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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門》第67章 蠻荒部落有紅事
  中州以南,蠻荒之地。

  日出而林霏開,雲歸而岩穴暝。

  用這句話來形容蠻荒是再恰當不過了,此地與北邊的雪原遙遙相望。不過與另一頭冰山皚雪的冷清不同,蠻荒卻是鬧的緊。說是荒野,其實這片土地並不缺少煙火氣,叢林間鳥鳴獸啼,蛇盤蟲飛,偶爾抬起頭,還能從透過頭頂枝葉的縫隙瞧見一縷炊煙嫋嫋而升,那是一些不願離開故土的人族部落,在準備著今日份的晚餐。

  這些人依舊秉承著祖上傳下的生活方式,仰仗著腳下的土壤,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部落中的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沒有走出過荒野,甚至有些部落已是與世隔絕,還以為人族依舊停留在三四千年的那個孱弱的抬不起頭的年代。

  他們還延續著男兒狩獵女子農織的傳統,上了年紀的老人會在一個寂靜的深夜最後一次親吻土地,佝僂著走出部落的籬笆,坦然地成為山林野獸的腹中食。

  這是一種因果循環,他們生來就將自己看作了蠻荒的一份子,生於此長於此,死於此葬於此。

  這裡的民風淳樸,沒有爾虞我詐,也無需向誰納貢俯身。

  不過,在蠻荒的深處,除了有數百個小氏族部落扎根於此之外,更多的地盤則屬於山林走獸。

  走獸以麒麟一族為尊,飛禽以大鵬一族為皇。

  千年前,骨族遺脈借道麒麟一族,自南面邊疆入侵中州,姬家在洛水之畔阻敵,傷亡不可數。

  萬幸的是,骨族之謀劃有失,隻得退守於山野間。

  而後,麒麟一族奉禮賠罪,將其三皇子送上岐山,作為人質。

  千年之後,姬家與麒麟一族的關系有所修繕,而接風城的諸位閣老更是派遣姬子玄卿鎮守南面邊疆,由走獸百族輔佐之。

  ……

  今夜的蠻荒,在一個距邊境頗遠的人族小部落中,正迎來了一樁喜事。老李家的俏丫頭今兒個要嫁給老王家的那個憨小子了。

  在部落中心那塊黃土地上,族人們架起篝火,圍著火把歡呼雀躍著。家家戶戶也都拿出了熏乾的獸肉,這些本是該留到過年才吃食的稀罕物,平日裡可舍不得糟蹋。不過今兒個大夥兒開心,也就敞開了肚皮,顧不了這麽多了。

  部落裡的最長者端坐在首席,左右是結親雙方的父母。幾人作為長輩,依次接過了新人雙手遞出的喜酒。

  酒是自家釀的米酒,這些年得老天眷顧,部落周圍的那幾十畝種了小麥的田地收成還不錯,這才有多余的糧食用來釀些杯中之物。

  一對新人拜過天地父母,拜過蠻荒山神,接下來本該是新郎抱起新娘進屋子的流程,不過老王家的憨小子卻是牽起身邊女子的玉手,徑直的向著一個角落走去。

  看看這新郎,固然長的是膀大腰圓,委實是一名好勇士,但瞧上去卻是圓圓腦袋憨厚的很。再看那被紅蓋頭遮住了臉龐的俏佳人,披著自個兒縫製的紅裙子,身姿妙曼,盡管相貌如何看不真切,但想來是不負這部落第一美人的名聲。

  不過聽說這丫頭強勢的緊,怕是今夜之後這憨小子的生活可不好過嘍。

  “師父,我成婚了。”

  憨小子名叫王周,一手拉著過門的媳婦,一手捧著一碗酒,樂呵呵的向著角落裡的男子說道。

  那男子蓄著短須,紫冠玉帶,金絲繡袍,顯然出身不凡,即便是就這麽一個人坐在石塊上,也顯得與這個小部落格格不入。

  望著老王家的憨小子,

男子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也不要求王周跪下或是躬身行禮,就這麽灑脫的一把搶過酒碗,仰頭將酒水灌入了喉中。  部落的酒混濁,入口有澀味,也不如外界的烈。但男子卻是知曉,這已經是整個部落能拿出來的最好的酒了。

  “倩倩,往後你可要對這小子好一些,別再老是欺負他了,省的他老跑我這兒來告狀。”男子喝罷,開始向著頭戴紅蓋頭的新娘叮囑道。

  “師父,你總是護著他。”紅蓋頭底下傳出的聲音清脆,哪怕是在師父面前也是不曾退讓,“我娘說了,男人就該被女人管著,否則這翅膀硬了,也不知道會往哪飛去。”

  這一番話也不知是在說與誰聽,男子見碰了一鼻子灰,也不自討沒趣,他自己不也是見著自家婆娘就沒了膽嗎。

  不過啊,看上去憨厚的王周這時候卻是比他師父心中要明朗,急忙奉承著自家媳婦,說道:“沒事的,師父,我就喜歡被倩倩欺負。”

  “你呀。”男子一時不知該說什麽,卻是從中隱隱見到了當年的自己,也是這般遷就著妻子。

  “去吧,春宵一刻值千金,可別耽誤了時辰。”

