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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長安》第31章 當年那人
  “與黨爭有關嗎?”金小酒謹慎地問。

  “無關。”辰醉肯定地回答。

  得到了辰醉的答案,金小酒思考半晌,說:“我可以瞞著朝廷,給金觴寫一封信,讓他把藥方抄一份送過來。”

  辰醉低下頭,藏在衣袖裡的手稍稍握緊,片刻之後,他說:“如此,多謝郡主了。”

  今晚只是片刻的交談,讓金小酒對辰醉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轉變。她發現,辰醉並不完全是一個勾心鬥角的謀士,他有是非觀念,有報國情懷,更重要的是,他對金小酒沒有壞心眼。他只是有很多難言的秘密,他像是一扇關緊了的窗子,需要有人慢慢把它推開。

  金小酒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個能“推開他”的人。

  坐了大半天,時間已經過了亥時。小雨似乎也累了,終於停歇,隻留下似有非有的水滴,從屋簷上落下來。

  辰醉站了起來,說:“靖邊王怕是在府上等郡主的消息呢,郡主還是回府吧。”

  金小酒沒站起來。

  她不想回府,跨進門檻,就意味著一頓打在所難免。

  辰醉說:“不如在下再陪郡主走一段?”

  “不用,我家那個老頭子又不會因為你幫我就少抽我兩鞭子,天也晚了,你回去吧。”

  辰醉應了一聲,卻沒回去,而是跟著金小酒慢慢往靖邊王府走去。

  “靖邊王總打你嗎?”辰醉冷不丁地問。

  金小酒將淺水窪裡的積水踢起來,引出嘩啦啦的水聲,說:“雖然實話實說有點傷自尊,但謊話說多了會爛嘴角的。我小的時候淘氣的厲害,打架、賭博、野獵、劫鏢,什麽事都做過,什麽禍都闖過。老頭兒總懷疑我生錯了性別。嗨,我是他生的,他把我生錯了,跟我有什麽關系?”

  辰醉被逗得笑出了聲,感歎道:“難為王爺了。”

  “他揍我,你還幫他說話?真不仗義!”金小酒說。

  辰醉問:“我就奇怪了,你小時候那麽淘氣,怎麽會突發善心,救我恩師呢?”

  “你說林延文啊?因為他當時實在太嚇人了,我覺得好玩。”

  這是什麽邏輯?“嚇人”為什麽會“好玩”?

  辰醉問:“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金小酒說:“你是不知道,當時林延文那狼狽的樣子……”

  十一年前,仲春時節,廣袤的草原上乍暖還寒。

  那時,金小酒只有六歲,因為把她父王用來送信的四隻鴿子逮來,烤著吃了,被她父王一怒之下趕出了家門。她獨自一個人,牽著她的那匹老馬,漫無目的地溜達。

  那匹馬是她的第一匹馬,名叫雪裡飛。年紀已經很大了,卻是一匹久經沙場的馬中驍將。金豪把這匹馬給金小酒,不只是因為它溫順和善,更是因為它熟悉草原各個角落,甚至周圍的每個州縣、村落,它都了解,走多遠都能回家。

  金小酒現在騎的馬叫赤鬼,因為這匹馬全身赤紅,像浸了血,唯有馬鬃是深沉的黑色。這匹馬性子烈,和金小酒對脾氣,是她在萬馬堆裡挑出來的,當時為了馴服它,金小酒差點被馬踩死。

  金小酒讀書不多,唯一喜歡的,就是江湖話本和英雄傳記。她聽說三國時關雲長騎的馬叫“赤兔”,她佩服關雲長的忠義,就仿著“赤兔”的名字,給自己的馬起名“赤鬼”,有時候開心了,就會叫它“小鬼”。

  金小酒牽著雪裡飛,走出了常陽州,走過了雲州,眼看就要到雲安城下了。

微冷的風垂刮著大地,吹起漫天的風沙。一人一馬,在天地間顯得如此渺小。  走了快一天了,半路上隻吃了一個硬邦邦的餅子,金小酒餓了,餓了的金小酒最喜歡吃肉,可是她“出門匆忙”,沒有帶肉。沒有肉怎麽辦呢?嗯,不如挖鼢鼠,烤了吃,好歹也能填飽肚子。

  這樣想著,金小酒偏離了去雲安城了官道,往草原深處走去。

  沒走多遠,能看見一個山包,金小酒知道,這附近有狼群。經過一冬天的忍饑挨餓,野狼們也要打牙祭。還是走快些為妙。

  剛翻過一個小山包,斜眼一看,一塊石頭後面,赫然露出一截衣角來。

  金小酒嚇了一跳:荒郊野外,連個鬼影子都沒有,哪裡來的衣服?

  可金小酒就是那麽一個喜歡尋找刺激的人,六歲的丫頭,竟然壯著膽子走了過去。

  靠著石頭坐著的是個人,卻不是個正常的人。他又黑又瘦,皮膚像乾枯的樹皮,若說他只有四十多歲,誰也不會相信。衣服破爛肮髒,絕不比乞丐好哪裡去。他歪著頭癱坐著,左眼緊閉,右眼卻半張著,露出裡面渾濁的眼白,不用猜就知道,他的右眼已經瞎了。嘴巴乾裂蒼白,周圍掛滿了胡渣,讓棱角分明的臉更顯得憔悴、蒼老。

  金小酒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從後背直衝到頭皮的恐懼讓她汗毛都豎了起來。

  她見過死人。生長於那樣的家庭,雖然年紀小,但她已經親眼見過戰場的拚殺和爭奪,對生死有了初步的認知。可這並不代表,在荒涼的、一望無垠的草原上,看到一個勉強稱得上是人的東西,會坦然接受,更何況,這個人並不正常。

  金小酒拉著雪裡飛,轉身要走。

  或許是馬蹄聲有些刺耳,那個人輕輕動了一下,喉嚨裡發出輕微了哼聲。

  金小酒嚇了一哆嗦,再看那個人時,發現他的左眼睜開了一條縫,而右眼,白乎乎的一團,在慢悠悠的蠕動。

  那人感受到人影的晃動,有些激動,想直起身來,可惜太過衰弱,只是將身體擺正了一點罷了。只不過是小幅度的動作,已經讓他咳喘連連,額頭上冒出了冷汗。

  金小酒深吸了一口氣,問:“你……是人是鬼?”

  那人好不容易平複了咳喘,對著金小酒扯出一個笑容,雖說這個笑容放在金小酒的眼裡,比哭還恐怖:“我?我是鬼呀。”

  “瞎鬧!”金小酒驚歎了一聲,“小爺我今天真的見鬼了嗎?”

  這話被一個小童一本正經地說出來,實在滑稽。那人的笑更濃了幾分。

  金小酒從後腰上拔出一把刀來。

  這把刀名叫燕悟刀,是金小酒的防身兵器,也是當世“兵器排行榜”上位列第十名的寶貝,是去年生日的時候,雲安城守備洛子峰送給她的。

  說是“刀”,其實只有匕首一般大小,最適合殺手近身搏殺。它的雕刻和式樣並不扎眼,通身黑色,只在刀把上,嵌了金色花紋,構成了不規則的圖案。它的珍貴之處在於材質。它是由一塊天外飛來的玄鐵打造而成,刀刃鋒利無比。若是在刀面上輕輕彈擊,它就會發出錚錚的響聲,像極了寺廟裡的鍾聲。

  那人問:“你要做什麽?”

  金小酒豪氣地回答:“我要是能把鬼殺了帶回家,應該會很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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