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218.
蘇未濟沒多做糾結,他身後是一個世界的文藝資源儲備,哪怕是個戀愛節目,他都能給以音樂火上熱搜。
主要這個樂隊,他還真的想組建一個,感覺會很有意思。
“就它了!我正好想體驗一下樂隊的感覺!
對方嚴肅道:
“我認為對事業的熱情、慈善的心腸。他的價值觀是建立在弱肉強食的哲學基礎上的。強權即真理,讓仁愛和寬恕見鬼去吧——人都是。這裡,我們看到這種價值觀與大家熟悉的觀念並無二致。
攻擊型患者趨向於不僅拒斥真正的同情和友好,也趨向於拒斥這兩種品質的變種:屈從和討好,這是自有其主觀邏輯的。但我們不能就此斷定他不分真偽。當他遇到一種確實友好而又有力量的性格時,他是能夠認識並表示敬意的。問題在於他認定在這方面過於明辨是非對自己只會有害無益,他覺得,他拒斥的那兩種態度都是生存鬥爭中沒有把握的冒險。
那麽,他何以如此堅決地拋棄人情中更溫柔的一面呢?他何以會看到他人的感情行為便感到惡心呢?當有人表現出他認為不該有的同情時,他為什麽要這樣嗤之以鼻呢?這種患者的行為就像是一個人把乞丐趕出門外,因為他不忍目睹乞丐那種慘狀。的確,他還真可能對乞丐出言不遜,他會一文不給,顯出過分的惡意,這些反應都是他所特有的。心理醫生在治療過程中很容易觀察到這些反應,尤其是當攻擊性傾向緩和下來時。實際上,他對人的“溫和”有著矛盾的感受。誠然,他因此而瞧不起別人,但同時他又喜歡別人那樣,因為這樣一來他便更能夠毫無顧忌地追求自己的目的。可是,為什麽他還是經常感到屈從型對自己的吸引,正像屈從型常被他吸引呢?他之所以有如此強烈的反應,是因為受內心一種需要的驅使所致,即他需要戰勝自身的溫和感情。尼采就對這些動力做了很好的說明,他讓他的超人把任何形式的同情都看成第五縱隊——一種從內部起作用的敵人。對攻擊型患者來說,“溫和”不僅意味著真正的溫情、憐恤等,還意味著屈從型病人的需求、感情和準則所蘊含的一切。就舉乞丐為例吧,攻擊型患者還是感受到內心為真情所動,想對乞丐的行乞做出應允,覺得應該伸手相助。但同時他還感受到一個更強烈的需要,那就是把這一切念頭都趕走,所以,結果他不僅拒絕施舍,還惡語相傷。
屈從型希望將各異的內驅力融合於愛中,而攻擊型則希望自己的名望能達到同一目的。享有名望,這不僅有可能實現他所追求的自我肯定,還給了他一個誘惑——獲得別人的好感,從而自己能夠反過來對他們產生好感。由於名望似乎是解決衝突的辦法,所以他像沙漠中看到了清泉幻影的旅行者一樣將它追逐。
他的思想的內在邏輯原則上與屈從型的情況相同,因而這裡只需稍加說明。對攻擊型患者來說,任何同情感有關,任何為當“好人”而少不了的義務,任何委曲求全,都是與他奉行的整個生活方式相矛盾的,只會動搖自己信念的根基。不僅如此,這些對立傾向的出現,使他不得不面對自己的基本衝突,從而粉碎他精心設計的局面——統一。最後的結果是:對溫和傾向的壓抑必然增強攻擊性傾向並使它變得更具強迫性。
如果本書已討論過的這兩種類型給了我們較為生動的印象,我們可以發現這兩者代表兩個相反的極端。甲之所好,正是乙之所惡。一個視人為友,另一個則視人為敵。一個不惜一切避免對抗,另一個視對抗為自己的天性。一個心有畏懼,軟弱無助,另一個將這類感覺一掃而光。一個的神經症總是導向仁愛理想,另一個卻篤信弱肉強食的規律。但自始至終兩者都不是自由地選擇自己的形式,這些形式都是強迫的,不可通融的,由內心需要決定的。它們都沒有可以立腳的中間地帶。
我們討論了兩種類型,現在可以再往前跨進一步了。我們發現了基本衝突蘊含些什麽,到此為止我們已看到基本衝突的兩個方面在兩種不同類型中體現為佔壓倒優勢的趨勢。我們現在的任務是描述這樣一個人:他身上這兩種對立的態度和價值觀勢均力。很明顯,這樣一個人會同時被兩種方向相反的力無情地驅迫,他根本無法承受。所以實際上他會被分裂開來, 使整個思維活動完全癱瘓。他勢必力圖去掉某一方面的壓力,結果不是落入第一種類型就是陷進第二種類型,這是他試圖解決衝突的辦法之一。
像這種單方面畸形發展的實例,用榮格的觀點來分析,就顯得根本說不通了,那樣至多像是一個表面形式上正確的論斷。但由於榮氏觀點是建立在對驅力的誤解上,其內涵也就完全錯了。榮格從片面的觀點出發,說治療時醫生必須幫助病人使他願意接納他的對立面,我們要問:那怎麽可能呢,病人是不會接納的,他只能認識到自己的對立面。如果榮格想靠這一步驟使病人保持自我統一,我們的回答是:患者最終的整合需要這樣做,但該步驟本身只是使病人面對自己的衝突,結束他對衝突的回避行為。榮格沒有恰當估量的是神經症趨勢的強迫性。在“親近人”與“對抗人”之間並不簡單地隻存在“弱”與“強”的差別,也不是像榮格所說的只是“女性氣質”與“男性氣質”的差別。我們所有的人都同時既有屈從又有攻擊這兩種潛在傾向。一個沒有被強迫驅使的人,經過極大努力就能達到某種程度的整合。不過,如果我們這兩種傾向的程度已近於神經症,它們對我們的成長則只有危害性。兩件壞事加在一起並不會變成一件好事,兩種相互衝突的東西也不能構成和諧的整體。”
(本章完)