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坤本來給特戰隊員們放了兩天假。
這會兒忙不過來,乾脆把四個隊長叫過來幫忙。
族長招喚,片刻而至,不覺疲憊,反倒有些興高采烈。
一個負責分解。
一個負責清洗。
一個負責切肉。
一個負責炊具和生火。
這些活鄭坤倒也能乾,只是用不慣現在的石刀,石桌,石刃,石斧。
乾脆把要求一一跟他們講明,肉絲切多細,肉丁切多大,排骨切多長,牛肉條切多粗。
本來鄭坤想弄個烤全牛。
把一頭兩千多斤烤好的整牛抬上桌子,想吃哪塊切哪塊。
這種肆無忌憚的粗暴狂野的請客手法,不但會產生強烈的視覺衝擊,甚至會帶給客人們無與倫比的心靈擺震撼。
想像著一群野人被驚呆的畫面,鄭坤覺得太帶感了!
可是,一個下午烤不熟,也烤不透。
算了,還是分解了烤牛肉條吧。
烤牛肉條的事,鄭坤沒功夫弄,現場示范了一次何時刷油,何時刷母水,何時灑鹽才能把牛肉烤得最美味的手法。
直接放手,讓藍封他們幾個烤著玩兒。
分工完畢,各行其事。
藍封的刀工,實在是太臭了。
離鄭坤的要求差得太遠。
懶得強求。
洪荒之時,能弄出來就不錯。
為什麽弄了五頭鹿?
多切點。
不合格的,挑出來烤小串。當作給自己開小灶。
先不管他們,叫上小婷跟自己去準備調料。
第一要找川鹽。
兩千多個蓮花池,不可能全部嘗遍。
就著鹵水透徹,鹵花晶瑩的挑挑選選。
鄭坤的舌頭,是有基因記憶的。
也就十多個池子,就把川鹽尋了出來。
泡菜壇子在族長洞府,一共就十多個。懶得來回跑,讓小婷派人全抱過來。
一一品嘗。
一大半是發酵過度的。既酸且鹹。
幸好,其中有一壇佳品。鹹酸適度,味美且濃。
蜂蜜,香油,猴汁就不用選了。
隨便抽取一種,質量都遠超後世。
不一會兒,所有準備工作就緒。
肉絲,肉丁,排骨,統統放入陶缽碼鹽,加猴汁,按不同比例淋入泡菜酸汁。
牛肉條碼鹽,加猴汁。其它啥也不放。
這個過程叫做碼味。
在陶缽內,把肉絲、肉丁按順時針方向不停攪拌。
在攪拌的過程中,分次適當加入冷開水。使肉質吃水後更加細嫩。
待肉質發漿起泥,粘稠如膠時備用。
這會兒鄭坤可沒有時間去弄澱粉。
從目前己知的食材中,弄點澱粉出來,對鄭坤來說,輕而易舉。
但總還是需要做點準備工作才能弄出來。
肉絲,肉丁,如果裹上一層澱粉。
在炒製時,可以保證肉質中的水份不流失,從而使其更加鮮嫩。
這會兒沒有澱粉,就只能在前期醃製的手法、後期炒製的火候上下功夫。
這個時代可沒有後世被稱為鍋的那個家夥事兒。
鄭坤炒菜的鍋,就是個陶盆。
為啥不用釜?
什麽破釜沉舟,釜底抽薪啊!釜,不就是古人用的鍋嗎?
