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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那些紅金眼鯛之前,林愁先回自己許久都沒有踏足的巷子小店翻箱倒櫃了好一陣,回胡大嫂那的時候手上就多了個噴壺似的小東西。
這是個衝燈,也就是俗稱的噴火燈或者噴燈,最簡陋的手動打氣加壓的那種。
這玩意年紀估計和林愁本人有的一拚,鏽跡斑斑,不過還好還沒漏掉。
它加的是燃油,林愁準備試試虎叔那高度白酒是不是也能燒的起來。
回去往內膽裡灌了大半瓶子白酒,呼哧呼哧的打氣。
噴燈的噴嘴下面有個小托盤,倒上酒起到引火的作用,內膽裡的酒在氣壓的作用下從噴嘴向外噴,然後“哄”的一下燃成一團。
林愁嘴角抽了抽,
“虎叔喝的這玩意真的是酒??點著了火溫度還挺高的...”
噴燈可以用,只是需要調一下噴嘴的速率,盡量把火焰集中、溫度拉上去。
薑楠抱著貓,愛不釋手,
“要用來烤魚麽?”
林愁滅掉噴燈,
“算是吧。”
在胡大嫂用來放廚具的小“貨架”找了找,獲得乾海帶根*6,乾魚骨*1。
有很多種海魚的骨頭都是好東西,煲湯的時候拿來用一用是非常不錯的,與海帶根是價格最最親民老搭檔——不要錢的那種。
淋一兩滴醬油,少許鹽,大火煮沸撇兩遍浮沫再改成小火,一鍋底湯就已經算是完成了大半。
林愁聞了聞,然後撓頭了,
“怎麽沒有魚骨頭的味道?”
然後胡大嫂也湊過來聞了一下,
“咦,難道是時間放太久了?海帶味道都比魚骨重好多。”
清湯清水,甚至連魚的那種海腥味都沒有一丁點的。
林愁無奈道,
“算了,還是用新鮮的好了。”
說著,十二條紅金眼鯛就上了案板,無辜的大眼睛反射著以草綠為底的黯金色光澤。
這個眼睛,有點漂亮啊。
紅金眼鯛是非常簡單就能處理到任何人都滿意的食材,只要仔細的刮掉鱗片再由魚鰓後把頭部切掉,然後用手一擠就能把全部內髒擠乾淨,不因為別的,只是單純的這貨“肚量”實在有點小。
每條紅金眼鯛的額頭都高高凸起弧度飽滿,意味著這些魚良好的品質,應該是肖紅精挑細選過的。
林愁看著案板上十二個漂亮的魚頭,
“唔,這可不好浪費啊...”
薑楠提議道,
“燉湯吧,要不要燉湯?”
林愁還真的考慮了一下,
“不能燉湯,準備用魚骨和魚尾燉湯的,這魚頭上面的肉不多,但很精致啊,可以做成鹽烤,味道應該不錯。”
林愁找了塊還算平整的青石板,洗乾淨了放在炭火上烘著備用。
嘴上說著,手上的動作也沒落下,他將每條紅金眼鯛都分成了三部分,也就是常見的兩片肉+一根骨的分割模式,魚骨帶魚尾直接下到湯鍋裡燉著,增添“魚味”。
紅金眼鯛的肚子比較小,因此腹部的刺很少很短,切掉帶著魚刺的薄薄一層就不會覺得平白損失掉很多魚肉。
紅金眼鯛的魚肉有種豬皮凍般的質地,膩白又亮澤,肉質上的油光仿佛會跳躍一樣,給人一種活潑生動的感覺。
薑楠和胡大嫂圍過來,
“哇,這個魚肉...真的好漂亮...”
