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宋慈便穿著綠色的官服,帶著禇瑛和陳恆來到了邵武軍的衙門,他先見了知軍蘇清章,客套寒暄了幾句之後便去查看庫房和帳冊了。蘇清章平時對民政事務的要求還是挺嚴格的,庫房中物資的擺放井然有序,帳冊的記錄也是條理清晰。所以宋慈沒用多長時間便查看完畢了。
宋慈合上了庫房的記錄帳冊,微笑著點了點頭,之後他又馬不停蹄地去到了鄉野,查看了周邊的水利設施。蘇清章平時對這些於民生相關的事務都挺上心了,特別要求手下的官吏要注意對水利設施的修理和維護。所以宋慈查看的時候,發現水利設施都十分完備,並且都運轉正常。
“有這‘***’,就不愁天旱了,即使是高處的田地,也能夠及時澆水。”宋慈對站在自己身旁的禇瑛和陳恆說道。
“看來這蘇大人是一個肯為老百姓做事的好官哪!”禇瑛微笑著說道。
“邵武軍有這樣的官長,乃是邵武百姓之福呀!”陳恆也笑著說道。
“心懷百姓的人,都值得我們尊敬!”宋慈說道。
“大人,我們接下來去什麽地方?”陳恆問。
“剩下的也就是監牢我們還沒有去查看過了。”宋慈說道。
“大人,那我們現在就去吧。”禇瑛說。
“已經中午了,回去吃飯,下午我們再去查獄。”宋慈說道。
剛過午時,宋慈便帶著禇瑛和陳恆來到了邵武軍衙門監禁犯人的地方。監牢中的犯人並不多,宋慈走在監牢裡面的走道中間,旁邊跟著牢頭,禇瑛和陳恆則走在後面。宋慈看到一個犯人便問身旁的牢頭此人犯了什麽罪,牢頭就趕快回答。當宋慈走到了監牢走道的中間時,最裡面牢房中有一個犯人突然扒到了牢房的門上,睜大著眼睛,想要看清進來的是什麽人。當他看見宋慈所穿著的官服時,便立刻叫喊了起來。
“冤枉!冤枉啊!”
這突然的喊叫讓幾個人都吃了一驚,所有人都朝監牢最裡面的那個牢房看去。宋慈看到有一個人雙手緊緊地抓在牢房的木柵欄上,並且把臉塞在了木柵欄之間的空隙中,正睜大著眼睛看著自己。宋慈看到那個人之後立刻走了過去,來到了那間牢房的門口,打量著跪在地上的那個人。禇瑛和陳恆以及那個牢頭也趕快跟了過來。
宋慈這回看清楚了,雖然他的頭髮散亂,臉上有許多汙垢,額頭上有一些血跡,但很明顯這是一個年輕的男子,宋慈注意到他的腿上似乎有一些傷痕。
“大膽!你怎麽敢在通判大人面前亂叫?”牢頭衝牢房中的那個人吼道。
“這個人犯了什麽罪?”宋慈扭頭問站在自己身後的牢頭。
“回稟大人,這個人叫屈四免,犯了殺人罪。”那牢頭走上前說道。
“大人,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牢房之中的屈四免趕忙說道。
“他身上的傷應該是刑杖所致吧?”宋慈繼續問牢頭。
“是的,這罪犯不肯招供,所以知軍大人才用了刑。”牢頭說道。
“凶案是什麽時候發生的?”宋慈問道。
“是前日發生的。”牢頭說道。
“被殺之人叫什麽名字?”宋慈又道。
“死的人是住在城南的王老六。”
“認定屈四免殺人可有證據?”
“當然有。這王老六是挨了屈四免的打,回家之後不久便死了的。住在街道兩邊的許多人都親眼看到屈四免毆打王老六,
他們都已經作了證。仵作檢驗屍體之後也認定王老六是被打死的。” “大人,我和那王老六毆鬥,並沒有下什麽重手呀!而且我打他的時候也都只是打在了胳膊和腿上,他走的時候還好好的,他回家之後死了,怎麽能夠怪我呢?”屈四免很不服氣地說道。
“如果王老六的死是因為被你打傷,那麽即使他沒有當場死亡,而是回家之後才死的,那只要在保辜期限之內,你也一樣是犯了殺人罪!”宋慈提高聲音說道。
“大人,我是個本分人,我當時真的沒有要打死他呀!前天我在街上擺攤,那王老六推著車過來把我的東西撞倒了,他非但不道歉,還罵了我一句,我一氣之下才衝上去和他打了一架。我真的是沒有下重手啊!那王老六身體也十分結實,是不可能幾下被我打死的呀!”
“大人,您別聽他胡說。這屈四免昨日已經招供了,沒想到這小子反覆無常,今天居然又想要翻供!”那牢頭說道。
“他已經招供了?”宋慈看了看屈四免又問道,那牢頭還沒有回話,屈四免便搶先說話了。
“大人,我昨日是受刑實在熬不過了才不得不招認的,我真的是冤枉啊!”屈四免哭了幾聲之後又說道,“本來死就死了,只是我還有老娘要照顧,所以不能就這麽不明不白地死了,請大人明察!”
“好!”宋慈思考了片刻說道,“我回去會立刻查看你的案宗,如果你果然有冤屈,我一定不會坐視不管,但如果那王老六確實是因為被你打傷而死的,那你也只能為他抵命, 你也就不要再胡攪蠻纏了。”
宋慈說完便轉身離開,準備出去查看王老六的案卷。
“多謝大人!大人您可一定要仔細呀!”屈四免還在牢房中喊叫著。
宋慈從監牢中出來之後立即趕往衙門存放案卷的房舍,節度掌書記婁飛宇此時正在那裡。
“婁書記,那王老六的案卷還在這裡嗎?”宋慈問。
“啊,還在,不過蘇大人已經說了,讓我們馬上把案卷送到提刑司去。”婁飛宇微笑著說道。
“先不要送,我想再看一看這個案子。”
宋慈的話讓婁飛宇愣了一下,不過很快他臉上便又恢復了笑容。
“通判大人要看,那當然沒有問題了。”
婁飛宇立即讓文吏把王老六已經裝封的案卷拆開拿了過來,然後他雙手捧著交給了宋慈。宋慈一接過來便立刻打開案卷看了起來。趁宋慈看案卷的工夫,婁飛宇悄悄地走到了一邊,來到了他的一名親信文吏的身邊。
“你趕快去告訴蘇知軍,說宋通判正在看王老六的案卷。”婁飛宇對那名文吏說道。
注:
1.“***“:宋代的一種水利設施,可以把水提到高處,文人士大夫把它叫做“大法辦”。
2.保辜期:宋代對打傷未死的受害者規定保辜期限:拳打腳踢傷限十天;器傷限二十天(咬傷也按器傷處理);銳器傷和湯火燙傷限三十天;打瞎眼睛、打斷四肢、打傷骨頭限五十天。在限期內死亡的都按殺人罪處刑。(孕婦傷後在保辜期限內流產的,流產後加保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