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刺激?這是道聽途說還是?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知道以訛傳訛的事情屢見不鮮吧?”
“我有分辨力,關鍵這些事情還是我這朋友自己跟我說的,他知道得一清二楚,他總不至於敗壞自己還在交往的人的名聲吧?”
“還真是……藝術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我現在有點卡殼,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什麽也不要說,給你點時間緩衝一下,你現在的狀態很像我剛知道這消息的時候。”
“非常意外,真的,至少在我們中國,我還沒聽過比這還……還奔放的事。”
“你說說,這都圖什麽?如果說是被騙,那我無話可說啊,可明明是在自己都知道的情況下啊,怎麽還一頭扎進去呢?”
“可能……這就是愛吧。愛情來了就像龍卷風,想攔也攔不住啊。再說,這是他們你情我願的事情,別人的感情我們也沒必要橫插一腳。”
“誰想橫插一腳了?難不成還去當第三者?我口味沒那麽重。”
“只要不是基於欺騙的愛情,我都選擇尊重。”
“你能接受嗎?”
“不能。”
“那你說個屁。”
“尊重並不代表我自己能夠接受,尊重跟接受是兩碼事,就像那些男男,或者是女女,我們可以自己不成為這樣的人,但我們要尊重他們。”
“好吧好吧,尊重尊重。”
“現在再談談他們的後續?”
“有什麽好說的,你都把這歸到愛情上面了,我還能說什麽?本來是想找個陪聊一起吐槽吐槽的。”
“陪聊就只是一個傾聽者,我聽你們這些人說事,當然為了你們不尷尬,我們也會禮貌性回應。”
“好吧,那就再說說這個事情對我的影響吧,之前我說過,辦公地點在這朋友家,那當然,拍攝的鏡頭、相機也都在他家。”
“也就是說,這個事情導致了一些變故,和這些設備有關,讓你們的工作室無法維持下去?”
“對,我知道他們在一起是在他們複合後差不多四個多月……”
“等等,你說複合?”
“是啊,他們之前分手了,但後來又複合了。據我推算,第一次分手時間就是他離開原來公司,跟我認識的那段時間,然後不知怎麽搞的,兩人半年多後可能還是念念不忘對方吧,就複合了。我是在他們複合後四五個月知道的吧,他告訴我的原因是他經常夜不歸宿,需要我跟他家人打圓場,比如說我們在外面拍攝,他手機沒電了,現在去廁所了之類的,呵呵噠!然後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事情被他爸媽知道了。”
“更勁爆的事情要來了,估計是地動山搖吧?”
“可不是,再說說這朋友的家庭吧,爸爸是個工頭,有錢,具體多有錢不知道,反正是甩我家幾條街,而我這朋友吧,雖然不想承認,但的確比我帥那麽點,高那麽點,而且人很聰明的,他的條件是非常好的,什麽樣的女孩子找不到?居然掉到這麽一個坑裡,我也是挺無語的。”
“蘿卜青菜各有所愛吧,他能接受那個她的事情,他不膈應就好。”
“關鍵他們是分手了又複合啊,還那麽長時間,我真就想不明白,這種條件,這種情況,這到底是怎麽又走到一起的?”
“聽得出你還是把他當朋友的,否則不會這麽惋惜了。”
“我只是在惋惜我那曾經能做一生的職業。”
“呵呵,
後來呢?” “後來,當然就是第N次世界大戰爆發唄,無數無辜民眾中彈,而我就是其中一個,三天兩天收到電話,一個覺得是我出賣他,一個又想從我這套消息,我TM也是無語,這事情最無辜的就是我好嗎?本來正在蒸蒸日上的工作啊,就這麽砸了啊!”
“怎麽砸的?你這說來說去一直沒在點上啊。”
“東西在他家,辦公在他家,他又出來這種事,他家人會同意那女的入門嗎?如果不同意的話又該怎麽做?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斷其經濟來源,逼迫那女的離開,或者是逼迫他離開那個女的。”
“買賣不成仁義在,不能合作了分家不就好了。”
“怎麽分啊?東西也被扣了啊。他家人擔心有設備,他就能養活自己以及那個女的。”
“他們憑什麽扣啊?有什麽權利?東西是你們一起湊錢買的啊。”
“但就是被扣了,唉!這就是寄人籬下的後果,總不能一紙訴狀把他們家人告上法庭吧?”
“有什麽不可以,拿起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些設備完全可以拿出來賣,分攤給個人。”
“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隨你吧,後來呢?”
