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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女孩成長筆記》第32章 關於校服
  我對學校的怨念,除了單調無味的死記硬背傻讀書以外,大部分是因為一個叫做“校服必須穿在外面”的有毒規定。

  冷了只能把秋衣加在毛衣裡,毛衣加在馬甲裡,馬甲加在校服裡,層層疊疊像洋蔥,動轉一下手腕,都被緊緊縛住,血管阻流,更別說折疊手臂,端正地坐在椅子上了。

  這時候如果衝著媽媽喊叫:“我不要!冷死也不要!”就會被打罵到服氣,臉跟身上都是鼓鼓囊囊來到學校。

  熱了稍微跑兩步就是一身的汗,脫也不能脫,換也沒得換。說是寬松,實際完全沒有剪裁的敞口四洞口袋,深藍或者淺藍色,

  跟布口袋一樣的料子,因為汗水而緊緊貼著皮膚,除了不能通過空氣,能完美暴露女生的肩帶和男生的小太陽,並且對灰塵和頭髮的吸附性都極強悍。

  但除了襠部和線腳以外,確實足夠結實耐髒。

  從幼兒園那個我已經忘乾淨的校服說起,多數在於媽媽的回憶啦,說是淺黃色的小套裝,很有朝氣的樣子,但因為孩子都小,容易弄髒衣服,也並不強求穿著。此時我腦子裡放的畫面是《蠟筆小新》裡面妹妹小葵的嬰兒裝。

  再來是兩個小學。

  原先鎮上的小學校服是《匆匆那年》一系列青春電影的款式,稍稍更醜一點的,藍白經典色,淺藍的襯衣有三個扣子,那時候我聽話,總是三個都系著整整齊齊的。

  不知道什麽材質的外套,袖口磨了一陣子以後都亮得能反光。但勝在結實耐髒,對於調皮搗蛋如男孩子的我來講,只要不會髒的太過被媽媽發現,什麽都不是事。

  總是在一整天的玩鬧裡結束的小學時光,我無數次的在放學後出校門的那一瞬間,把校服外套脫下來,搭在單邊的肩膀上,自以為如山雞哥一般的狂霸拽。

  而舅舅因某次吃飯開車來接我,看見我的行動,笑話了我好幾年,說:紅領巾歪在脖子一邊,短袖扎了一半,從褲子裡露出一半,肩上掛著亂糟糟的外套,看上去就像打了敗仗的散兵遊勇。

  轉學去了YN以後,在一所外國語小學裡穿的是黑黃撞色的校服外套,純明黃色短袖襯衣。低一年級的孩子還有短褲和短裙的選項,到我們那裡的時候只有長褲了。但是這一套,是我從小學穿到高中,覺得最舒服最特別的一款。

  那時寄住在小姨家裡,她跟我描述說,“每次在門口等你放學的時候,校門口一片黑色黃色的學生,就跟那被捅了蜂窩的蜜蜂一樣。”因為描述很生動形象,我記了很久。

  中學的校服外套是黑白撞色的,穿著整體看上去確實有初中生大孩子的樣子了,從六年級起再也沒有長高過的我算一個異數。

  款式剪裁變得微微貼身了些,連褲腳都順應潮流做了一版小腳的,只是那一版褲邊線縫的不結實。

  我初中的沙雕男同桌,就在放學前的體育課後,兩腿的褲邊都開了好高的叉,腿毛和褲子一齊在風裡飄搖著浪蕩著,性感如同穿著旗袍。

  他是紅著臉推著自行車回的家,真的是難忘的可笑和可愛。

  高中的校服的材質就是我開篇說過的那個樣子,款式大致與初中的一般,只是褲腿改回了闊腿兜風的設計,還多了一套冬季棉校服。

  就像海藍色衝鋒衣的樣子,外邊貼著幾塊反光條,裡邊薄薄的一層棉,穿著倒也十分暖和,這三年奮戰高考的冬日裡,我就與它一同度過。

  無論抱在懷裡暖肚子,還是喝著奶茶把它披在肩上,或者在習題課時把它疊作枕頭當做靠背,都無比百搭。

  而且因為是校服,從來不用在意是不是因為摔壞的筆墨漏出來,弄髒了袖子,或是在雨天的操場上醉心玩狼人殺,而坐濕了下擺。

  寫著寫著,我突然有點想念那些曾經覺得無比醜陋麻煩的校服,一定是錯覺,我只是懷念起了那些美好的校園時光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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