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酒拔出了燕悟刀,慢慢走到“鬼”的跟前去。
所謂的“鬼”用他僅存的左眼,愣愣地看著金小酒的一舉一動。他對自己現在糟糕的處境,已經不能再發表任何感慨了。原本以為遇見一個小童終於有了一線生機,沒想到,這個小童有點……有點……變態。
“我……我是鬼……”那人還半天才說出一句話來,他想,就算對方不願救命,至少別害他。小孩子嘛,嚇唬嚇唬,一定會跑開的。
事與願違。已經站在“鬼”的腳邊的金小酒眨了眨眼睛,說:“對呀,我知道,你不用再強調了。”
“你……你不應該害怕嗎?”那人結結巴巴地說。
“我害怕呀。”
“害怕不應該跑嗎?”
“咦?誰說的?我非常害怕,所以跑不動了。”
那人語塞:呵呵,你這是害怕的樣子嗎?怎麽看著那麽得意和興奮呢?
金小酒在“鬼”的周圍晃悠了兩下,似乎有點為難。
那人有氣無力地問:“你在幹什麽?不敢下手了?”
“哪裡哪裡。我只是在考慮,到底從哪下手才好,”金小酒一手拿著刀,一手插著腰,“金觴跟我講,鬼都是能化成白煙飛走的。我若是一刀扎過去,你化成了白煙飛走,我回了家還怎麽證明我的英勇?不如……”
那人:“……”
哎,這樣的孩子,就是閻王爺親自還陽,恐怕也要嚇得腿抖。
“不如,我就砍下你一條手臂帶回家——你的手臂不會化成白煙吧?”
“你不知道我是誰。我是……”
“不重要。都是以前的事的,你不必說。”
原來這小娃娃真的把他當成了鬼。他剛剛是在開玩笑好不好!
見鬼啦!
那人強撐著一口氣,憤怒地說:“我林延文上輩子到底造了什麽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就算要死了,還遇見這麽個混小子!老天爺,你混蛋!”
金小酒無辜地撓撓頭,說:“你這個人真奇怪,怎麽跟我父王說的話一模一樣?嗯,敢罵老天爺的都是好漢,你,是個不錯的鬼。”
被金小酒“慷慨”表揚了的林延文一點都不高興,而他一生氣,直接昏過去了。
鬧騰了半天的金小酒總算明白,眼前的這個東西,並不是鬼,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因為她父王說過,鬼會被她氣活過來,而林延文,要死了。
金小酒收好燕悟刀,從馬背上取下水囊,給林延文喂了點水,等了半晌,林延文醒了。
金小酒拍了拍林延文的臉,說:“說謊話會爛嘴角。明明是個人,為什麽要吹牛?”
林延文無奈地想:吹牛?誰知道你這個小娃娃不按常理出牌啊?一般的孩子,多少都會有點同情心的吧,就算沒有同情心,人性總會有的。你怎沒有呢?
金小酒問:“你哪裡來的?”
“常山。”
“常山是什麽山?”
“常山不是山,是一個很遠很遠的縣。”
“那為什麽叫‘山’?”
林延文:“……它……就是叫那麽個名字。三國時有個趙雲,就是常山人。”
金小酒問:“我不認識趙雲——你是怎麽過來的?”
“走著。”
“沒有馬嗎?”
“我很窮。”
金小酒抽了一下鼻子:“唔,我看出來了。”
林延文:“……”
“你來做什麽?”
林延文斟酌了半天,
還是說了實話:“還錢。” “還給誰?債主在哪兒?”
“雲安城往來米莊的米老板。”
“還有姓米的?他家的米應該很多。”
林延文覺得,還是昏著比較好。
“餓了嗎?”
終於問了一句有用的。林延文點點頭。
“可是我沒吃的。”
林延文又昏過去了。
金小酒喚了兩聲,林延文沒醒,金小酒推他,他也沒動。天有點冷,沒有吃的是不行的。金小酒把雪裡飛扔在林延文身邊,跑到草地裡挖鼢鼠去了。
林延文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天快要黑透了,彌漫的肉香讓他在黑暗裡難得激動起來。金小酒瞧他動了動,將一塊剛烤好的鼠肉遞了過去。
林延文毫不猶豫,搶過肉來就往嘴裡塞,轉眼就把肉吃了個乾淨,連帶咳喘了半天。
金小酒勸他:“別急呀,我逮了七隻鼢鼠,有的是肉吃呢。”
原來是鼠肉,林延文咳嗽得更厲害了。
金小酒適時地遞上了水囊。
林延文喝了水,問:“鼠肉你也敢吃?”
金小酒塞了滿嘴的肉,疑惑地說:“為什麽不敢?很好吃啊。你不知道,鼢鼠的肉是我吃過的最香的肉,而且它的皮毛也很好,拿來做箭囊、護膝什麽的最好了。 ”
林延文嘴角有些抽搐,他不知道,北境的人們,生活竟然如此……嗯……與眾不同。
金小酒又遞上了一塊肉,問:“還吃嗎?”
林延文原本想說不吃的,可話還沒到嘴邊,就被肉香驅散了。他接過鼠肉,又是一陣狼吞虎咽。
吃完了肉,金小酒把滿是油的髒手往衣服上抹了抹,站起來,說:“天黑了。這個地方常有狼出沒,不能久待,得走了。你能走嗎?”
林延文動了動自己的腿,說:“我的腿受了點傷,有些浮腫,怕是行動不便。”
金小酒說:“那你騎馬,我帶著你,我們往北走,只要看見帳篷就安全了。”
隻好這樣。
林延文坐在馬背上,想著他一個大男人騎馬,反而要讓一個小孩子在地上走,有些過意不去,說:“讓你步行,實在抱歉。”
金小酒仰臉,一本正經地說:“你要覺得不好意思,我騎馬你走著,也行。其實我也累。”
林延文抽了自己一巴掌,再不敢說話了。
這孩子不一般,尤其是一張嘴,不,是腦子,腦回路實在清奇。
大約走了一個時辰,終於見到了帳篷。一路上總有狼的嚎叫聲,嚇得林延文一陣一陣地出冷汗。而金小酒一直表現的很坦然,她心裡一直盤算的是,過兩天養幾十條狗,把周圍的狼窩端了,扒了皮,不知道能做多少件皮裘。
在帳篷裡借宿了一宿,第二天,在林延文的懇求下,金小酒將他帶了出來。
他們的目的地,是雲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