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他突然拍了下腦袋,臉上神情就像是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我發現你們寫小說的,十有八九是個嗜吃之人。”
“啊?”我一愣,問道:“為什麽?”
“你看啊,”他娓娓道來,“你們不管其它寫的怎麽樣,但隻要寫到吃的,則必是極為精彩的,讓人看著食指大動、垂涎欲滴――而如果是一個不嗜吃的人,決計是寫不成這樣的!”
他見我臉上依舊生疑,便開始如數家珍般地說道:“汪曾祺先生的鹹鴨蛋、鹹菜茨菇湯,李碧華先生的蛋撻、鹵水鵝,金庸先生的炸蜈蚣、叫花雞,古龍先生的牛肉面、炸子雞……”
他說到一半,突然沒了聲音,我正疑惑間,就見他竟開始自顧自吞咽起口水來。
“我不知道他們,”我看著好笑,搖了搖頭,慢慢道,“但我大概是因為,歷盡紅塵百多事,魂斷才明蒼天吝。尋情覓愛求不得,退而一碗老餛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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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當路鳳凰第一次睜開眼睛的時候,她的雙眼是茫然又混沌的,就仿佛剛從母親子宮裡出來嗷嗷大哭的嬰兒第一次停止哭泣,而撐開了的懵懂雙眼。
三秒後,路鳳凰忽然意識到自己是從一個長長的睡眠中剛剛醒了過來;四秒後,她皺了皺眉,感到有些偏頭疼;五秒後,她覺得該起床做飯了;六秒後,她驚訝地注意到接近床尾的床上正橫著一條貫穿了整張床的刺目亮線;七秒後,她發現那條線原來是由於窗簾沒合緊而漏進屋內的光線;八秒後,她根據光的亮度推測出,現在已經不早了;九秒後,昨夜的記憶從大腦深處紛至遝來,她才發現身邊的陳輝不見了。
十秒後,她終於完全蘇醒了過來。
她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按下電源鍵――9點34分。
她放下手機,輕撫著隱隱作痛的右額下了床,搖搖晃晃地走到窗簾邊,“唰”地一下打開了合在一起的窗簾。
屋外的陽光好像瀑布一樣傾瀉進來,使得本來還有些昏暗的屋子刹那間亮堂起來,地上轉瞬間布滿了光與影形成的花紋――那是鐵皮窗的樣子。
路鳳凰的臉上露出了些驚喜的神色,輕皺著的眉頭漸漸舒展開來;撫著額頭的手慢慢放下,和另一隻手合抱在胸前――她就這麽站在窗前,靜靜地沐浴了會兒陽光,似乎在這暖洋洋的光下,連她的頭痛都減輕了許多。
她在窗前站了一會兒,才覺察到已經餓極,於是轉身去了洗手間。
走在路上的時候,她還在考慮是做飯吃還是出去吃;而在開洗手間門的時候,她已經決定好就去離家不遠的小店裡點上一籠湯包外加一碗鴨血粉絲湯,當她的早午飯。
可當她站在鏡子前的時候不禁一愣――她看見的是一個嘴唇發白,面容憔悴的女人。
她忽然開始思考起婚姻帶給她的到底是什麽;她發愣了有兩分鍾,卻沒有得出一個讓她信服的答案……
十分鍾後,路鳳凰拿著手機、錢包和鑰匙,穿著拖鞋走出了家門,沒有化妝;出了小區,她發現昨夜遇到的乞丐還在那裡,於是隨手從錢包裡找了張二十元錢,扔在了那乞丐面前的碗裡,什麽話都沒有說,就又朝著小店走去。
至於陳輝?
必是去上了班。
以往時候,路鳳凰總會在七點半起床,開始做早餐,而陳輝則在八點起床;洗漱後兩人在同一張桌子上吃早餐,有時會有三兩句的交流;而到了八點半的時候,
陳輝就必須從家出發,因為要趕在九點之前到公司上班。 這樣的早晨,不知是在路鳳凰與陳輝婚後的第幾年起,就開始變得雷打不動,再不曾有過一絲變化。
以至於當路鳳凰今早起床發現陳輝不在身邊的時候,一下子就猜到了原因,並且有種淡淡的欣喜。
而她昨夜到底是幾點睡下的?
是半夜還是凌晨?
是一點還是三點?
