  成越尷尬一笑,“沒聽過這個名字。”

  “雖然可能不是什麽大明星,可是她的民謠真的唱得很棒!不行的話,你聽聽,她上場了!”說完,林藝指著小舞台的方向。

  順著林藝指尖的方向望去,成越見到了一名素顏的中年女性,她捧著木吉他坐在高椅上,身後還有一名打著小鼓的小哥。

  沒有華麗的背景音樂,只有淡淡的鼓聲和吉他聲,以及女人滄桑的歌聲。

  這是一個不醜的女人,大約三十五六歲了,如果沒有歲月留下的痕跡的話...看得出來,她曾經也應該是個漂亮的女人。

  很好聽的一首民謠,而且是成越上輩子沒聽過的民謠。

  這首民謠或許上輩子出現過,只是沒有出名罷了。

  2004年,民謠太窮了...對於很多熱愛民謠的人來說,還剩一根煙,可能要熬一個夜,還剩一點愛,可能還得熬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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