胡大嫂嘀咕著,
“看著這就能吃了啊,要是直接燉了感覺才很可惜呢。”
地處海邊的明光,對各種刺身生醃糟浸海味有一種“毫無道理”的偏愛,仿佛在明光人眼中只有“生”才是對“鮮”最大的尊重和釋放。
胡大嫂說,
“這種魚的油脂太棒了,感覺都要從肉裡流出來了。”
巷子裡吃到品質比較好的深海魚的機會不多,但並不是完全吃不到,往往得到一條合適的魚,那感覺就跟過年了似的,吃的格外認真格外尊重。
以勾股馬腳和回聲三條巷子的小范圍“風俗”為例子,適合刺身的深海魚,整條魚會以肉質不同被細分割成若幹部位,蘸汁並不是芥辣或者山葵醬,而是用魚頭魚尾魚骨配合各家不同的“秘方”調製出的濃縮高湯,佐以鮮醬油、生蠔殼內的汁水及幾種香氣馥鬱的野菜,非比尋常。
嗯,幾乎可以說巷子裡的每個主婦在有好魚的時候都是料理刺身的小高手。
林愁將連著魚尾的魚骨丟進海帶湯鍋裡,把案板上魚片通通翻了過來,魚皮在上。
紅金眼鯛魚皮漂亮的紅色由淺淡入深沉,到了脊背部位簡直像是一團火。
此時噴燈一開,真正的火焰噴湧而出,炙烤著魚皮。
“滋滋~”
油脂立刻從魚皮和肉質中濺射開來,淋漓出星星點點淡藍色的水滴般的火焰,然後又在案板上熄滅。
紅豔豔的魚皮在酒火之下滋滋作響的同時迅速收緊,將一片薄薄的魚肉生生拉扯至近乎圓柱形,魚皮的顏色仿佛隨熱力滲透進肉質中,映出隱約的靚麗的鮮豔。
靠近魚皮的薄薄一層魚肉似乎變成了半透明一般,然後再漸漸向外滲透。
林愁看到這種最佳狀態的層次感,立刻移開火焰,向下一片魚肉攻城略地。
鼻端充斥著油脂甘香,沒有一絲腥氣,有的只是來自大海深處的鮮甜,似乎僅僅依靠鼻腔就能感受得到的那種鮮甜。
薑楠的嘴巴都合不攏,驚了,
“哇...哇...哇...”
同一個字,三個音調,或許只有這樣才能表達薑楠的心情。
林愁卻還不滿意,
“酒火溫度不夠,熟度滲得太深了,嗯,要是有幾塊冰就更好了,要在冰水裡浸得透透的吃起來口感才更好。”
胡大嫂直接翻了個白眼給他——這小崽子不知怎地,越來越矯情了。
盛出一大盆蒸好的米飯熱騰騰擺在那裡,將炙烤得當的紅金眼鯛切成半厘米厚片漸次擺放,整體如盛開的牡丹。
“啊...芝麻有麽?有?太好了~”
撒上少許芝麻可以提升香氣,林愁在院子裡轉了一圈,掐了一把鮮嫩的蘇子葉,洗乾淨切成細絲擺在刺身花朵正中心。
“完美。”
胡大嫂奇怪的說,
“不是刺身麽?這...”
林愁笑笑,將鍋裡燉好的湯汁瀝去殘渣盛出,放在盆裡靜置。
“做個另類的茶泡飯吧,刺身的蘸汁很多材料都沒帶過來。”
即使魚骨上沒有很多肉,熬好的清湯中依然有不少油脂,清風一撫,很快就在魚湯表面結下一層薄薄的油皮。
林愁用筷子小心翼翼的挑起油皮,十幾分鍾的時間裡接連挑了三層。
於是整盆魚湯就再也見不到一絲油星,稍顯濃鬱厚重的淡白色中透這少許海帶的青翠。
薑楠苦惱的揉著肚子,站在大門口翹首以盼,
“虎叔真是的,天都黑了,怎麽還不回來啊?”
一會,又問胡大嫂,
“大嫂,虎叔到底什麽時候回來啊~”
and,
“啊,湯要涼掉啦!”
胡大嫂看了看時間,
“都這時候了,應該是不回來了,那邊忙的很,路又遠,不管他,我們先吃。”
“不好吧...”
薑楠說是這麽說,眼睛裡的閃亮早就將這小姑娘的心思出賣了個體無完膚。
胡大嫂目光可以形容為“寵溺”了,
“丫頭真是越長越漂亮了,再瞧瞧我家那小兔崽子,這才一年多時間啊,硬是從人家人愛的小奶狗長成了拴不住的野狗,老娘我可真是...想想就好氣啊...”
林愁偷笑,說,
“嗯,葫蘆娃確實越長越醜了,果然,小孩子小時候真不能長得太漂亮,不然長大了很容易長咧歪的。”
“可不是麽”胡大嫂非常認同林愁的說法,“你看林愁小時候,頭幾年那家夥醜的簡直了,你虎叔家原來有條狗,看見林愁他爸把這孩子抱出來就一個勁的吠啊,恨不得撲上去把林小子吃了才好,林愁爸沒事兒就嘀咕這孩子感覺就和垃圾堆裡撿來的似的~”
薑楠笑得前仰後合。
林愁:“......”
信不信我(╯‵□′)╯︵┻━┻啊喂!
林愁幽幽道,
“胡大嫂你也太記仇了,我這不就是順著你話頭兒說了句葫蘆娃長毀了麽——不過一看就是你親生的呀!”
胡大嫂拎著大杓就上來了,
“臭小子,看老娘不敲碎你腦殼!”