  王周“哎”的應了一聲,然後攔腰抱起嬌嗔的俏佳人,在族人的哄笑中進了一間新蓋好的屋子。

  族人們又圍著篝火開始手舞足蹈,在為這對新人祈福的同時,也為部落來年的收成祈福。

  而角落的男子則是望著夜色,看皎月當空,看繁星點點。

  也不知妻兒可安好,文尚乖巧,輕衣禮讓,想來家中應是無事。

  紫袍男子就是姬夏的父親,姬玄卿。

  與世人所想不同,姬玄卿於蠻荒統禦三十萬甲士,卻不是居住在軍隊營帳內,也非借宿在麒麟皇族的棲息地,卻是尋了這麽一個平凡的小部落。

  鵬鳥一族棲息在蠻荒深處的南禺老樹上,三千年前拜主骨族,隨之退到了南邊,近些年來似是動了歪心思。

  前線,飛禽百族偶有入侵,不過雙方的長生者都有所克制,並不出手,更多的只是練練手下的兵卒罷了。

  岐山距此並不遙遠,以長生者的腳程,三五日也就到了。只是姬玄卿有令在身,不好脫身而去,怕會落人口舌。

  軍中的耳目太多,而且都是些粗糙漢子,平日裡鬧得厲害,姬玄卿倒也不是不能靜下心來修行,只是老瞅見那些不懷好意的目光,怕是自己按捺不住殺心。

  他也不是沒設法子鏟除過那些釘子,安上幾個莫須有的罪名,調往戰場最前面的絞肉機,這人命啊就是不值錢的,說沒就沒了。

  不過這事做的也不能太過直白,偶爾消遣一下還行,做的多了對上面也是交代不過去。姬玄卿對於這些人命倒是不在乎,但凡是對姬族有一絲垂涎之心的,死再多都是不打緊的。想必對面的主事人也是如此,否則這些年也不會連一隻鵬鳥都不曾獵到。但若這死去的不是本族之人,甚至是覬覦自己的位置的勢力的話,那就另說了。

  這戰爭,不就是一把拿來排除異己的屠具嗎?

  於是乎,雙方心照不宣的隔上幾日便給對面送些戰果,反正死的不是自己的嫡系,不會心痛。

  姬玄卿選擇這個小部落自然是有原因的,這部落說大也不大,只有兩百來戶人家,不過祖上卻是出過幾個小人物,參加了那一場千年之戰,也立下了不少功勳。

  也是那幾個幸運活下來的老頭子,無法適應城池坊市的生活,覺著還是這狩獵農耕的日子自在,便歸來蠻荒,於此扎下了根。

  那幾個老兵,曾在姬家先祖的麾下抗過旗。

  也是因此,這個區區兩百來戶人家的小部落,姓氏卻是雜的很。

  姬玄卿來時,本是想代替家族祭奠一下那幾個逝世的老卒,怎奈這些老卒也是頑固,享了百來年的兒孫福,就學著先人步入了山野間,葬身獸腹,連衣冠塚都不曾留下。

  要說這老卒也是身經百戰了,盡管落下了一堆毛病,但經驗猶在,對付一般的走獸應是不成問題的,活著也不會成為兒孫的負擔,怎麽就這般急切的尋死呢?

  部落中的長者解答了姬玄卿心中的疑惑,原來是這些老卒夜間睡下,剛閉上眼,耳邊就全是以前那些袍澤的聲響,也時常夢見同伴擋在自己身前的情景,他們早該見慣了刀光劍影碎骨殘肢,卻不想這戰中的一幅幅畫面成了心中的夢魘。

  他們覺得心中有虧欠,他們早是該陪著那些袍澤一塊死了去的,這會兒多活了百來年,也是夠了。

  這些老卒啊,真是一群可愛的人。

  姬玄卿舉起酒碗, 將其灑向了土地,這一碗酒,該是敬這些先烈的。

  再說那李倩倩和王周,則是姬玄卿閑時收下的一對記名弟子,他尋過了,整個部落也就這兩根好苗子。

  他倒是沒想過要帶著二人回姬族,只是純粹的看著這對冤家討喜,這雙妙人該是屬於蠻荒的,外面的世界或許也並不適合他們。

  給這個小部落添上兩名能拿的出手的修士,在亂世中也就能多一分傳承下去的希望,他姬玄卿能做的也就只有這些了。

  部落中的人並不知曉姬玄卿的身份,隻當他是祖先舊友的後人,這兩百多戶人家也算不上富裕,不過養一個閑人還是綽綽有余的。

  化名青玄的姬玄卿偶爾也跟著部落裡的狩獵隊進山捕獵,雖然沒有動用靈力,但是以他長生境的肉身,應付些不曾啟靈的野獸還不是手到擒來。

  這也是李倩倩和王周二人願意拜在他門下的原因。

  這時,有漢子喝醉了,嚷著大嗓門,摟過姬玄卿的肩,開始稱兄道弟起來。

  姬玄卿也不在意,平日裡可是難有這種場合,這些漢子看上去五大三粗,卻是膽子小的很,在見識過姬玄卿的本事之後,偶爾談上幾句客套話也是要矮上三分語氣。而且,這些漢子還個個的都聽家中婆娘的話,怕老婆的緊,也不知這是不是自祖上便傳下的美德。

  姬玄卿在軍中呆了這麽久,為人處世多少也沾上了幾分軍隊氣息,也不作態扭捏,隨著大漢一同加入了一場男人之間的較量,猜拳吆喝著,大碗喝酒,大口食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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