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沒能寫完,明早更替本章,抱歉。
夜晚宣告著白天的辛勞終於結束。黑夜讓無數體力勞動者不僅從社會監督中解脫出來,也從工作的懲罰性的時間中解脫出來。《約翰福音》上說:“夜晚到來,人們不再需要工作。”英國某些地區的“盲人的節日”這一說法,習慣上標志著夜晚的到來,此時天色太暗,無法工作。西班牙俗語也說:“太陽落山,工人們自由了。”
在中世紀的許多行業中,上夜班是非法的。市政規定嚴禁夜晚繼續工作,甚至在冬季宵禁鍾聲前的幾個黑暗小時裡也不行。1375年,漢堡市政當局要求,在秋天“太陽變成金色”時以及冬季“夜晚到來時”,蹄鐵工人必須停止工作。這倒不是說中世紀官員們非常關心工人的身體健康。而是因為夜晚加班除了褻瀆神靈外,還有引發火災的風險。此外,將行業活動限制在白天,在製訂稅率和製訂價格上便於對經濟活動的規范管理。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工匠自己也常常限制工作時間。工匠藝人發現,夜間燭光太暗,根本無法使用鑿子、銼刀和其他精密工具,為了榮譽和利潤,也得停止工作。一名熟悉的格言說:“夜間乾活是對白天工作的搗亂。”從12世紀開始,英格蘭的行會就嚴禁夜晚乾活。首當其衝的是那些需要聰明才智、敏銳視力和充足照明的熟練行當。法國13世紀出版的一本《行業手冊》嚴禁金匠和銀匠在夜間乾活,因為“夜晚的亮光無法讓他們真正把活乾好”。在法國第戎發生的一起街頭騷亂中,有位刀具商就因為讓工人加班到很晚而被捅了幾刀。對夜間任何商貿活動,人們更多的是根深蒂固的懷疑,這不僅是因為黑夜總是與魔鬼聯系在一起,而且因為不知情的顧客只能聽憑那些不誠實的店主的擺布倫敦馬刺行會就在1345年譴責過不法商人的“弄虛作假”。有句古話說:“千萬不要在燭光下挑女人,也不要在燭光下挑布匹。”
盡管如此,中世紀裡,並非所有城市和村莊的工作都會在黃昏結束。例外的情況很多,如鄉間一些必須趕快乾完的活或不需要技術的活計。14世紀佛羅倫薩一家大型織布公司的帳本中就有“夜”這個詞,表明工人們一直乾到半夜。在聖奧梅爾,1358年規定的那些可以在鍾聲後繼續勞作的人就包括水手和織布工。一位中世紀詩人曾抗議不願意熄滅鍛鐵爐的鄰居:“從未在夜間聽到過這樣的噪聲,/無賴的叫聲和叮當的敲打聲!”就連裁縫和鞋匠偶爾也會借著燭光乾一些粗活。他們通常都是為貴族趕製衣服和鞋子,因而可以不受禁令限制此外,為第二天的集市而忙碌的工人也不受此限。有一年冬天,路易十四特許巴黎的手套工人工作到晚上十點。那時,手套定單堆積如山,而且師傅們抱怨,如果不讓學徒和仆人晚上乾活,他們就會賭博。除了帶來利潤,勞作還是一種社會控制方式。