她不知道,那也沒有意義;她只知道睡前記憶的最後一秒,柔軟舒適的席夢思上,隻有她一個人。
進了小店,路鳳凰笑著跟老板打了聲招呼,點了一籠湯包和一碗鴨血粉絲湯後,就尋了個靠門的座位坐下,靜靜地望著店外步履匆匆的行人,神情出神,不知在想些什麽,抑或是什麽都沒有想。
沒有多久,一籠湯包和一碗熱氣騰騰的鴨血粉絲湯就端了上來。
七個湯包圍著一個湯包被放在圓形的竹籠屜中,死面蒸熟的湯包雖然皮極薄,卻不似蝦餃一般晶瑩剔透,鼓鼓的肚子處更有隱隱的發暗――那有時是鮮嫩的肉陷,有時則是滿嘴溢香的雞汁湯。
南京的上等湯包吃到嘴中,必是要有熬製很久的雞湯味道的,既能提鮮,又能增加口味的層次感,像大多數湯面,所用的“湯”,多以雞湯,也是為此;而肯德基的土豆泥,香味濃鬱,堪稱一絕,這雞湯也是功不可沒的。
視線滑至鴨血粉絲湯:其上的香菜隨著熱氣蒸騰而旋轉浮動,引出一陣又一陣濃鬱的鴨油香味;鴨血、鴨腸、鴨胗落在碗底,用小杓輕輕一攪,便被卷了上來。
一口吃下去,鴨血滑,鴨腸韌,鴨胗脆,混在一口鴨味十足的湯裡,那可真是妙到巔的享受,而這之後往往再吃上一口的溜滑粉絲,倒更像是某種節製了。
南京鴨血粉絲湯的味道,是得用“鴨味”形容的。
路鳳凰聞著撲鼻的香味,先是抿了一口鴨湯,鴨湯從舌尖流到舌根,鴨味也從嘴巴冒到了腦裡。
路鳳凰感覺像一整天都被打開了一樣的醒神,興致勃勃地又看向了鴨血粉絲湯的旁邊――那一份大腹便便的誘人湯包。
這時,她忽然發現了一個有趣的規律:在南京,做湯包好的小店往往鴨血粉絲湯也做的地道,而做鴨血粉絲湯一般的店,則往往湯包也做的糟糕。
這家店的鴨血粉絲湯做的地道,這湯包自然也鮮美多汁。
路鳳凰挑了一個相比較下最好看的湯包,用筷子夾著包子收口處慢慢送進口中,隻敢輕輕咬破一個小口,然後,便仿若得了赦免一般地吸吮進大部分鮮、燙、甜、鹹的湯汁,才又咬下第二口,第三口……將湯包吃下。
她滿足地笑了。
她常常覺得,湯包就如同包好的烤鴨,必是要全部放入嘴中,再在口中開始咀嚼混合,才是能品嘗到最佳味道的。
但可惜的是,若是把湯包整個放入嘴中,則人又會被燙得滿嘴水泡。
不過在這點上,湯包倒是較烤鴨更像人生――最好吃的時候,因為湯汁太燙而不能全部放入嘴中;待終於能全部放入嘴中的時候,卻是湯包涼了下來,味道已經褪色太多的時候。
路鳳凰曾試過在湯包尚熱燙的時候將湯包整口吃下。
當時,那湯包在嘴裡炸裂,溢湧出的湯汁好像在嘴裡沸騰,她忍著疼痛沒有吐掉,嘴巴飛快咀嚼,趕緊咽下,動作麻利得,就像尾巴起火而飛奔找水的貓。
那可真燙!
那可真疼!
不過,卻也是她吃湯包上百次中,覺得最美味、最令她回味無窮、最令她每每回想就嘴角帶笑的一次。
就這麽一次。
手機在桌子上“嗡嗡”震了起來,路鳳凰按開手機,臉上一凝――那是王宏晁發來的短信。
“三天后有一場馬術表演,我有兩張票,你想一起去看嗎?”
路鳳凰看著手機屏幕上的短短十幾個字,自問道:我想去嗎?我該去嗎?
這兩個問題她隻想了兩秒鍾便想出了答案,繼而又自問道:我該告訴陳輝嗎?我要告訴陳輝嗎?
這次她不到一秒鍾就想出了答案,接著用兩秒鍾的時間編輯好了短信,發了出去。
她正要放下手機,將自己余下的早午飯吃完的時候,手機又響了,這次響起的是彩鈴。
路鳳凰看到來電顯示,臉上露出一絲笑意,是喬喬。
“鳳凰,你要重出江湖怎麽也不跟我說一聲?要是早知道你去,我也不會找各種理由把這富二代搞的晚宴給推了,就為這個,我家老頭子好幾天都沒給我好臉色看咧。”
“什麽叫重出江湖啊?我進去過嗎?”
“好了好了,不說這些了。你快告訴我,你怎麽突然開竅了?陳輝他…他不想讓你在家呆著了?”
“什麽叫他不想讓我在家呆著了啊?隻是……隻是那是個晚宴,兩個人去最好。”
“他讓你去的?”
“………”
“那你現在是怎麽想的呢?”
“我想工作。”
“為了陳輝?”
“為了我自己。”
“你總算想通了,女人啊,最忌諱的,就是在婚姻中迷失了自己。”
“讓我迷失的,從來不是婚姻。”
“行行行,你厲害。不說這個了,你跟那個富二代什麽情況啊?”
“怎麽問起這個?”
“你以為我是怎麽知道你去了昨晚的宴會?那個宴會一經報道, 就在網上引起了巨大反響。你也知道,富二代,慈善宴會,單憑這兩個詞組合在一起,在國內就會有多大的熱度,更別說那宴會上,聚集了現在不少的社會名流。
喬喬接著道:“那富二代又趁勢宣布成立了一個什麽基金,聲勢浩大。而那新聞裡的第一張圖片,就是你跟那富二代交談的照片,看起來十分親密――你之前認識那個富二代麽?怎麽坐到他旁邊去了?”
“……不認識,當時情況有些複雜,很難說清楚。”
“陳輝也不生氣?”
“他事先知道。”
“………”
“喬喬。”
“嗯?”
“謝謝你。”
“……對了,雲大一百一十年校慶下個月就辦了,你想一起回去看看麽?”
“………”
“我知道你當年跟班主任有矛盾,但這機會我覺得挺難得的,畢竟有許多好多年沒見的老同學,在這天會回學校看看。就算不想搭理班主任,也能跟老同學敘敘舊啊。”
“我去!”
路鳳凰放下電話,臉上失魂落魄,半靠在椅背上,望著店外行走匆匆的行人,又怔怔出起了神……
不知過了多久,等她再回過神來時,卻發現湯包和鴨血粉絲湯早已涼透,驀然歎道:“就這麽一次啊!”
話音剛落,她便挑起一個冰冷的湯包,一口吞下。
她本來就隻是想吃個早午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