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息了南京朝堂上的黨爭,吳應熊很快查出了攻擊阮大铖的幕後人物,正是東林黨的領袖錢謙益。
此時,錢謙益正為自己擺平了江南的商業稅問題而沾沾自喜,想要邀功。
吳應熊卻並不買帳,因為大明的商業稅稅率很低,三十稅一。而且吳應熊在各地專門設置了征收商業稅的稅務稽查所,明文規定,只要商人足額交稅,各地官員不得再有任何刁難;偷稅漏稅者入獄,沒收家產。
商人們專心做生意,付出並沒有比以前增加很多,推廣起來並不困難。以前只是東林黨人阻撓才沒收起來。
為了徹底平定江南的黨爭,吳應熊將阮大铖免職,抄家,得白銀上百萬兩,黃金十萬兩,全部充當軍餉——因為吳應熊很快查清楚了,阮大铖當兵部侍郎後編了《蝗蝻錄》(誣東林黨為蝗,複社為蝻),據《留都防亂公揭》署名捕殺,黃宗羲等上百人被捕入獄。
為了以示公允,吳應熊將南京因受黨爭而入獄的數百人全部釋放,這其中就包括三十四歲大才子的黃宗羲——崇禎四年,張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會”,當時恰好也在南京的黃宗羲經友人周鑣介紹參加複社,成為社中活躍人物之一,黃宗羲與萬泰、陸符及其弟黃宗炎、黃宗會等還在余姚組織過“梨洲複社”,《留都防亂公揭》他有參與署名,所以被抓。
一時間,江南士子對吳應熊刮目相看,民心大快!
吳應熊趁熱打鐵,將錢謙益也免職,然後在江南推行新儒家運動——江南繁榮的經濟和生產力,已經和傳統的儒家思想發生了激烈衝突,必須來一場思想革命,不過,大明現在千瘡百孔,內憂外患,路要一步步走,不能從封建社會跑步進入資本主義,必須先打牢思想基礎。
吳應熊不想步子邁得太大,所以決定從革新儒家文化開始,他派人在江南貢院貼了相府的“招賢榜”,凡是對儒家思想有新見解的人,都可以到南京的國子監報名,經過吳應熊的選拔,可以進入吳應熊的相府當幕僚,這“招賢榜”還在《新江南日報》上刊登,並特別注明了應征“不問出身,無需功名,不念過往,唯才是舉”!
能進入吳應熊的相府當幕僚,在封建社會相當於一步登天,一時間,江南的士子們熱血沸騰了,尤其是那些沒有考取過功名的,再也不管什麽錢謙益和東林黨,爭相報名。
最後,短短十天,報名的讀書人多達一萬人。
吳應熊親自出題,題目就叫《儒家的變遷和未來》,每一位考生的考試時間不限制,要求考生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吳應熊親自帶著滿雲龍等禁軍監考,選拔幕僚,在這次考試中,三十四歲的黃宗羲、三十一歲的顧炎武、二十五歲的王夫之、三十三歲的方以智等七十二人脫穎而出,他們的思想,顯示出晚明社會的思潮其實已經很進步。
黃宗羲在他的答卷中,提到了稅費改革,他稱歷史上的稅費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稅費改革後,由於當時社會政治環境的局限性,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又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積累莫返之害”。
在文章中,黃宗羲反對大明日益苛重的賦稅征收。他說“吾見天下之田賦日增,而後之為民者日困於前”,指出江南的田賦特重,有些田畝將一年的產量“盡輸於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於“暴稅”的三害“有積累莫返之害”,指稅制每經過一次改革,都導致賦稅的進一步加重;“所稅非所出之害”,指田賦征銀,銀非農業生產之所出,納稅者因折銀而加重負擔;“田土無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個標準征稅,造成負擔不均。
在文中,黃宗羲還提出了具體的賦稅主張:第一,“重定天下之賦”,定稅的標準應“以下下為則”;第二,征收田賦“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賦百谷,出桑麻者賦布帛,以至雜物皆賦其所出”,生產什麽繳納什麽,不強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質優劣計算畝積,分別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為五畝,即把土地分為五等,據等征稅,消除因土地質量不同而帶來的賦稅負擔不均的問題。
黃宗羲認為,要使民富,還必須“崇本抑末”。所謂“崇本”,即“使小民吉凶,一循於禮;所謂“抑末”,即凡為佛、為巫、為優倡以及奇技淫巧等不切於民用而貨者,應“一概痛絕之”。他說:“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夫工固聖王之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工商皆本”的思想是對傳統的“重本抑末”的大膽否定。
挑燈夜讀黃宗羲的文章,吳應熊的心情頓時大好,開心笑了——看來大明還真是人才濟濟,當即將黃宗羲圈定為招賢榜的榜首!