不過,到近代,夜間勞作的現象開始呈現上升趨勢。隨著新市場和新生產商的出現,地方經濟開始向四周擴展。盡管仍然擔心引發火災,行會和市政當局仍采取了較為寬容的政策。例如,在瑞典,啤酒生產變得異常重要,啤酒商們可以整夜工作。阿姆斯特丹的情況也一樣。1573年某天凌晨兩點被巨響驚醒時,沃爾特雅科布森修士懷疑這是附近啤酒廠“將啤酒倒進大缸”的聲音。但是,大多數行業的作息時間仍然與城市中產階級的作息時間相同,一天的工作總在天黑時結束。嚴格地說,按照英格蘭1563 年頒布的《工匠條例》,所有工匠和其他勞工春夏兩季的工作時間為早晨五點到晚上七八點鍾左右,秋冬兩季為黎明到黃昏(每天休息和吃飯的時間為兩個半小時)。在17世紀的法國,詞語“白天乾活的人”指那些從日出工作到日落的人。在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對大前巴黎的生動描述中,記錄了每天日落時大批木匠和石匠回家時的情形,街上會留下白色的石膏腳印。
總而言之,大量證據顯示,工業化以前的夜間勞作情況非常普遍,尤其是在秋天到春天這段白晝最短的日子裡。盡管黑夜裡沒有了亮光,無數人仍然在城市和鄉間辛勤地勞動著。一位英格蘭作家在1680年寫道:“在這個時代,工匠們以及那些手頭有活的人都養成了熬夜乾活的習慣。”有些人隻延長幾個小時,而另一些人則一直乾到午夜過後。17世紀的一句格言證實了這一點:“白天想乾多少就乾多少,晚上能乾多少就乾多少。”蘇格蘭也有一句老話:“如果晚上有活乾,就趕緊讓馬進馬廄,讓妻子上床睡覺。”
都是誰在夜間勞作,為的又是什麽呢?勞動究竟是出於自願還是迫於無奈?這些問題的答案之一便是勞作時間的不固定。工人的勞動強度因為日期、時間而有所不同。安息日是休息的時間,其他日子裡勞動者也沒有嚴格遵守固定的作息時間,而是自己決定完成農舍、小作坊活計的速度,或者農場的勞作的速度。據e.p.湯普森說:“在他們掌控工作方式的地方,工人們總是時而猛乾一陣子,時而閑散一會兒。”我們無法確定這些人在當時勞動力中佔多大比例,不過,顯然許多人將本可以提早乾完的活推遲到了晚上,不管晚上的節奏是不是也像白天那樣慵懶。白天的時間不僅用來乾活,還用來閑聊和喝酒。有些行業,如麵包烤製業,由於行業特殊的要求,必須整夜勞動,另一些行業則會因為突然增加的定單而忙碌起來。當時商品都是按需生產。赫福德裁縫店的學徒約翰戴恩,曾“一連熬了三個通宵”,因為他的師傅“必須趕製出許多軍大衣”。玻璃工雅克-路易梅內特拉整整忙了一夜,給旺多姆的一座教堂製作玻璃窗戶,因為第二天他必須交貨。1722年,一位倫敦鞋匠在店鋪中一直乾到將近午夜,“因為當晚他必須做好一雙鞋。”
不過,生存壓力既不是個人好惡、乾活的速度,也不是“工業化以前的道德倫理”才是夜間勞作最常見的原因。有句英國諺語證實了這一點:“白天的時間太短,要乾的活太多。”夜晚讓家境不好的人在一天的辛勞後仍能找到賺錢的機會。伊麗莎白時期的作家托馬斯德克爾在一篇描寫燭光的文章中問道:“你的身邊有多少貧窮的工匠過著舒適的生活?”倫敦的托馬斯隆一連幹了兩個晚上才“掙到錢”交房租。詹姆士克萊頓牧師說:“一天當中最苦的活常常落在窮人身上,而且是在上帝和大自然分配的休息時間裡。”同樣,在弗蘭科薩切蒂14世紀所寫的一則故事中,一個名叫伯納米科的人問鄰居:“你真的窮到非得在晚上乾活嗎?”