鄭坤開始也是這樣認為的。只不過找了一圈才發現,釜,其實就是煮東西的罐子。
樣式很多。
反正沒法用來炒菜。
所以鄭坤選了個陶盆當鍋用。
後世,在離藍田邑不遠的半坡遺址出土了一個非常有名的人面魚紋彩陶盆。
直徑差不多40公分。高十六公分多一點。
這個陶盆可不是用來炒菜的。
發現的時候,它是個蓋子。
蓋在一個陶罐上。
而那個陶罐中,裝著一具小孩的屍骨。
鄭坤可沒有什麽忌諱。
找了個大小差不多的陶盆來炒菜。
後世家居常用的鍋,口徑也就30公分左右。
所以作為庖廚世家的鄭坤,拿著這個40公分左右的陶盆,手感正好。
唯一害怕的是,一不小心把這個陶製品給弄碎了。
鄭坤可不敢直接赤手抓盆。
找了塊葛天氏送來的布。沾了水,包住盆沿。
火已起,盆已熱。
倒油,轉盆。
讓清油溫潤盆底。
就見油煙漸起時,將油倒出,重新加入冷油。
這個環節叫做製鍋。
如此一弄,絕不粘鍋。
待盆內輕煙再起時,將肉絲倒入。
手中拿一柄竹鏟,迅速的幾次翻炒。
見肉絲吃油,這才單手抓盆,如後世顛鍋一般,讓食材在盆中翻飛。
顛盆,並非為了裝逼,隻為控制食材的均勻受熱。
待盆中亮油,肉質將熟,漸漸閃爍出潤滑的光澤時,將調好的酸甜味的湯汁淋入。
前期碼製,並非將味放足。
那個叫做底味。
在炒製中,待食材將熟未熟時,倒入調好的湯汁。
這個湯汁叫做母水,母水才是確定成菜味型的關鍵。
很多人吃東西時,都會提到一個詞,這個菜“沒入味”。
覺得外邊有味,內裡無味。
吃來,味同嚼蠟。
所以提前碼製,就是急火小炒類菜品入味的關鍵。
鄭坤的手可沒閑著,繼續顛盆翻炒。
火勢如虹,火候將至。
竹鏟輕撥。
肉色漸變。
湯汁入肉,又見亮油時,撒一把蔥花。
再次顛起,讓食材在盆中幾個輕盈的翻轉。
待最後一縷水氣在空中消散。
鄭坤輕揮竹鏟,口中喊一聲去。
卻見竹鏟去處,正好把騰空的食材截斷了去路。
輕輕的一個卸力撥轉,那些閃爍著油脂光茫的肉絲們,聽話的改變了方向。
極其柔和順滑的被竹鏟送入灶台旁的那個陶缽。
第一道菜,魚香肉絲,大功告成。
香。
太香了。
鹿肉本就無膻味。
千萬別用豬牛羊兔等後世食材與其比較。
此刻,肉絲剛入陶缽。
肉身還在輕輕震顫。
肉表居然如有氣息一般,吹吐著視覺可見的細微氣泡。
柔柔嫩嫩,甜酸綿柔,清香拂面,卻又讓人垂涎欲滴。
鄭坤聞著異香襲來,對自己的作品倒也還算滿意。
川菜講究色香味美。
這裡的色,講的是收汁亮油後油的顏色是否透亮。
香,就不多說了,就是鼻子聞到的香味。
味,也無需多說,就是舌尖上的感覺。
美,講的是整道菜的視覺美感。除了主食材本身,還要講究色彩與輔材之間的搭配。
主材與輔材之間搭配得好,可以瞬間提升美食的品味和檔次。
老外在這一點上,的確比華夏做得好。
但是,這畢竟是食物。
華夏把美這個標準放到了最後。
而老外卻把這一標準排在了最前。
所以,你總能聽說某國有大餐。
卻很難聽說某國有美食。
這就有點本末倒置了。
所以呢,鄭坤現在弄出來這道“魚香肉絲”嘛,前三個標準都還行。最後一個美字,倒是有點不足。
不去管它。
現在的人族,任何炒菜都沒吃過。
何況現在炒的還是魚香味的鹿肉絲?
鄭坤醒來已經將近十天了,除了喝粥,就是吃豆子,還從來沒有吃過肉!
看著自己弄出的第一道菜,至少能打個75分以上,也有些小小的意動。
近水樓台,先試吃。
十個廚子,九個胖。
呵呵!
自我解釋一下。
三十多個野人,隻炒一盆肯定不夠。
這些家夥的食量全都大得驚人。
這三個菜,每樣最少都得炒個十盆八盆的。
不然跟本不夠吃。
鄭坤真的只是想先嘗一下味道。
看看有什麽不足。
以便後面幾鍋再作改進。
轉頭大喊。
“風婷!風婷!快點,幫我弄雙筷子來!”
小婷聽見鄭坤召喚,實在是太開心了。
這可是族長賜姓後,第一次沒有喊錯自己的大名。
屁顛屁顛,興高采烈的蹦了過來。
什麽?
呀?
筷,筷子?
筷子是什麽東西?
鄭坤一拍腦袋,怎麽把這個事給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