同在一起閱卷的阿九公主看吳應熊笑了,問道:“吳公子,什麽事情這麽開心?”
吳應熊道:“為我大明人才濟濟而高興啊。錢謙益之流,罷官也就罷了,只是徒有虛名而已。”
黃宗羲的文章激情澎湃,吳應熊手不釋卷,繼續往下看,黃宗羲的思想還真是先進:在文章中,黃宗羲還專門列出一章談《學校》。他認為學校中要析講時事時政,要明是非之理,也要對政府行為有所監督。認為學官需要有較大的權力。學校也應廣開言路,成為輿論場所。這種學校議政,參與是非判斷的觀點在當時非常新穎。黃宗羲認為“學貴履踐,經世致用”。黃宗羲還指出,太學的祭酒,應擇當世大儒充當,其地位應與宰相相等,每年初一,天子與宰相、六卿、諫議等都得前往太學。祭酒南面講學,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無諱。郡縣的學官,也由名儒主之。每月的初一、十五,大會一邑之縉紳、士子;郡縣官亦須前往聽學官講學,而且執弟子之禮。
另外,黃宗羲還在文中提出要“限制君權”,他在文中說,人類設立君主的本來目的,“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釋其害”,也就是說,產生君主,是要君主負擔起抑私利、興公利的責任。君主只是天下的公仆而已,“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然而,後來的君主卻“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益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並且更“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而不是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對君主“家天下”的行為從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
“這黃宗羲真是膽子大,看來經受過牢獄之苦,也並不是什麽壞事,將生死看得透了,竟敢提出限制君權。”吳應熊笑著對阿九公主說。
“還有這樣的狂生?”阿九公主接過黃宗羲的文章,一看,黃宗羲認為要限制君主的權力,首先得明辨君臣之間的關系。他認為“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則設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
黃宗羲說“臣之與君,名異而實同”,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因此,君主就不應該高高在上,處處獨尊的地位。否則就該遜位讓賢, 而不應“鰓鰓然唯恐後之有天下者不出於其子孫”。至於為臣者,應該明確自己是君之師友,而不是其仆妾,“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如果認為臣是為君而設的,隻“以君一身一姓起見”,“視天下人民為人君囊中之私物”,自己的職責只在於給君主當好看家狗,而置“斯民之水火”於不顧,那麽,這樣的人即使“能輔君而興,從君而亡,其於臣道固未嘗不背也”,同樣是不值得肯定的。因為“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這就是黃宗羲的君臣觀。它對傳統的“君為臣綱”,“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綱常,否定掉了。
“這樣的人,如果在先朝,恐怕早死了一百遍了。父皇不會容下他。”阿九公主說。
“是啊,光是設立宰相這一條,就夠他掉腦袋了,真想立即召見此人!”吳應熊說,黃宗羲提出的限制君權的另一主張就是設立宰相,他認為:“有明之無善政,自皇帝罷丞相始也。”
黃宗羲認為明朝廢除宰相後設立的內閣大學士,其職責只是備顧問以及根據皇帝的意旨批答章奏,內閣沒有僚屬,沒有力事機構,其事權很輕,根本不能與昔日的宰相相提並論,內閣既無實權,而天子又不能或不願處理政事,於是就依靠一群凶殘的宮奴(閹黨)來進行統治,這就出現了明代為害至深且巨的宦官專權。
“他說得確實有道理,皇兄任命你當了宰相,現在大明一派中興之象。不過,他是有先見之明還是阿諛奉承?”阿九公主笑著問吳應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