“後來?後來就更有意思了,那女的懷孕了,刺激不?不過這懷孕也把他們家庭矛盾點引燃了。按照有錢人家的觀念,喲!這女的就是為了錢賴著我家孩子的,現在又懷孕了想增加籌碼,這一切都是計劃好的,總有刁民想謀奪朕的家產,但你萬萬想不到,朕早已看穿了一切,把你的底細查得一清二楚!被男的被女的BY過,在酒吧跳過舞,父母因為母親不檢點而離婚,有人看見過她母親打扮得花枝招展在某某酒店與人一起進出……”
“複雜的家庭,這些是你這朋友的家人說的?那之前這被男的女的BY過,還有小姨這些事也是你這朋友家人說的?”
“三人成虎的事我知道,別人說的話我不會盡信,我會保留我自己的想法,前面我是說過,這女的的事情,是我朋友親口告訴我的,注意,是親口,這總不會有假吧?”
“抱歉,我只是好奇,確認下。”
“沒事,這事情比較狗血,聽到懷疑也是很正常的。因為這懷孕的事情,這女的母親也從遙遠的未知地方回來支招,就教我這朋友回家應該怎麽說,又讓自己女兒把這孩子生下來,估計是覺得再堅持堅持就能守得雲開見月明了。”
“有錢人門戶之見會比較重視門戶之見吧?而且還鬧得這麽沸沸揚揚的。”
“可不是,對他們來說臉面更重要,這女的要是迎進家門,呵呵,估計他們要成為同行的笑柄了,要知道,小地方,有錢人就那些,基本就是承包工程的,而世界上不存在什麽不透風的牆。”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
“就是這個理,我這朋友和那女的第一次分手,其實就是因為這女的事情敗露。對了,這女的和我這朋友之前是在同一家公司,而BY她的那個女老板就是這家公司的老板,而這個老板又很巧,認識我這朋友的姐姐,還欠了我這朋友家一些錢,因為我這朋友和那女的談戀愛了,這女老板可能因愛生恨吧,就把那女的之前的事情全捅出來了。然後我朋友的家人就去調查了,喲,家庭關系如此負責,而且還被人BY過,這不就是看上我家的錢想入我家門嗎?絕對不行!就逼著他們第一次分手,我那朋友跟我說起來的時候,是說那女的對他是真情,以前事情敗露後曾經割腕自殺,只是被搶救回來,他心裡一直有愧疚。”
“後來愧疚了好久,過半年就複合了?發展地下戀情?”
“可能就是這原因吧。而且我再強調一點,那女老板說的所有事情可能有誇張成分,但我那朋友跟我說的事情,是那女的自己也承認的,而非我杜撰的。”
“明白。”
“再說說這孩子的事情,這女的和她媽想跟我這朋友爸媽談判,我這朋友爸媽也不是省油的燈,就放一句話,想談?可以,先把孩子打掉。反正不知道怎麽說的,最後居然說服他們去打孩子了。”
“會不會是電視劇裡面,這是一張某某銀行的支票,你們自己寫,條件是把孩子打掉。”
“應該不會,如果是的話,條件會加個:離開我兒子。”
“打胎後他們沒分?”
“沒。很意外?”
“這怎麽想的,我有點費解,既然不是給錢,那估計就是放狠話,這孩子生下來我家也不認,你們自己撫養長大等等一系列。”
“嗯,再後續就是我這朋友徹底拋棄了我們這些一起奮鬥的小夥伴, 帶著那令他神魂顛倒的女朋友私奔去了。”
“私奔?這腦回路有點令人瞠目啊。”
“我也很意外,怎麽說,有點哭笑不得吧。真的很可惜啊,如果我們那會堅持下去,現在就是別人眼中的成功人士了吧。”
“走了一個人,工作室就開不下去了嗎?只是少了個人……”
“我這麽說吧,我們總共就三個人,一個負責器械整頓、劇本,也就是我,一個負責培訓演員,現場指導,還有一個就是他。他負責的很多,付出的也很多,拍攝,剪輯等等,他家的那輛四輪就成為我們的工具車,家就是我們的臨時辦公點。講真的,他是一個人才,他真的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他的努力,我們都是看在眼裡的,他就是我們的核心。”
“換個技術人員就好,這種能花錢請的,都不是事。”
“我知道,我的交際能力不好,另一個合夥人是個急性子,所有,我這朋友又負責我們的外交人脈。”
“不是人脈,你們是把命脈讓出去了。”
“是啊,那會還是不成熟。”
“言歸正傳吧,這女的是不是長得傾國傾城啊,你那朋友怎麽就被迷得神魂顛倒的。”
“長得一般吧?個子不高,我見過一次,臉打得雪白雪白的,見過一次卻沒法給我留下太多印象。”
“那就奇怪了,看來還真是人間有真愛,我不介意你以前發生的任何事情,一切都過去了,以後由我來守護你。”
“愛情啊,真是一杯毒藥。”
“也不一定,誰知道是不是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