城市裡的各種體力勞動者都是夜裡乾活的窮人。英格蘭各個家庭裡都有時刻聽候主人使喚的仆人。有些家仆,如內侍和女仆,天黑後還要完成分派的活,比如鎖門窗、鋪床、剪燭花。一位荷蘭作家說,如果有客人到來,家中的女仆可能一直要忙到凌晨兩三點鍾才能睡覺。家庭之外,搬運工和送貨工這樣的體力勞動者偶爾也會忙到深夜。凌晨兩點,倫敦工人約翰湯姆遜被叫去將壓艙貨物運到泰唔士河旁的一艘船上,因為決定泰唔士河裝貨時間的不是亮光,而是潮汐,漁民也跟搬運工一樣。夜晚的城市街頭到處都是小販,如每天晚上在巴黎出售蛋奶烘餅的年輕小販。我們可以在賈塔諾祖姆皮尼的威尼斯版畫中看到,大人和小孩借著月光在叫賣一些容易變質的食品,如牛血和新鮮牡蠣。一個少年叫喊著:“快來買我的貽貝,非常新鮮。”在羅馬,小販們在夜間出售白蘭地,以驅散夜間的“濕氣“。“拾荒的人”會出現在任何地方,他們在小巷中尋找遺落的破衣爛衫和可以賣給造紙廠的物品。有時塞繆爾佩皮斯會在晚上回家的途中遇到一個提著燈籠“撿破布”的男孩“有時他一天能撿三四蒲式耳破布,每蒲式耳可以賣三便士。”撿到的馬糞也能帶來小筆收入。有些人則在人群散去的市場攤位上翻找著,希望能找到麵包、蔬菜和肉屑來賣錢。其他人則走街串巷地收集糞便,賣到鄉間去做肥料。糞便也能變成錢。歌德在那不勒斯發現街頭的男孩和農夫們“天黑後仍不願離開”,因為“騾馬的糞便”也是座“金礦”。
普通百姓會在夜間從事各種簡單的技術活。為了滿足不斷發展的製衣業的需求,英格蘭織布工會在織布機前一直忙碌到晚上十點,甚至冬天也是如此。歐洲大陸的情況也差不多,例如,裡昂市的織布廠的男工、絲綢廠的女工會從早晨五點鍾一直乾到晚上九點。裁縫、鞋匠、製氈工和染工也是長時間工作。蘇格蘭有句諺語:“自由民睡覺的時間也是鞋匠們的晚餐時間。”在海牙,大衛貝克1624年1月某晚九點鍾回到住處時,他發現“裁縫亞布拉罕還在我家乾活。”18世紀一本介紹倫敦各個行業的手冊說,製作羊油蠟燭的人,“工作時間不分白天黑夜,只看季節是否允許,或者人們是否需要。”因患天花而雙眼幾乎失明的少年湯姆龐達爾每晚都要為一個做蠟燭的人切割蠟燭芯。
石匠、木匠和其他建築行業的工匠晚上乾活是常有的事。在佩皮斯位於希辛巷的家中,乾零活的工人們一直乾到深夜。1660年聖誕前夕,佩皮斯家中的油漆匠一直乾到晚上十點如釋重負的佩皮斯在日記中寫道:“今晚終於將他們全都打發走了。”北安普頓的鄉紳丹尼爾伊頓在1726年寫道,到了秋天白晝變短時,細木工人常常在燭光下乾活。麵包師大多都在晚上乾活,為的是能在早晨給顧客提供熱麵包。梅西耶在描述巴黎的麵包師時寫道:“他為我半夜點燈乾活。 ”午夜過後啤酒商們開始辛勤地勞作,他們將麥芽碾碎,在水中煮開變成麥芽漿,再抽出麥芽汁,摻入啤酒花,加入酵母。
在玻璃爐和煉鐵爐旁乾活的工人常常分成幾班,輪流工作在熊熊燃燒的熔爐旁。為了保持熾熱的高溫,熔爐24小時燃燒,煉石灰的窯以及用泥煤封住後煉焦炭用的柴墩也都24小時不斷火。西莉亞費恩斯曾經觀察過海濱小城利明頓的工人們用大鍋煮海水熬鹽的情形。“只要爐膛裡的火沒有熄滅,他們就得日夜照料著……星期六晚上他們熄滅爐火後回家,星期一早晨重新將火點燃。照料爐火責任重大。”除了頒布了限制噪音規定的倫敦,其他城市的鐵匠們常常乾到深夜。為了充分利用風能和水能等自然力來驅動碾輪,磨坊也需要有人整夜乾活。正如法國南部的橄欖油榨油廠會“日夜”工作一樣,英格蘭的磨坊會24小時不間斷地工作。約克郡一位農夫在1642年說:“只要有麥子,他們就會整夜讓磨盤轉動(由於常常在夜裡乾活,有謠傳說磨坊工會使用魔法)。”礦區也通宵運作,因為在有礦燈照明的礦井中,有沒有陽光根本不重要。瑞典中部的銅礦和弗萊堡城外的銀礦就是這樣。按照一位作家的說法,科恩瓦爾的“窮人靠日夜從地下挖錫和其他金屬礦石來維持生計。”從近代歐洲的磨坊、鍛鐵廠和礦區這些剛剛起步的企業中,我們已經能看出,夜晚工作將對生產率的提高作出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