“哈哈~”
鍋裡的蕈子醬斑頭雁也上了桌,胡大嫂拿出一瓶酒,
“來,兩個小家夥,陪你大嫂喝點。”
酒看樣子像是胡大嫂自己釀的果酒,很香,沒什麽度數。
林愁先嘗了一口,
“咦,龍舌蘭酒?”
胡大嫂笑盈盈的說,
“對,蒸的龍舌蘭,還放了很多野果呢。”
先幹了一杯,辣得薑楠直吐舌頭。
龍舌蘭在明光算不上稀罕,做酒倒是個好東西,出來的酒氣很重,有點燥,不過裡面的果香很好的中和了酒液的“火氣”,酸甜適口。
林愁說,
“這酒可以啊,大嫂以後不做醬油了,做這種沒有度數的發酵酒也能發財,絕對的,我第一批量進貨。”
“就你小子嘴巴甜,嘁——來丫頭,還不嘗嘗你這青梅竹馬的手藝能入得了你法眼不。”
薑楠瘦削白皙的臉再次鍍上紅暈,
“不呢,先嘗大嫂做的大雁,我還沒吃過大雁呢,不知道比起我的鵝哪個味道更好?”
林愁夾起一塊斑頭雁肉,
“大雁也叫野鵝,兩者肉質有相似的地方,不過大雁的飛禽味野味更重,更香,肉質緊實筋道。”
“你看這個顏色,燒出來之後大雁肉甚至比雁來蕈顏色還要重,基本就是暗黑色了,生時的大雁肉是暗紅色,而鵝肉是鮮紅色,天鵝肉的顏色介於兩者之間。”
“要說更多的我就不知道了,還是吃了再說吧~”
一口下去,立刻就能感受到斑頭雁肉質的內“勁”,由於常年飛行,注定了大雁的肉質感十足,根本不會柴。
這是很瘦、很彈的肉。
給人的感覺就是每一絲每一束肌肉中都有一道或者幾道的筋頭兒,咬下去的時候恨不得當場彈開你的牙齒,那底氣老足了。
如果嘴裡的大雁肉會說話的話,估計應該是這樣嬸的,
“莫挨老子!!”
油脂不會多,甘香的肉質滿是一種自由的、野性的“野味”,絕對能滿足任何人對於飛禽那句“寧食飛禽四兩,不吃走獸半斤”的向往。
胡大嫂和薑楠的眼睛亮晶晶的,這是人類對美好事物的本能使然,美食會讓人加倍快樂——比肥宅快樂水讓人更快樂。
品味著斑頭雁肉的濃香後,那深深隱匿在肉質中的菌菇奇鮮才開始“作怪”,雁來蕈的任何一滴汁水都沒有浪費,全都與雁肉在最深層次完美的結合、醞釀、發酵出更加美妙的滋味。
這道菜用了一個“醬”字,但並不能將所有的一切都完美的形容出來。
還不夠!
濃稠厚重烏沉沉的湯汁、雁肉、蕈子,好像整鍋裡只有辣椒才帶上了一點鮮豔的色彩,除此之外,一片烏漆嘛黑毫不起眼。
看上去如此“嚴肅”如此“深沉”的東西,吃到嘴裡嗅在鼻端才會發現,它的香氣和味道都是輕盈的、悠長的,就像大雁南遷時揮動的翅膀以及身下飛逝的氣流。
一切與看上去的截然不同,或者說恰恰相反。
這鍋食材交織在一起時,似乎就是在刻意的將一切鋒芒都隱藏起來——只有當你嗅到鍋裡蒸騰的熱力、滾滾而來的香氣時,才會為它所震撼,所更加震撼。
林愁的吃相簡直對不起一個專業廚子的“尊嚴”和“挑剔”,
“香啊,真香,好吃到翹腳~”
再將圓滾滾飽滿的蕈子放入口腔,
“唔~”
雁來蕈有一種堪稱神奇的柔韌質地, 像是滿腔湯汁的氣球,隨著牙齒咬下,滾燙的湯汁綻放。
“嘶...哈...好燙...”
不需要找尋,濃鬱的肉香瞬間從蕈子中給予口腔最大限度的衝擊,那一瞬間的滿足,實在非語言可以形容。
尤其是吃到最後,那股子淡淡的又醉人的酒香在口腔中持續累積,越吃越是過癮,越吃嘴裡、胃裡和身體就越是火熱。
林愁呼出一口熱辣辣的香氣,
“感覺巷子裡的每個人都有一手壓軸的好手藝。”
這小子抱了個拳,嬉皮笑臉道,
“胡大嫂,在下受教了!”
胡大嫂:“信不信我拿杓子敲你腦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